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仪陇县工商局新政工商所对新政镇某超市销售混有发霉纸壳的薯片一案,对生产商罚款4000元。 8月10日晚8时左右,一消费者在仪陇县新政镇某超市,以1元的价格购买了某品牌薯片1袋,购回后,在其3岁儿子快吃完的时候,他发现薯片里混有一异物,经仔细辨认,为一发霉的纸壳。对此,他十分气愤,要求该县消委会维护其合法权益。
仪陇县工商局新政工商所接到投诉后,立即召集消费者、超市老板和该品牌薯片仪陇县代理商,共同对该袋薯片中的异物进行仔细辨认,发现该异物确属一发霉纸壳。经检查,该纸壳由于长时间跟薯片混在一起,纸壳上沾满了薯片调料,由此确认该纸壳确系原食品袋中混有的异物,非开袋后人为添加。
为什么包装完好的薯片中会出现发霉的纸壳呢?该代理商与生产厂家取得联系,厂方解释说,出现纸壳的原因可能是工人在用刀快速划开包装调料的纸箱时,把一片纸壳也一起切下了,并把该纸壳与调料混在一起倒入了薯片中。在分装过程中,工人又把纸壳和薯片一起装入了袋中。
对生产厂家的解释和道歉,消费者和执法人员表示认同,但同时指出,作为一个负责的品牌厂家,应该保证产品的质量安全。
经执法人员调解,经销商代表生产厂家向消费者作出了道歉和赔偿。
为了引起生产厂家的重视,防止出现类似情况,仪陇工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生产商家作出了罚款4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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