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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水有理] 官员强奸女教师,警方称戴套不算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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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4 08: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贵州毕节强奸女教师官员被捕 警方曾称戴套不算强奸2011年07月13日 19:59
来源:人民网
字号:T|T15686人参与608条评论打印转发

受害人周琴讲述当时的情景,泣不成声。
受害人周琴家属说,当时王所长就是从后面用木梯爬进洗手间的
人民网毕节7月13日电(喻星)7月13日,毕节市阿市乡国土资源管理所负责人王忠贵因涉嫌强奸女教师被依法逮捕。
2011年5月20日毕节市公安局以涉嫌强奸罪对王忠贵(男、28岁、阿市乡国土资源管理所负责人)依法刑事拘留,5月27日提请毕节市人民检察院逮捕,6月3日,毕节市人民检察院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批准逮捕,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经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补充证据后,于7月13日提请毕节市人民检察院逮捕,同日,市检察院已批准逮捕。
目前,毕节市公安局已对犯罪嫌疑人王忠贵执行逮捕。
新闻回顾:贵州一女教师遭官员凌辱 警方称“戴避孕套不算强奸”
贵州毕节阿市中学26岁的初中英语老师—周琴称,酒醉后的她,被当地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王忠贵强奸。周琴向当地派出所报案,阿市乡派出所教导员钟显聪竟然说:“戴避孕套不算强奸”,劝其私了。检察院亦以证据不足为由,让公安机关补充侦查。http://img.ifeng.com/page/Logo.gif


相关报道:·贵州一女教师遭官员凌辱 警方称“戴避孕套不算强奸”
延伸阅读:·“戴套不算强奸”折射权力堡垒下的病态逻辑
·庞凤山:官员戴安全套就不算强奸怎如此荒唐?
·“奸不怕”避孕套广告
·方炜:“女教师遭官员性侵”事件的碎言碎语

PN014


[责任编辑:PN014] 标签:毕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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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4 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没给钱  该背时  傻逼都想得到  有时间带套  你咋不呼救  还告人家强奸

发表于 2011-7-14 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没给钱  该背时  傻逼都想得到  有时间带套  你咋不呼救  还告人家强奸

发表于 2011-7-14 11:23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官员特色。

 楼主| 发表于 2011-7-14 11:51 | 显示全部楼层
方炜:“女教师遭官员性侵”事件的碎言碎语2011年07月13日 15:41
来源:荆楚网
字号:T|T404人参与32条评论打印转发

