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狂犬病注射疫苗钱两个月了,兽防站都没给自己的爱犬注射疫苗,结果爱犬挣脱拴狗绳,并咬伤了人。阆中市一养犬户网上投诉兽防站“慢作为”,要求补偿经济损失。9月4日,记者从南充市长热线办获悉,经阆中市信访和群众工作部门调处,养犬户疏于对狗的管理对狗咬伤人事件负主责,兽防站存在工作过失,主动补偿伤者一定医药费。 “我向兽防站交纳动物疫苗注射费用后,工作人员一直未对我家中的犬只进行疫苗注射,两月后发生犬只伤人事件,造成了较大经济损失……”近日,阆中市一养犬户网上投诉称,此事与当地兽防站工作人员慢作为有关,要求兽防站给予赔偿。
据了解,养犬户王某的狗挣脱拴狗绳后,把邻居家10岁的小孩手部咬伤,3天后,小孩手上的伤口感染,遂送阆中市防疫站注射狂犬疫苗,花去医药费1070元。
阆中市信访和群众工作部门对此事进行调处:该市河楼乡兽防站在收到王某为狗注射狂犬疫苗钱后,未及时注射疫苗,工作上有一定的过失,站长主动补偿伤者注射疫苗费用400元;由于养犬户王某疏于对狗的管理,且狗咬伤人后未及时采取免疫措施,剩下的疫苗费用由王某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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