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和兄弟于5月17日租了一间位于莲桂南路48号附1001号莲桂市场的店铺,此店铺面积为11.89平米。当时市场管理方:成都莲桂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收取了180元/月的物管费(15元/平方)和20元/月公摊水费;并收取了2000元的保证金。该公司管理经理及财务人员明确表示收取的保证金待今后不租店铺后退还。收取的物管费和公摊水费均只开据了收费收据,未开财务发票,本人多次索要,市场管理方均以各种理由推脱不给。 由于多种原因,我们于8月17日将店铺退还给房东。当日前去市场管理办公室要求退还保证金。但该市场管理经理以财务人员不在为由推脱,也不告知什么时候可退保证金。8月22和23日两次联系市场方,均以没钱或人不在为由推脱,24日前往该管理办公室,财务人员同意退保证金,但要从保证金扣400元所谓的过户费,我把店铺退还与房东,何来过户费?而且市场财务人员振振有词说,这种过户费是他们市场及其他市场的不成文规定。当初交保证金和物管等费用时,该市场管理办公室经理及财务人员均未向本人和兄弟出示或口头告知要扣除过户费等注意事项。只告诉了物管费,水电费及公摊费。 为什么目前国内物价、菜价高涨得这么利害?普通居民承受着高物价高菜价的煎熬。政府也多次要求市场经营管理方不能乱收费,乱加价。而成都莲桂市场管理有限公司在其管理的莲桂市场这种高收费和乱收费及收费行为,增加了菜市经营者的经营成本,而这些乱收费和高收费的经营成本必会转移到菜价等物价中,进一步推高菜价和物价,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成都莲桂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收物管费拒不开发票,还涉嫌偷逃国家税款行为。 我们支持正常和合法合理的收费行为,但拒绝成都莲桂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这种胡乱及违反国家政策和法规的收费行为。在此本人请求政府相关部门对成都莲桂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这种对商户乱收费和高收费的扰乱正常市场经济秩序,推高菜价和物价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罚。请税务部门对该公司拒开发票,偷逃国家税款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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