近日,论坛上出现一则“官员涉嫌强奸人民教师”的帖子引起网友广泛关注,发帖人是毕节阿市中学26岁的初中英语老师—周琴。她称2011年5月17日,阿市中学校长强令她陪8位领导喝酒。酒醉后的她,被毕节阿市乡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王忠贵强奸了。更让人感到震惊的是:网传周琴向当地派出所报案,警方竟然说:“戴避孕套不算强奸”。
确实令人震惊!太雷人太讽刺了,竟然这样的话都说的出来。这样的警方也许只是“混饭吃”的“无作为者”,不懂法律常识才会说出“戴避孕套不算强奸”的谬论来。
纵观整个陪酒事件,也是因为喝酒应酬“闹的”。喝酒应酬这种现象,对于很多官员来说犹如家常便饭一般,大部分人都会觉得习以为常,没什么不对的。领导也是人,总得参加这样那样的活动,整个社会现象没有办法限制领导不去喝酒应酬。然而的饭局太多,难免会出点乱子的,“陪酒”现象的兴起,让更多的官员走上了“腐败”,暴露出了他们潜藏的思想作风问题。
毕节阿市乡领导在法制宣传过完场后喝酒应酬,大吃大喝可谓是见怪不怪的事,我们只能心有余力不足的点评两句,那是作风问题;校长拉代表“光荣职业”的人民女教师去陪酒,我们也只能看出一些端倪来,也是社会作风的使然,然而还是出问题了,个别所谓的“人民公仆”,陪完酒后竟然把女老师给强奸了,这事那就不单单是作风问题了,而是上升为“道德与法”的高度,像这种“披着羊皮的狼”,全民皆可批斗,社会舆论皆可唾骂。
毕节阿市乡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王忠贵,便是个不折不扣的“伪君子”。作为一名公务员必须做好“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做到作风素质清正廉洁,严于律己,克己奉公,最重要的是遵守国家法律。而王忠贵不好好当官,竟做出强奸这种违法的事来,不应该。他这种官在古代叫做“昏官”,人民把他养的太“肥”了,他便吃喝玩乐,却干些无德无能的事。
王忠贵只是整个案件的始作俑者,然而有些公务员更是让人心寒,让人哭笑不得,不得不让人怀疑他的不良目的和动机。有句话说“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豆腐”,这句话用来描述那位说出“戴避孕套不算强奸”的那位警察正合适不过,他可谓是连最基本的法律都不懂,空有一套“警衣”外壳,肚子里却没货,如果在战场上,他便是外强中干的“草包将军”,了解“避孕套”是”安全套”,却不知道不能把“避孕套”当成是违法“安全套”,内中讽刺之处不言而喻,徒增大众笑料。这两个人作为整个事件的“创始者”和“推广者”,把毕节阿市乡公务员的脸丢尽了,不知是怎么当上乡里的公务员的,严重缺乏法律常识,思想道德不敢苟同,一个作奸犯科,一个狼狈为奸,妄为公务员。
当然,那个校长也不是好校长。人民教师以教书为职责,非得让她们身陷陪酒漩涡,不好好治理校园,弘扬教育理念,却把老师这么光荣的职业混搭为“陪”客,这么不知深浅,不知轻重,不知荣辱,伟大而艰辛的教育工作又如何来完成?学校领导的官僚化日益严重,让我们学校之教育担忧。
笔者碎岩碎语的描述案件,只言片语中心难平经。整个案件的结果淡然也是让人心寒的,以嫖宿定性是在挑战和摧残者大众的思维神经,犹如云南高院把李昌奎案由死刑判成死缓当成事一种法律标杆,这个案件无疑是狠狠的扇了法律公正一个大大的巴掌。强奸也好,“戴避孕套不算强奸”也罢,挑战法律底线,终会被法律所埋没,会有这一天。
作者:方炜http://img.ifeng.com/page/Logo.gif

 楼主| 发表于 2011-7-14 12:03 | 显示全部楼层
周琴向当地派出所报案,阿市乡派出所教导员钟显聪竟然说:“戴避孕套不算强奸”,劝其私了。

发表于 2011-7-14 12:3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警察家里有女孩吗?

 楼主| 发表于 2011-7-14 13:09 | 显示全部楼层
毕节阿市乡领导在法制宣传过完场后喝酒应酬,大吃大喝可谓是见怪不怪的事;
我们只能心有余力不足的点评两句:
那是作风问题;校长拉代表“光荣职业”的人民女教师去陪酒,
我们也只能看出一些端倪来,也是社会作风的使然,
然而还是出问题了,个别所谓的“人民公仆”,陪完酒后竟然把女老师给强奸了,
这事那就不单单是作风问题了,而是上升为“道德与法”的高度,
像这种“披着羊皮的狼”,全民皆可批斗,社会舆论皆可唾骂。

发表于 2011-7-14 13:1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警察家里有女的了?

 楼主| 发表于 2011-7-14 13:28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个校长的位置肯定是他老婆陪酒得来的!

发表于 2011-7-14 14:53 | 显示全部楼层
贵州特色“戴避孕套不算强奸”。

发表于 2011-7-14 15:36 | 显示全部楼层
      贵州的驴子学马叫,办案只认避孕套。说白了:好官与孬官的区别在于戴没有戴避孕套,孬官和鸡巴一样戴的避孕套。
发表于 2011-7-14 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那不是哪个戴给套就可以整

发表于 2011-7-14 19:28 | 显示全部楼层
笑话

发表于 2011-7-14 19:28 | 显示全部楼层
笑话:lol

发表于 2011-7-14 20:09 | 显示全部楼层
又一个国际笑话。

发表于 2011-7-14 22:50 | 显示全部楼层
社会黑暗

发表于 2011-7-14 23:2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懂法律常识才会说出“戴避孕套不算强奸”的谬论来

发表于 2011-7-15 09:2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没有法律素养的人如何当上一个派出所的教导员的?这个是值得毕节公安系统,乃至全国的司法系统反思的事情。作为一名人民公仆竟然说出这样的话,与当年的汉奸走狗没什么两样!!!!!!!!!!!!

发表于 2011-7-15 09:3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一些列的问题哦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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