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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妇5次做B超仍生下无臂宝宝索赔237万 射洪县某医院判赔7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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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 16:13 | |阅读模式
      昨日下午,射洪县法院对“无臂宝宝”状告打B超的射洪县某医院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该医院未尽到告知责任,应当对小江的医疗护理、假肢安装等费用承担主要责任,该医院赔偿共计728585.3元。
生下无臂儿索赔237万元
  2009年2月,李红梅怀上了孩子。李红梅先后5次到射洪某医院做B超检查。5次检查的结果,都显示“宫内活胎”,医生也没有告知夫妇俩胎儿有什么异常情况。2009年11月17日,出于对该医院的信任,李红梅夫妇还是选择到这家医院生产。18日凌晨零点多,李红梅顺利产下一子。当医生抱出一个男婴出来时,等候在产房外的丈夫蒋平的心情瞬间跌落至冰点:天啊,这个娃娃竟然没有双臂!
  2010年3月,蒋平夫妇和“无臂宝宝”一纸诉状,将该医院告上了射洪县法院,索赔237万元。
判决:医院赔偿72万元
  今年2月16日和昨日下午,射洪县法院分别开庭审理此案。  
     在两次庭审中,该医院都认为:医院的检查行为同胎儿上肢残缺没有因果关系,婴儿双上肢缺陷检查是全世界超声产前检查难点,查出概率非常低,因此医院没有过错。庭审结束后,原被告双方均向审判长表示愿意调解。但该医院只同意给付5000元。双方分歧过大,调解告吹。  
     此后,合议庭经过合议后,审判长当庭作出口头宣判:小江上肢残缺同医院检查没有因果关系;但该医院未尽到告知责任,应当对小江的医疗护理、假肢安装等费用承担主要责任,原告蒋平、李红梅、蒋天健负次要责任。因此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该医院赔偿医疗护理费、假肢安装费、残疾赔偿金、精神赔偿金等共计728585.3元。
   判决结束后,蒋平、李红梅夫妇表示,赔偿金过低,将考虑上诉。而射洪县某医院也表示:判决使医院承担责任过重,将提起上诉。
 华西都市报 记者汪仁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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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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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9-1 16:16 |
这个“奇闻”射洪人民都知道吧。

还用的是“某医院”直接“··医院”不就对了!

最近,这个“某医院”好像发生不少事哦

发表于 2011-9-1 17:45 |
楼主.........

发表于 2011-9-2 08:41 |
顶贴  拿分  走人!

发表于 2011-9-3 22:12 |
判决结束后,蒋平、李红梅夫妇表示,赔偿金过低,将考虑上诉。

天啊~  70几万还嫌少

发表于 2011-9-6 14:57 |
70几万能拿到手就不错了,还上诉?纯属瞎子不怕崖高
二审的猫腻忒多,众所周知中级法院是司法腐败的重灾区
发表于 2011-9-6 18:46 |
小孩是无辜的,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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