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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2622|评论: 18

[群众呼声] 谁叫他们‘二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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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 17: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那个‘二警察’叫李福平,诺江中队副队长。通江撤区并乡多余的人员,就甩到交警大队,他们严重败坏警察的形象。领导该调整一下思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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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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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 18:53 | 显示全部楼层
正因为素质低其它单位没人想要所以,,,,,,,而且自己也只是那样的本事,没办法

发表于 2011-10-2 18:54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陈局长对这样的社会垃圾进行清理、整治,他也配当“二警察”,

发表于 2011-10-2 20:4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的确是我们通江的一大特色,这些社会闲杂人员被招进交警大队,没具体能约束到的办法,犯错了“我是临时工”大不了不干了,你拿我咋办?“执法过‘程中就出现了各种可能现象,而政府又不能把其他单位的人员借调到交警队,这虽然好管理,也好监督处理,但是又不能给借调人员合适的身份,所以作威作福的“二警察”得天下了!

发表于 2011-10-2 22:1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李福平把你罚款罚心痛了么?只能说明你当初考驾证的时候求爹爹告奶奶地拿钱买的噻,要不然咋会不懂交通法则被罚款喃,再者说被罚了款就要这样报复别个,说明你心理有问题区区几百元就让你娃这样,太低劣了!运管所罚款一罚就是好几千那不是那些被罚的要杀了他们才解气

发表于 2011-10-2 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这些人啊!!!就知道说别人李福平,别人当警察,别人有本事,有学问,能考上人民警察,那你呢?当什么啊?能考什么啊?还不是个社会闲杂人等!没有事业!!
罚款不是根本目的,而要通江驾驶员,司机朋友们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才是真的目的,知道吗!!

老百姓的眼睛是雪亮的,他们做了什么工作,老百姓都看在眼里的,不用你们这些闲杂人等在这里乱说!!!

发表于 2011-10-3 00:01 | 显示全部楼层
朝内有人好做官,你不明白这个道理吗。

发表于 2011-10-3 02:03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通江交通持续稍微较前好些,但这是不够的,本人不了解那个“二警察”,也不做任何评论,只希望政府给力,把通江这个令人担心的社会整好就行。

发表于 2011-10-3 09:01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1-10-3 11:19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多网名说民警不执法,不作为,失职等等,其实他们并不了解民警,并不了解民警的苦衷

就拿我们区分局来说,我在警校毕业的时候,满脑子都是执法为民、都是立警为公。可到了工作中,我才发现你想这样可你做不到。我们区一共才六万人口,正式不正式的民警加一起二百多人。民警都是本地人,不穿警服走在大街上,无数人和你打招呼,都认识。到了日常执法中也是,交警,拦住了违章车辆,司机一下来,交警傻了,我姐夫。放吧。又拦下来一看,又傻了,我媳妇她姐。放吧。又拦下了一辆,在一看,更傻了,我爹。就这样,造成了一个现象就是司机下车后,先不理交警,而是先打电话,因为这些交警他们都知道是谁家的。我们区作为旅游区,集中整治人力三轮车,交警一中队的队长扣住了一辆人力三轮车,车夫下车后央求放行,李中队拒绝了,谁想车夫破口大骂,并威胁李中队,你断我生路,我就收拾你儿子,我知道你儿子在哪上学。最后李中队告诉车夫,下次注意吧。可能网友会说怕就别当警察。有的网友会说抓他啊,你们说的都是法律。按法律办事,可是法律能帮着接送孩子吗?有的网友可能会说,拦住了车,一看是姐夫,照样处理,这才是警察。是啊,没错,这样才是个好警察。那我估计,一天之内,你们家亲戚能让你抓的差不多了。往后怎么办。这都是现实存在的问题。派出所,有人报案,说小区有人打架,到那一看,两边打架的都认识,照章处理,调解,人家不听,好,走法律程序,该拘留的拘留,该处理的处理,弄完了,下班回家。一进门,家里坐满了人,有的叫叔叔,有的叫姐夫,还有的叫大爷。都是当事人家属,哪个都认识,有的哭,有的闹。最后没办法,日子还得过啊。行了,关了两天了,教育教育吧,还得亲自开车去看看守所接,然后再送家去,临下车,说一句,下次可别这样了啊。治安民警,接到举报,有人私藏枪支,嫌疑人家的地址很熟悉啊。到了一看,自己弟弟家,傻了,换别的同志去吧。同志们去了,一看哦,也都认识,行了,枪交出来吧,下次可别藏了,你哥那也不好交代,行,交出支破的不能在破的枪。民警一看,心里明白,真家伙没交,行啊,不交不交吧,回去都说的过去,真响了,那就谁也救不了他了,到时候在说吧。刑警,工作阻力重重,打黑,太困难了,刚把人抓住,上门说情的太多了,一个犯罪嫌疑人,身后站着至少十个穿着各种制服的。都得罪不的。最后就造成了打黑,长打不绝的现象。

