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关于市开发区商贸园人员分流的问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有社会上的人或管委会的干部(也许是假冒的)在网上发帖,并不知内情,就在网上胡乱猜测和议论,为正视听,我实事求是的谈几点看法:
一、管委会撤销是大势所趋,大家没意见。从90年代初成立管委会起,大家就认为这是个临时机构,迟早要撤销,有人形容她是巴中的“怪胎”也不为过,现在江北新区建设和各项建设任务已完成,管委会完成了历史使命,撤销是情理之中的事,开发区广大干群都没意见。
二、管委会干部“上访闹事”,要正视听。2009年初,市委、市政府就准备撤销管委会,由于当时任何方案就仓促提出的撤销,条件并不成熟,市里领导层分歧很大,就没有撤下去;今年3月中旬市里就研究管委会撤销,6月份就先将领导调走,职工的安置却拖延达半年之久,市里也没有任何领导和部门出来开个会,作个解释,一时传言四起,人心惶惶,干部职工神经紧张,不知所措,有关系的就跑关系,没关系的就四处打听消息,最后实在忍不住了,就依法依规、有组织有纪律的到信访局去反映情况,信访局找编办和人事局来解释,也没说个所以然,职工看到没人理,就给市里领导写信、发短信,这下惹火了,有人就说管委会的在闹事了,其实职工忍了大半年了,只是最近一个月忍不住才到信访局和各相关单位去了解情况的,现在有人说这是上访闹事,并以此在分流上不公正对待干部职工,形成事实上的歧视。
三、单位性质和干部身份以及分流的去向成矛盾焦点。管委会本是市委、市政府直接领导下的正县级机构,也是全市唯一的省级开发区,却被认定为事业单位(工业园、科技园认定为行政单位),而广大干部职工并不知情,就把人员身份变成“参照公务员或事业人员”了,在分流时,工作了多年的正科级、副科级干部市里不认,分流时把事业人员分到巴州区办事处(行政单位)整成昔日的乡镇“八大员”,把行政人员按事业人员分流,自收自支的当然没人要,就不分优劣全安到兴文开发区,安置方案变了三四次,本来开始的方案:把公务员和“参公”的分到市级部门或巴州区的行政单位,事业人员对应分到市级部门的下属事业单位,大家都没意见,就因为扣上 “上访闹事” 的帽子,领导一气之下就宣布全到巴州区报到,巴州区也不是不能去,主要是去了身份性质和职级待遇都不对呀,而且市级部门撤销从来没有这样分流的呀,大家就认为这样对干部不公平、不公正,在搞人格歧视,甚至有人谣传市里把管委会空下的编制拿来卖了;同时,确实在这次人员安排上也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整得神神秘秘、鬼鬼祟祟,好像真有啥子见不得人的样,这样大家情绪就不稳定了。
四、建议:还是市里来个领导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制定一个统一的标准,按原来的身份,实行双向选择,把公务员和“参公”的分到各市级部门或巴州区的行政单位以及兴文开发区,事业人员分到市级部门下属事业单位,不能整成“八大员”, 自收自支到兴文开发区,这样矛盾比校小一些,不能把矛盾全交到巴州区,本来巴州区的干部就都不好安了,把这些人全整过去就不管了,这是不负责任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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