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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论坛版主恶意删帖,请出来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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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0 16: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天本人在四川新闻网上看到一则关于广安乡镇国土所干部举行培训会的新闻,发现主席台就坐的市国土局某领导戴着墨镜出席会议,感到很好奇,就把新闻和新闻照片贴了出来,引来一些网友的围观。后来有人立马注册马甲对此事进行辩解,大家对此也就没有继续追究,但广安论坛的版主不分青红皂白将此贴删除,侵犯了网友们的知情权。
请问版主:
1、本人转帖的新闻和照片均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内容违反了那一条王法?
2、既然有人出来对此做出了解释,你就没有必要删帖,这样做难道不是欲盖弥彰?
3、你删帖到底有没有规矩可循?请大声告诉各位坛友,免得浪费大家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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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0 16:39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的好。简直不顾我们发帖人和广大网友的情绪,不加说明就删帖,PS

 楼主| 发表于 2011-8-10 16:42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这样的帖子违反了那一条王法?

1312857405527.jpg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1-8-10 16:5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没有查到楼主说的帖子有被删除的记录。

 楼主| 发表于 2011-8-10 17:01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1-8-10 17:19 | 显示全部楼层
:funk:

发表于 2011-8-10 17:29 | 显示全部楼层
腐败的社会,版主如果被勾通了,广大人民有球的个活法

发表于 2011-8-10 19:10 | 显示全部楼层
怪事

发表于 2011-8-10 19:14 | 显示全部楼层
经过我和超版青烛的查询,的确没有发现这帖子在哪里,我值得复制一份出来。就是说,至少我和超版没有处理这帖子。

发表于 2011-8-10 19:51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斑竹就算要删除某人的帖子,应该进行沟通,说明理由,树立公信力。我没有指责或者批评的意思,只是希望论坛更加昌盛和和谐。
发表于 2011-8-10 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央电视台也报道过和网络上都有关于网站和版主收钱删帖的事。
政府官员、企业单位一些负面信息在网上传开,
就拿钱删除负面信息。
网站、版主等拿人钱财替人消灾。

发表于 2011-8-10 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建个QQ群,有事可以私下进行讨论组沟通。或者用提醒等方式也可以。完全可以避免许多误会。

 楼主| 发表于 2011-8-10 20:3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就怪了,我原先发的帖子标题成了这个样子,但内容再也打不开了。
捕获.JPG
标题成了:抗洪瞎指挥,大约6辆抗洪大货车冲进北苍路洪水中被淹没,中央电视台在滨江路直播广安 ...

发表于 2011-8-10 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1-8-11 09:13 | 显示全部楼层
难道某些斑竹收编成为朝廷卖命的了
发表于 2011-8-11 09:14 | 显示全部楼层
哪个哈尔删的  超级版主应该查明进行公示   并且处罚一哈   

发表于 2011-8-11 09:19 | 显示全部楼层
要知道,所有的舆论工具都归宣传部管,宣传部的舆情监控不能产生效率,那还要得!;P;P:funk:
发表于 2011-8-11 09:22 | 显示全部楼层
敏感了哇

发表于 2011-8-11 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1.jpg

发表于 2011-8-11 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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