这只是我自己的一些感觉,但是我相信,全国有不少同事都面临这样的问题。我们穿上这身警服,都想对的起这身警服。可是太难了
发表于 2011-10-3 11:25 | 显示全部楼层
每逢“严打”,警察总是首当其冲,倾巢而动,日夜追凶。殊不知,在这“严打”先锋的背后,隐藏不为众人知的尴尬困境:他们身份特殊却待遇微薄,长期超负荷工作,面临强大心理压力;为民服务却因权力少受监督,屡屡因为“害群之马”成为众矢之的……

《环球》杂志特约记者/陈利华

“在和平时期,警察就是最可爱的人。”6月30日下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王大伟教授对记者说。

也是在这一天,电影《任长霞》在人民大会堂首映,这位在盛年时以身殉职的河南省登封市女公安局长,通过电影把“最可爱的人”的形象长留在我们的心中。

任长霞是中国每年因公殉职的众多警察中的一员。王大伟教授介绍说,中国近年来平均每年都有460多名警察牺牲。据公安部的信息,2002年全国公安民警牺牲443人,2003年为476人,2004年达492人,数目还在不断攀升之中。

一支疲惫的队伍

北京市社科院社会科学研究所的一项长达两年的跟踪调查表明,警察在所有行业中是工作时间最长的。一位警察因此自嘲:“除了沿海地区血汗工厂的民工外,我们人民警察大概是加班最多的人了。”

家研究发现,在所有的公务员中,警察的工作量最大:一个警察一年的工作量已经相当于同级政府部门公务员两年半的工作量。

一项来自广州的调查显示,当地巡警人均日加班4.4小时,派出所民警、刑警人均日加班3.5小时,而广州警力数量在全国位列前茅。其他警力缺乏的地区更是可想而知。全国的数据则显示,中国警察一般每天要工作11~15小时,而且平均3周才能休息一天。

“我们的警察,一个要顶三个干,能不累吗?”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王大伟说。他介绍,西方国家警察数量和人口比例是35:10000,而中国则 只有11:10000;在人口稠密的城市,西方国家警力与城市人口的比例平均是1:300,而中国一些地方则只有1:1250。

况且,在中国现有的173万警察编制中,大多数都不在基层。直面社会、服务社会的警力更是捉襟见肘。

即使不去考量职业本身的高危险性,长期的超负荷运转,也使得警察身心疲惫,难以为继。有报道称,警察的平均寿命比正常人少13岁。此前一项对北京、辽宁两地的公安民警进行的体检调研表明,在接受检查的1.6万名民警中患病率竟高达86%。

相比身体健康,警察的心理健康问题显然更为危险,也更不易被察觉。有专家指出,警察仅在任职头3年内耳闻目睹的丑恶面,比普通人一生中见到和感受的还要多得多。

研究结果表明,在所有应急性职业中,警察在工作中所承受的心理压力指数高居首位。
素质和待遇堪忧

与这种身心俱疲相对应的,是中国警察的文化水平和待遇并不高。有20多年警龄的王大伟告诉记者,当他参加工作时,警察之中文化水平达到大专以上的,不过3.6%。而这批警察,还是目前中国警察的中坚力量。

近年来公安部强调提高警察素质,提高警察职业的门槛,2003年公安系统内文化水平在大专以上的已经达到了57.3%,并在持续上升,但值得注意的是,这批高素质的警力,大多在办公室,并非布置在基层直面社会。

财政上对警察投入不足曾是地方上长期存在的问题。公安系统内部也坦承,长期以来,派出所办公经费的很大部分靠自筹解决。“中国警察论坛”曾经做过一项调查:大多数地方的警察都有罚款任务,每年普遍在2万元至5万元,最高可达10万元。

