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3686|评论: 23

[及时新闻] 特殊车辆在行驶时有何特殊规定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6-29 13: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特殊车辆在行驶时有何特殊规定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道路养护车辆、工程作业车进行作业时,在不影响过往车辆通行的前提下,其行驶路线和方向不受交通标志、标线限制,过往车辆和人员应当注意避让。
      
        洒水车、清扫车等机动车应当按照安全作业标准作业;在不影响其他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可以不受车辆分道行驶的限制,但是不得逆向行驶。机动车道的划分及行驶规定?
          
        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在快速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照快速车道规定的速度行驶,未达到快速车道规定的行驶速度的,应当在慢速车道行驶。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有交通标志标明行驶速度的,按照标明的行驶速度行驶。慢速车道内的机动车超越前车时,可以借用快速车道行驶。
        
        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楼主| 发表于 2011-6-29 13:11 | 显示全部楼层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使路线、行使方向、行使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以上可见,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在执行紧急任务时,法律赋予了他具有道路优先通行权。

发表于 2011-6-29 17:19 | 显示全部楼层
[b]通江执行紧急任务的车辆太多了,警车就不说了,还有环卫车、城建执法车、燃气公司车、电力公司车、救护车。他们真的那么“急”吗???

发表于 2011-6-29 17:29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顶上一个:o的歪警车

发表于 2011-6-29 20:53 | 显示全部楼层
洒水车、清扫车等机动车应当按照安全作业标准作业;在不影响其他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可以不受车辆分道行驶的限制,但是不得逆向行驶。机动车道的划分及行驶规定?

发表于 2011-6-29 20:59 | 显示全部楼层
通江这地方太它妈多的特殊车辆了。我观察了下可以走单行道的有下列特殊车辆:某些官老爷的车 公检法的车 运管所的车 城管办的车 运垃圾的车 医院的车 电力公司的车 还有那些所谓黑社会大哥们的车[这个主要是协警不敢去过问他们] 殡仪馆运尸体的车这几天好象又多了个工商管理的宣传车等等等等。就几米宽的一条诺江“大道”还有这么多的特殊车辆走单行道通江的交通怎么会不乱呢]。他们不走单行道就不能执法和工作吗?除了它们那些社会车辆就都必须得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那些交警 运管 城管办的工作车整天在大街哇哇大叫,好象他们对老百姓的声音小点就不能体现出他们执法的威风样[记得要文明执法]。我看成都那么大个省会城市的特殊车辆也没有通江这么多。成都没有警车走单行道也没有看见城管和运管的车逆向行驶更没有看见有装运垃圾的车在白天交通繁忙时间在主干道上装运垃圾。通江的特殊车辆们请问你们知道这样扰民吗?

发表于 2011-6-29 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通江这地方太它妈多的特殊车辆了。我观察了下可以走单行道的有下列特殊车辆:某些官老爷的车 公检法的车 运管所的车 城管办的车 运垃圾的车 医院的车 电力公司的车 还有那些所谓黑社会大哥们的车[这个主要是协警不敢去过问他们] 殡仪馆运尸体的车这几天好象又多了个工商管理的宣传车等等等等。就几米宽的一条诺江“大道”还有这么多的特殊车辆走单行道通江的交通怎么会不乱呢]。他们不走单行道就不能执法和工作吗?除了它们那些社会车辆就都必须得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那些交警 运管 城管办的工作车整天在大街哇哇大叫,好象他们对老百姓的声音小点就不能体现出他们执法的威风样[记得要文明执法]。我看成都那么大个省会城市的特殊车辆也没有通江这么多。成都没有警车走单行道也没有看见城管和运管的车逆向行驶更没有看见有装运垃圾的车在白天交通繁忙时间在主干道上装运垃圾。通江的特殊车辆们请问你们知道这样扰民吗?

