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村上公路到乡上强收公路款合理吗
来 信 人 冯兵 来信时间 2011-07-27 信件编号 201107270922157097
来信内容 市长
您好
我是平昌县土垭乡人,于2011年7月23日回到家乡.原本以为回家的路比以前要好.没想到还是一样的差.为什么其它村的公路都成了水泥路.而土垭乡到群丰村路还是以前一样的烂路.并且现在要强行收取每人500元的公路款.用于打碎石铺路.现在乡上到村上的路要农民拿钱出来修吗.还要做水泥路都要我们拿钱出来吗? 好像其它村上都没有拿这个钱.而我们村上过几年都要整公路.而每次都要收费.一个人虽然不多也才500元.但全村的钱还是有一定的数量.请问这个收费是合理的吗
办理进程 网友:
你好!你提交的来信收悉。按照《信访条例》第二十一条(二)、(三)、(四)款的规定,你的来信已责成平昌县人民政府办理,我们将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尽快将办理结果予以回复。联系电话:0827-6222255。
特此告知
承办机关 巴中市人民政府信访局
答复内容 冯兵网友:
你好!首先感谢你对望京乡人民政府各项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我乡接到县信访局转办的市长信箱【2011】第1629号信访件后,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组织专班,由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带队,乡信访办、安办全程参与调查了解,通过历时2天的调查了解,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土垭乡群丰村支部、村委为解决老百姓行路难,彻底整治村道公路,保证晴雨天能够畅通。村支部、村委一班人召集全体共产党员、村民代表、两委员一代表共同商议整治村道路的办法,通过多次召开会议,根据村民自治及群众筹资筹劳“一事一议”的办法,经过全体村民代表通过决定每人筹资500元整治村道公路,并报经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批准,主要用于打片石、铺片石、理水沟、碾压、拉运片石等费用。你作为群丰村的村民,为了家乡的发展与建设,有义务缴纳500元的公路款,不存在乱收费。每个群峰村村民都有义务缴纳公路款和发展家乡的公益事业。
平昌县土垭乡人民政府
2011年8月25日
土垭乡人民政府,你在市长信箱的回复关望京乡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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