“当了这么多年警察,经济创收好像总是处于工作的第一位。”一位警察如是感慨。

在这一系统内,警察的收入也显然相当微薄,2003年的调查显示,警察的薪水为800~1200元,明显偏低。

湖南省公安厅官员汤向荣在2003年曾向媒体介绍说,当地一个县公安局,一年经费1200万,政府只给290万,其余靠自己挣,“地方政府不仅不给钱,还要收钱,这叫逼良为娼”。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治安系教授王太元教授指出,中国的警察大部分刚进队伍时还是不错的,但是后来却越来越差。“物质的力量不解决,精神力量最终将不起作用”。
执法指标的伤害

全国公安系统普遍存在的“执法指标”,如同行政体系的“政绩”一样,成为基层警察的绝大压力。尽管这一指标往往是结合辖区近年来发案情况、打击 破案情况、抓获的犯罪嫌疑人数量等实际情况制定,但“未卜先知”的“执法指标”,往往难与客观事实相吻合。在此情况下,为了完成上级核定的执法任务,刑讯 逼供、超期羁押、草率结案层出不穷,甚至出现为了凑数而诬陷公民的事例。

甘肃省临洮县的警察炮制贩毒假案就是其中的代表作。2001年8月,为了完成当年的缉毒任务,两名缉毒“英雄”——县公安局副局长张文卓和缉毒 队长边伟宏,设下圈套制造了一起出租车司机荆爱国运毒3600多克的冤案,如果不是偶然因素,这位无辜者难逃一死,而导演此案的缉毒人员,则可以名利双 收。究其根源,是因为该县缉毒警察每年的任务是“缉查1300克毒品”。

学界普遍认为,“执法指标”已经成为滋生执法犯法事端的一种“原罪”,使“法律沦为了执法者个性需求的工具”。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蔡定剑对此表 示,执法定额制度,已经从根本上违背了执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执法下达定额任务,“法律的客观标准就荡然无存,公正性就更加远离执法了”。

清华大学宪法与人权研究中心主任吴革律师也认为,“执法指标”是一种静态管理的方式,依靠自上而下的强力控制,完全不符合当前强调“服务”、“执法为民”的政府变革趋势。
警察权力的滥用

当前中国的警察体制将司法、行政集于一身。公安机关作为刑事侦查机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各种刑事强制措施,同时,作为治安行政机构,公安机关还行使着治安拘留、劳动教养、强制医疗、强制戒毒、交通处罚等大量的行政权力。

北京大学法学博士陈瑞华教授发现,为了便于工作,公安机关有时候在程序上借刑事强制措施之名,在实体上越权或滥用职权。“在进行治安管理的时 候,可以把刑事侦查权力拿过来用,而在进行刑事侦查的时候又把治安方面的权力拿过来用。”与这种警察权的越位相对应的,是公民权的被侵犯。

吴革律师认为,尽管维护社会的秩序离不开警察,但警察权并不是一种绝对的权力,它是为了保护公民权而设立的。“但在具体执行中,执法界的传统并 不把公民权放在第一位,而是为了惩罚犯罪。”吴革认为,这种本末倒置的心态,导致警察权的行使过程往往注重“打”,而忽视了对公民正常人身权利的保护。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杜钢建指出,传统的阶级斗争为纲赋予了公安过大的权力,这一状态延续至今。他认为,今天中国的公安制度和警务改革,要从理论上正本清源,彻底转变极左状态下专政工具的旧角色,从根本上回归“为人民服务”。

公安部法制局局长李忠信曾公开承认,由于中国公安机关拥有的权力比世界上其他一些国家的警察都大得多,长期以来形成一种思维定势和行为惯性,对 所有的人都以对待犯罪者的面孔出现,打击一小撮人的办法自觉不自觉地用于更大多数人,“以前我们好像就是一个‘抓人’的机构,行政管理职能被淡化了,现在 我们就是要强化这一点,更多地强调保护公民的权利”。

2003年8月,《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颁布。其中第26条规定:“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首次在公安执法程序中明确排除了非法证据的效力。公安部有关人员表示,这将有利于从根本上防止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现象的发生。

更多的专家在呼唤有效的监督机制。杜钢建表示,必须在警察体制的内外都建立起有效的监督机制。在他看来,除了外部健全检察院和法院对公安机关的 制约监督机制外,还应当建立起地方民众对地方公安机关的监督与评价机制;而行政体制之内,则应当建立专门监督队伍,以回应人民群众对于公安机关的申诉,对 整个公安队伍起到“督导作用”。