发表于 2011-6-29 21:14 | 显示全部楼层
通江这地方太它妈多的特殊车辆了。我观察了下可以走单行道的有下列特殊车辆:某些官老爷的车 公检法的车 运管所的车 城管办的车 运垃圾的车 医院的车 电力公司的车 还有那些所谓黑社会大哥们的车[这个主要是协警不敢去过问他们] 殡仪馆运尸体的车这几天好象又多了个工商管理的宣传车等等等等。就几米宽的一条诺江“大道”还有这么多的特殊车辆走单行道通江的交通怎么会不乱呢]。他们不走单行道就不能执法和工作吗?除了它们那些社会车辆就都必须得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那些交警 运管 城管办的工作车整天在大街哇哇大叫,好象他们对老百姓的声音小点就不能体现出他们执法的威风样[记得要文明执法]。我看成都那么大个省会城市的特殊车辆也没有通江这么多。成都没有警车走单行道也没有看见城管和运管的车逆向行驶更没有看见有装运垃圾的车在白天交通繁忙时间在主干道上装运垃圾。通江的特殊车辆们请问你们知道这样扰民吗?

发表于 2011-6-29 21:20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2008年5月1日起实施)

第三十五条 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第三十六条 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第三十七条 道路划设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
  第三十八条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第四十条 遇有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形,采取其他措施难以保证交通安全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实行交通管制。
  第四十一条 有关道路通行的其他具体规定,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节 机动车通行规定

  
  第四十二条 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
  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
  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第四十六条 机动车通过铁路道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没有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应当减速或者停车,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第四十八条 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
  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明显标志。在公路上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并应当依照公路法的规定执行。
  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应当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
  第五十条 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
  货运机动车需要附载作业人员的,应当设置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措施。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第 五十三条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得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不享有前款规定的道路优先通行权。
  第五十四条 道路养护车辆、工程作业车进行作业时,在不影响过往车辆通行的前提下,其行驶路线和方向不受交通标志、标线限制,过往车辆和人员应当注意避让。
  洒水车、清扫车等机动车应当按照安全作业标准作业;在不影响其他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可以不受车辆分道行驶的限制,但是不得逆向行驶。
  第五十五条 高速公路、大中城市中心城区内的道路,禁止拖拉机通行。其他禁止拖拉机通行的道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在允许拖拉机通行的道路上,拖拉机可以从事货运,但是不得用于载人。
  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
  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第三节 非机动车通行规定

  
  第五十七条 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第五十八条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
  第五十九条 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未设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第六十条 驾驭畜力车,应当使用驯服的牲畜;驾驭畜力车横过道路时,驾驭人应当下车牵引牲畜;驾驭人离开车辆时,应当拴系牲畜。
  
第四节 行人和乘车人通行规定

  
  第六十一条 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第六十二条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第六十三条 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第六十四条 学龄前儿童以及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在道路上通行,应当由其监护人、监护人委托的人或者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职责的人带领。
  盲人在道路上通行,应当使用盲杖或者采取其他导盲手段,车辆应当避让盲人。
  第六十五条 行人通过铁路道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没有交通信号和管理人员的,应当在确认无火车驶临后,迅速通过。
  第六十六条 乘车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                                                请问交通警察大队的负责人,通江的特殊车辆时时刻刻都在执行紧急任务吗????????????????                           

发表于 2011-6-30 09:29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1-6-30 09:49 | 显示全部楼层
顶起

 楼主| 发表于 2011-6-30 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通江交警你们应该好好学习学习

发表于 2011-6-30 11:33 | 显示全部楼层




     未执行紧急情况车辆是不能逆向行驶的。

发表于 2011-6-30 13:41 | 显示全部楼层
仔细读一下各种规定你会发现很多漏洞。

发表于 2011-6-30 23:27 | 显示全部楼层
:):handshake
发表于 2011-7-1 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通江的特殊车辆违章行驶,是因为他们拿着国家发给的俸禄,人民的血汗钱,就是说不管是好事还是坏事,吃了饭,还是要做点事的。比如用公车接送老婆上下班,送孩子上学,放学,违章行驶,好像觉得自己的身份不一样,高人一等,不要忘了,你是人民的公仆,老百姓才是你的父母,你是老百姓的儿,不要去做五孽不孝的事。

