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长你好:
我是仪陇县云雾寨村二组董XX,现任云雾寨村二组小组长,我们这里很偏僻,很穷,交通很不方便,有农业户口164人,现在家里的只有60几人,由于交通不方便,很多人都出去打工了,土地荒了很多,为了修1.3公里水泥路,我专门从青岛回来,(去年我也组织了一次修路,由于自筹资金不到位,村干部怕欠账承担责任,集了7万多又退了,)大家积极性很高很想修路,我们自筹资金每人1000元,买猪,买粮,亲戚朋友到处借,总算集了14万多元,现在找了一个老板来帮我们修路了,村干部又不和老板签合同,(原因是怕资金不到位欠账找村上给,)村干部叫老板给2.3.4社的社长签合同,(3.4社的群众也想修路,也自筹了一部分,)老板又不和社长签,(原因是和我们签了交通局立不了项目,交通局就不会给补助资金每公里20万,听村干部说仪陇县修路每公里政府补助20万,群众自筹16万,)现在我们2.3.4队自筹了近30万了,合同没签,老板也不进场,老百姓每天都问我什么时候开工,我们2.3.4社的社长也三番五次给村干部求情,叫他们把合同签了,我们社长在继续筹钱,路修好了钱全部付清,村干部始终不表态,我该怎么办?请求省长同志在万忙的时间里帮我们想想办法,最好是可以给我们在其他项目资金方面的帮助,程序方面的简化,因为我们这里太穷了
答复意见:
网友“董XX”你好,你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省长蒋巨峰留言,反映乡村道路建设的问题,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新政镇云雾寨村二、三、四社群众强烈要求修建水泥路,该村村委会多次组织二、三、四社召开群众大会,讨论修建村道水泥路的有关事项,并向县交通运输局申请立项修建村道水泥路。根据我县关于村道路建设的政策规定,村道建设必须按照村民“一事一议”的原则,由村民自主筹资修建。只有村民筹资款全部打到指定账户后,才能申报立项,并享受国家补助。目前,新政镇云雾寨村二、三、四社的村道路基础路面已完工,村民已筹资14万元,并打到新政镇农业服务代管中心的账户上,上报立项的相关资料正在办理之中。2011年6月22日,承包商已与该村村委会和二、三、四社的社长签订了3.25公里村道水泥路的承包合同。
因此,网友“董XX”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致信省长蒋巨峰反映该村为了修通村道公路,群众已筹齐资金,但村干部怕承担责任,就不与承建老板签订修建合同的问题不实。通过与董XX座谈沟通,并向董XX宣传修建村道水泥路的相关政策和办理程序,董XX无异议,并明确表示积极支持村道水泥路建设。县委、县政府责成新政镇党委、政府继续做好政策解释和宣传工作,并监督云雾寨村村道水泥路建设的质量和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该村村道水泥路建设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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