“民权进、官权退是大势所趋。”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博士范亚峰认为,在中国社会转型期间,一直作为专政工具的公安机关,也在逐步适应宪政治理方式,靠近维护公民权利的本质规则。“这是一个艰难的过程,将贯穿于整个制度转型期”。
发表于 2011-10-3 11:25 | 显示全部楼层
每逢“严打”,警察总是首当其冲,倾巢而动,日夜追凶。殊不知,在这“严打”先锋的背后,隐藏不为众人知的尴尬困境:他们身份特殊却待遇微薄,长期超负荷工作,面临强大心理压力;为民服务却因权力少受监督,屡屡因为“害群之马”成为众矢之的……

《环球》杂志特约记者/陈利华

“在和平时期,警察就是最可爱的人。”6月30日下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王大伟教授对记者说。

也是在这一天,电影《任长霞》在人民大会堂首映,这位在盛年时以身殉职的河南省登封市女公安局长,通过电影把“最可爱的人”的形象长留在我们的心中。

任长霞是中国每年因公殉职的众多警察中的一员。王大伟教授介绍说,中国近年来平均每年都有460多名警察牺牲。据公安部的信息,2002年全国公安民警牺牲443人,2003年为476人,2004年达492人,数目还在不断攀升之中。

一支疲惫的队伍

北京市社科院社会科学研究所的一项长达两年的跟踪调查表明,警察在所有行业中是工作时间最长的。一位警察因此自嘲:“除了沿海地区血汗工厂的民工外,我们人民警察大概是加班最多的人了。”

家研究发现,在所有的公务员中,警察的工作量最大:一个警察一年的工作量已经相当于同级政府部门公务员两年半的工作量。

一项来自广州的调查显示,当地巡警人均日加班4.4小时,派出所民警、刑警人均日加班3.5小时,而广州警力数量在全国位列前茅。其他警力缺乏的地区更是可想而知。全国的数据则显示,中国警察一般每天要工作11~15小时,而且平均3周才能休息一天。

“我们的警察,一个要顶三个干,能不累吗?”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王大伟说。他介绍,西方国家警察数量和人口比例是35:10000,而中国则 只有11:10000;在人口稠密的城市,西方国家警力与城市人口的比例平均是1:300,而中国一些地方则只有1:1250。

况且,在中国现有的173万警察编制中,大多数都不在基层。直面社会、服务社会的警力更是捉襟见肘。

即使不去考量职业本身的高危险性,长期的超负荷运转,也使得警察身心疲惫,难以为继。有报道称,警察的平均寿命比正常人少13岁。此前一项对北京、辽宁两地的公安民警进行的体检调研表明,在接受检查的1.6万名民警中患病率竟高达86%。

相比身体健康,警察的心理健康问题显然更为危险,也更不易被察觉。有专家指出,警察仅在任职头3年内耳闻目睹的丑恶面,比普通人一生中见到和感受的还要多得多。

研究结果表明,在所有应急性职业中,警察在工作中所承受的心理压力指数高居首位。
素质和待遇堪忧

与这种身心俱疲相对应的,是中国警察的文化水平和待遇并不高。有20多年警龄的王大伟告诉记者,当他参加工作时,警察之中文化水平达到大专以上的,不过3.6%。而这批警察,还是目前中国警察的中坚力量。

近年来公安部强调提高警察素质,提高警察职业的门槛,2003年公安系统内文化水平在大专以上的已经达到了57.3%,并在持续上升,但值得注意的是,这批高素质的警力,大多在办公室,并非布置在基层直面社会。

财政上对警察投入不足曾是地方上长期存在的问题。公安系统内部也坦承,长期以来,派出所办公经费的很大部分靠自筹解决。“中国警察论坛”曾经做过一项调查:大多数地方的警察都有罚款任务,每年普遍在2万元至5万元,最高可达10万元。

“当了这么多年警察,经济创收好像总是处于工作的第一位。”一位警察如是感慨。

在这一系统内,警察的收入也显然相当微薄,2003年的调查显示,警察的薪水为800~1200元,明显偏低。

湖南省公安厅官员汤向荣在2003年曾向媒体介绍说,当地一个县公安局,一年经费1200万,政府只给290万,其余靠自己挣,“地方政府不仅不给钱,还要收钱,这叫逼良为娼”。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治安系教授王太元教授指出,中国的警察大部分刚进队伍时还是不错的,但是后来却越来越差。“物质的力量不解决,精神力量最终将不起作用”。
执法指标的伤害

