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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市长上访报道不属实当事人举家网络抗议人民日报虚假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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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7 15:01 | |阅读模式

最近一段时间,网络大量报道了我女儿龙美伊被贵州青利集团董事长周世立强奸案件的情况。对于网上大量新闻报道,我除了做好女儿的工作、积极配合组织和相关部门的调查取证外,从未回应过任何网络及媒体传闻。但是《人民日报》720以{维稳副市长举家上访不实}的文章,让我感到不解与困惑。我认为有必要澄清事实,给关注龙美伊案件的人们一个负责的交待。
  龙美伊案件发生以来,由于我丈夫身体不好,我基本不告诉他这方面的详情,说他上访纯属无稽之谈。我个人也从未非正常上访。但从一个母亲保护女儿的良好愿望出发,我曾多次向相关部门:贵州原省委书记石宗源、省长林树森、省信访局、省委统战部和现任省委书记栗战书、省长赵克志、公安厅厅长崔亚东、国家信访局、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贾庆林主席等书面反映过情况,要求对周世立违背他人意志,强行发生性关系的侵权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理:追究周世立刑事责任,撤销周世立政协贵州省第十届委员会常委、民进贵州省第五届委员会副主委职务。
  对我们的诉求,两年多来,相关部门都置若惘闻,对我们的合理诉求没有任何回答。省政协、省委统战部对周世立更是袒护有加。我认为,如果追究周世立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不足,但其道德败坏的事实是存在的。撤销他相应职务既对受害者是起码的交待,也是纯洁企业家队伍,提高人民政协声誉和民主监督能力之必须。由于我们的最低诉求迟迟得不到答复,龙美伊被逼无奈,只得最终求助媒体,导致网络炒作与媒体介入。大量的报道铺天盖地,我感受到舆论关注的痛苦和心理压力。这种关注极大地扰乱了我的生活,扰乱了公众视线,也使我和丈夫实际成为组织不作为的牺牲品。
  2009年4月份以来,我多次找到省政协,想向政协主席黄瑶陈述事实真象。均得不到接见。2009年6月(龙美伊在贵阳市公安局中北派出所第一次录口供的第二天)我向黄瑶的秘书杨某发去信息,说我有黄瑶受贿的证据,黄瑶很快在政协常委会会议室接见了我,并且态度很明朗:说“对这样一种败坏社会风气、道德沦丧的行为,我坚决支持公安机关依法办案”。我要求黄瑶主席在我书写的控告材料上签署意见,黄拒签。即日,我赶到中华北路派出所告知办案民警黄瑶主席对该案的态度。办案民警熊兴当即传唤周世立。但省政协则以:“常委会期间不得传唤政协委员”为由,三次拒绝传唤。第四天才传唤周世立到派出所。这时周态度大变,一改原来否认与龙美伊有性关系转而为:“我和她有性关系,但不是强奸,而是双方自愿”。
  我的疑问在于:省政协常委会例会期间,是否有政协委员不受公安、司法机关传唤的法律依据或是政协相关章程的规定?周世立态度的转变与这四天的内在关系?公安机关办案过程中的侦查与反侦查的关系?此后,贵阳市公安局向我取证时,我一直提出这个疑问,并要求民警记录在案,均被拒绝。
  关于龙美伊在事发后四个月后才报案的问题,网络、媒体对此曾有不同声音,事实上也是周世立利用龙美伊年幼无知、极尽威胁利诱的结果。
  2011年初,我又一次找到贵州省委统战部反映情况,接待的徐处长说:“你写的材料相关部门已经转来很多,我们要到公安机关调取周世立案件调查情况,待公安机关回复后再作处理。”公安机关也及时给统战部报送了相关材料。但直到媒体炒作之前,省政协、省委统战部都未对周世立作任何处理。
  2011年7月20日,人民日报撰文报道该案,披露大量案件情况。也在同一天,贵州省公安厅一行四人正在北京向龙美伊核实相关证据,也就是说此案还在办理过程中,并涉及个人隐私。
《人民日报》是党的机关报,是党的喉舌。它的舆论引领着中国社会的群体思维指向,是亿万中国公民的心灵旗帜。我困惑:一是这篇报道征得公安机关的同意吗?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时,都实行不公开审理的原则。公安机关会在这个时候公开案件进展情况,置公民的隐私权于不顾,公开践踏法律尊严吗?而且人民日报对于案情的报道大部分是虚假捏造的,难道是想包庇犯罪嫌疑人吗?二是《人民日报》在文章中提到省公安机关一直以来积极侦办此案,今年6月,省公安厅、省纪委成立专案组,在省委领导和有关部门的督促下全力侦办案件,对此我也存在疑议,公安机关是在向龙美伊取证后十个月后才找我取证,而我是案件的重要知情人,这样长的时间,何为积极?三是《人民日报》关于我与丈夫的报道,未经我们同意,指名道姓,严重侵犯了我们的人身权利,导致我们社会评价降低。我们也有不愿为人所知的私人领域的隐私,应该受到法律保护。我和丈夫勤恳为党工作几十年,我们是普通公民,从不愿进入公众视线,更不愿意成为公众人物,加上丈夫目前身体欠佳,我们需要一个安静的生活环境。由于《人民日报》的报道,我们生活秩序完全被打乱,我个人工作和生活受到来至各方面的压力甚至是追踪,病榻上的丈夫也因此受到思想上的较大冲击。四是2011年7月12日,省市领导到我家家访时,我陈述了我和丈夫没有上访的同时,表明了态度,即龙美伊案件发展到网络炒作的责任不在我们,是组织不负责任,没有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而导致的恶果。我要求组织上责任倒查。人民日报在撰文中只字未提我的态度。我困惑,新闻工作客观、公正、真实的基本原则在哪里?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良心又在哪里呢?
《人民日报》作为新闻舆论单位,并不是国家权力机关,要充分尊重他人的权利,自我约束,自律、自重、自省,在对社会进行舆论监督过程中,应严谨、认真、规范新闻行为,固守中国公民的精神家园和灵魂故乡。 
         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以上是我母亲写好委托我发上网,应她的要求我没有改动任何内容,但是我本人申明,我的家长带我进京上访是事实,时间是2010年冬天,地点为新华门,我身边戴口罩的人,调出监控就可以知道是谁。我本人已经取我家长承认带我进京上访的录音,关于我父亲的写给市委的书信事实--是贵州省政协和六盘水市委千里迢迢赶到桂林我父亲所住的医院病房,以上级不可抗之势力欺压所致,这样用心良苦“慰问”我父亲,其背后动机昭然若揭.以上三份手写申明,一份出自于我母亲看到人民日报报道之后当天,另一份出自于人民日报报道次日清晨,我父母通电话长时间商量之后获得我父亲授权所写,第三份是我自己所写。由于父亲远在桂林,所以申明缺少他的签名。另外在凤凰报道案件之后,我备受折磨,长期受到各种威胁。我母亲说如果我不删除文章政府为了自己的形象就要完全推翻我的案件并且我会有生命威胁。我已经全部录音。不知道我母亲遭到怎样的恫吓能够说出这样违背本意的话,请大家去猜。人民日报的虚假报道案情也正好印证我母亲对于的威胁最终变为事实。贵州省某些领导险恶用心以及无耻的手段应该受到全国人民的一致谴责。



田小龙














二零一一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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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4 15:13 |
这样一个世界,我不知该说什么 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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