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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供电部门抢修收费无标准
2011-08-29 21:12 来源:四川在线 作者:彭春林
四川在线-南充频道讯(记者 彭春林)今(29)日记者接到网友打进本网热线3889747投诉称:2011年8月28日上午,小区(南充市顺庆区金鱼岭路151号“黄角树”小区)开会,说因为排除了电路故障,要求大家凑钱交给南充市顺庆区电业局“抢险费” 6000元,经协商,又优惠变成4500元。有啥子维修项目,有没有收费标准,他们一概不知。因此,会上不少居民拒绝交钱,但是电业局以停电相威胁。为此29日下午记者就此事采访南充市电业局和南充市顺庆区供电局。
事因:不明的抢修费
2011年8月27日下午,南充市顺庆区金鱼岭路151号“黄角树”小区于14点30分停电,经报南充市顺庆区电力公司,该公司经过抢修于18点30分排除故障,恢复通电。故障系下杆线出“零克”脱落。抢修完毕,带队队长向小区业主代表说:“要缴6000元抢修费。”经过业主代表和带队队长协商,带队队长电话请示后,抢修费改为4500元。由于时间关系,业主代表向抢修队立下“今欠顺庆区供电局抢修费4500元正,于2011年8月29日到顺庆区供电局缴纳”的字据。
现象:业主重重疑问 80%业主表示拒付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次(28)日早8时许,黄角树小区业主召开缴纳抢修费大会,会上80%业主表示拒绝支付,20%居民出于害怕断电,表示愿意凑钱。80%业主同时也向记者说出他们心中疑惑,4500元抢修费标准是什么?此项收费是否举行听证?相关部门是否批准?
结果:南充电业局抢修收费无标准
29日下午15点30分,记者就居民的疑惑采访南充市电业局。电业局政治新闻中心副主任张德福回复记者称:黄角树小区属于专用供电设施,小区业主可以请任何有资质单位进行维修,维修费用自行协商。对于收取6000元变为4500元问题,张主任回复称:收费是合法,费用明细问题是通过协商而定。张主任在解释收费标准时告诉记者,现在南充市物价局没有出台抢修标准,其协商后4500元标准是参照眉山市出台收费标准和2009年颁布《20KV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定额》而定。同时张主任告诉记者,此事处理是由顺庆区供电局负责。
记者在顺庆区供电局局长谭术处了解到,由于黄角树小区业主困难,业主筹款难,顺庆区从民生角度考虑,对于4500元的抢修费由顺庆区供电局以捐款名义代黄角树小区支付。同时谭局长也表示现在南充物价局对抢修费也没有出台任何标准。
记者在采访时了解到,对于南充市电业局参照眉山市物价收费标准进行收费的情况,其事件的负责部门(南充市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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