全国公安系统普遍存在的“执法指标”,如同行政体系的“政绩”一样,成为基层警察的绝大压力。尽管这一指标往往是结合辖区近年来发案情况、打击 破案情况、抓获的犯罪嫌疑人数量等实际情况制定,但“未卜先知”的“执法指标”,往往难与客观事实相吻合。在此情况下,为了完成上级核定的执法任务,刑讯 逼供、超期羁押、草率结案层出不穷,甚至出现为了凑数而诬陷公民的事例。

甘肃省临洮县的警察炮制贩毒假案就是其中的代表作。2001年8月,为了完成当年的缉毒任务,两名缉毒“英雄”——县公安局副局长张文卓和缉毒 队长边伟宏,设下圈套制造了一起出租车司机荆爱国运毒3600多克的冤案,如果不是偶然因素,这位无辜者难逃一死,而导演此案的缉毒人员,则可以名利双 收。究其根源,是因为该县缉毒警察每年的任务是“缉查1300克毒品”。

学界普遍认为,“执法指标”已经成为滋生执法犯法事端的一种“原罪”,使“法律沦为了执法者个性需求的工具”。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蔡定剑对此表 示,执法定额制度,已经从根本上违背了执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执法下达定额任务,“法律的客观标准就荡然无存,公正性就更加远离执法了”。

清华大学宪法与人权研究中心主任吴革律师也认为,“执法指标”是一种静态管理的方式,依靠自上而下的强力控制,完全不符合当前强调“服务”、“执法为民”的政府变革趋势。
警察权力的滥用

当前中国的警察体制将司法、行政集于一身。公安机关作为刑事侦查机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各种刑事强制措施,同时,作为治安行政机构,公安机关还行使着治安拘留、劳动教养、强制医疗、强制戒毒、交通处罚等大量的行政权力。

北京大学法学博士陈瑞华教授发现,为了便于工作,公安机关有时候在程序上借刑事强制措施之名,在实体上越权或滥用职权。“在进行治安管理的时 候,可以把刑事侦查权力拿过来用,而在进行刑事侦查的时候又把治安方面的权力拿过来用。”与这种警察权的越位相对应的,是公民权的被侵犯。

吴革律师认为,尽管维护社会的秩序离不开警察,但警察权并不是一种绝对的权力,它是为了保护公民权而设立的。“但在具体执行中,执法界的传统并 不把公民权放在第一位,而是为了惩罚犯罪。”吴革认为,这种本末倒置的心态,导致警察权的行使过程往往注重“打”,而忽视了对公民正常人身权利的保护。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杜钢建指出,传统的阶级斗争为纲赋予了公安过大的权力,这一状态延续至今。他认为,今天中国的公安制度和警务改革,要从理论上正本清源,彻底转变极左状态下专政工具的旧角色,从根本上回归“为人民服务”。

公安部法制局局长李忠信曾公开承认,由于中国公安机关拥有的权力比世界上其他一些国家的警察都大得多,长期以来形成一种思维定势和行为惯性,对 所有的人都以对待犯罪者的面孔出现,打击一小撮人的办法自觉不自觉地用于更大多数人,“以前我们好像就是一个‘抓人’的机构,行政管理职能被淡化了,现在 我们就是要强化这一点,更多地强调保护公民的权利”。

2003年8月,《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颁布。其中第26条规定:“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首次在公安执法程序中明确排除了非法证据的效力。公安部有关人员表示,这将有利于从根本上防止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现象的发生。

更多的专家在呼唤有效的监督机制。杜钢建表示,必须在警察体制的内外都建立起有效的监督机制。在他看来,除了外部健全检察院和法院对公安机关的 制约监督机制外,还应当建立起地方民众对地方公安机关的监督与评价机制;而行政体制之内,则应当建立专门监督队伍,以回应人民群众对于公安机关的申诉,对 整个公安队伍起到“督导作用”。

“民权进、官权退是大势所趋。”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博士范亚峰认为,在中国社会转型期间,一直作为专政工具的公安机关,也在逐步适应宪政治理方式,靠近维护公民权利的本质规则。“这是一个艰难的过程,将贯穿于整个制度转型期”。

发表于 2011-10-3 20:29 | 显示全部楼层
通江县交警大队:
    我对你很无语,你们的行为已经深深的伤害了通江的父老。
    公安局机关作为国家的执法机关,应当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你们自己都不遵守,如何去要求别人遵守。
    正如1楼的楼主所说:我曾多次在街上看到交警在执法的过程中,执法者怎么都是“协警”啊!据我所知,交警队有那么多的正式民警,那他们为什么不站在街面上执勤呢?难道他们就有特殊权利吗?别人外面的城市交警都是正式的带领协警一起在街上执勤。你们一天坐在警车里面貌似巡逻,实则监工(现代版的穆仁智),你以为国家发给你的人民警察证就是用来监督协警的吗??你是不是认为你现在居于庙堂之上,就是官了,你肩膀上才是个一杠一,一杠二,就以为不得了了哈,成都那边两杠三的警察都可以站在大街上位人民服务,难道你就那么体面,坐在警车里面为人民服务吗?
    你们周一到周五上班,每天8个小时(当然不是绝对),过节还拿过节费,体体面面休假,可冲在一线的协警呢?一个月只有890元的工资还必须天天上班,过节没有补助,更不要说是按国家劳动法说的什么两倍,三倍工资了。
    你们与协警签订的劳动合同从去年6月起到现在一年多时间过去了,为什么不下发到他们手上?还有你们给他们办的社保,可社保卡在哪里呢?他们生病住院,是找你们报账还是怎么的?
    你们给协警定的任务,是根据什么法律制定的??
    请做回答?协警是在在编民警带领下工作,为什么不考核在编民警而是考核协警呢?协警在前面给你们卖命,你们在后面数票子,除了问题,就是协警干的,临时工干的。
    公安机关所说的“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究竟是体现了什么精神?

发表于 2011-10-3 20:29 | 显示全部楼层
通江县交警大队:
    我对你很无语,你们的行为已经深深的伤害了通江的父老。
    公安局机关作为国家的执法机关,应当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你们自己都不遵守,如何去要求别人遵守。
    正如1楼的楼主所说:我曾多次在街上看到交警在执法的过程中,执法者怎么都是“协警”啊!据我所知,交警队有那么多的正式民警,那他们为什么不站在街面上执勤呢?难道他们就有特殊权利吗?别人外面的城市交警都是正式的带领协警一起在街上执勤。你们一天坐在警车里面貌似巡逻,实则监工(现代版的穆仁智),你以为国家发给你的人民警察证就是用来监督协警的吗??你是不是认为你现在居于庙堂之上,就是官了,你肩膀上才是个一杠一,一杠二,就以为不得了了哈,成都那边两杠三的警察都可以站在大街上位人民服务,难道你就那么体面,坐在警车里面为人民服务吗?
    你们周一到周五上班,每天8个小时(当然不是绝对),过节还拿过节费,体体面面休假,可冲在一线的协警呢?一个月只有890元的工资还必须天天上班,过节没有补助,更不要说是按国家劳动法说的什么两倍,三倍工资了。
    你们与协警签订的劳动合同从去年6月起到现在一年多时间过去了,为什么不下发到他们手上?还有你们给他们办的社保,可社保卡在哪里呢?他们生病住院,是找你们报账还是怎么的?
    你们给协警定的任务,是根据什么法律制定的??请做回答?协警是在在编民警带领下工作,为什么不考核在编民警而是考核协警呢?协警在前面给你们卖命,你们在后面数票子,除了问题,就是协警干的,临时工干的。
    公安机关所说的“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究竟是体现了什么精神?

发表于 2011-10-3 20:31 | 显示全部楼层
貌似任务是 每个执勤点每月三个案子(无驾驶证)60张处罚决定书,600张抄牌,完不成要扣票票

发表于 2011-10-3 20:32 | 显示全部楼层
貌似任务是 每个执勤点每月三个案子(无驾驶证)60张处罚决定书,600张抄牌,完不成要扣票票,这就是他们为人民服务的和谐理念??真不要脸。

发表于 2011-10-3 22:42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你被交警伤害残了,咬着不放,我同情你呀:@:@:@:@:@:@:@:@:@:@:@:@

发表于 2011-10-4 17:5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大白龙 的帖子

老任,你说这话就不对了,警察是人民的警察,是人民赋予警察的职权,难道不能接受人民的监督,难道你是天皇领导的队伍吗?

发表于 2011-10-4 22:03 | 显示全部楼层
平朱健安,你是不是被罚了啊!那李警察可是为你好啊,是提醒你遵守交通法规。要是你不遵守次序车栽了那不是连命都没了!交点罚款免个灾嘛,你应该感谢人家警察叔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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