发表于 2011-7-1 21:13 | 显示全部楼层
全是 无事 装B的

发表于 2011-7-2 00:08 | 显示全部楼层
通江的特殊车辆违章行驶,是因为他们拿着国家发给的俸禄,人民的血汗钱,就是说不管是好事还是坏事,吃了饭,还是要做点事的。比如用公车接送老婆上下班,送孩子上学,放学,违章行驶,好像觉得自己的身份不一样,高人一等,不要忘了,你是人民的公仆,老百姓才是你的父母,你是老百姓的儿,不要去做五孽不孝的事。

发表于 2011-7-2 19:15 | 显示全部楼层
的哥和交警的生死对白
        凌晨两点,交警藏在暗处口中念念有词:隐蔽执法就是爽,欧美同行新时尚, 总部撑腰胆气壮,罚得刁民见阎王!
        的哥转了半宿才拉了一摊活,又乏又饿,想起油钱还没拉够,长叹一声道: club.dz长夜漫漫拉车忙,腰酸背痛心彷徨。 油价插上小翅膀,罚款尺度像弹簧。
突然,交警从树后一跃而出截住的哥。
        交警:(指着的哥的脸)双黄线调头逆行还开着远光,罚款八百扣十二分! 大众社区-大众论坛3 R  x, C1 D2 F  {
        的哥:(惊恐的)前头过去个警车咋不罚?
        交警:(眼一瞪)人家在执行公务! ,大众论坛,大众bbs,大众网论坛; S+ U1 w  e8 g& ?% j
        的哥:(迷惑的)你咋看出来他在执行公务? club.dzwww.com/ g; {% c- E& J& C% D
        交警:(不耐烦)这是国家机密!
        的哥:(小心的)那后边有个军车为啥也不罚?
        的哥:(小声嘟囔)二半夜有啥军务,又没打仗? ! A( P! c/ d4 [
        交警:哪来恁多废话!驾驶证、行车证、胡收证、乱征证统统给我拿出来!
的哥:你看又过一辆奥迪。
        交警:你他妈烦不烦哪?没瞅见那是谁的车?我惹得起?
        的哥:奥迪后面还跟了个大奔! ,大众论坛,大众bbs,大众网论坛: X. V( z" k5 i( Y1 x
        交警:(翻着白眼)你他奶奶的想害死我哩不是?拦住他最少得吃俩大耳刮子你信不信? 提供博客,大众博客,大众相册,大众,网藏,娱乐,八卦,贴图,论坛 ,电脑,网络,经济,发展,管理,情感,读书,文学,艺术,体育,时尚,交流,通讯3 C% d8 g; r7 T3 h4 ]
        的哥:(偷偷揩掉脸上的口水)可是刚刚你还放走了几辆车! 0 x) [5 ^. F9 y9 i) o: t. `
        交警:一个是俺三姑的六婆的邻居,一个是俺队长七婶的八姨的妯娌,还有一个娇滴滴的小妹长得像章子怡(咽口水),你让我咋罚?
的哥:(抹泪)恁多车都不罚,咋就偏偏往死里罚我呀?
        交警:(冷漠的)你这货咋恁不透啊?不罚你任务咋完成?提成咋落实?小康咋实现?
        的哥:(不甘心的)你们应该以教育为主……
        交警:(轻蔑的)教育值几个钱?把你们都教会了俺们吃啥?实话跟你说吧,俺们专门在双黄线上开个口,设个套,猫到树后头就等着你上钩哩。 提供博客,大众博客,大众相册,大众,网藏,娱乐,八卦,贴图,论坛 ,电脑,网络,经济,发展,管理,情感,读书,文学,艺术,体育,时尚,交流,通讯4 C! y& {2 U0 h
        的哥:(一阵晕眩)那我这十来天起早贪黑就算是给你们打工了,你们还有没有良心? 提供博客,大众博客,大众相册,大众,网藏,娱乐,八卦,贴图,论坛 ,电脑,网络,经济,发展,管理,情感,读书,文学,艺术,体育,时尚,交流,通讯- I. h% H% \5 _: ?" z$ J( V
        交警:(语重心长的)你就认了吧,谁让你是个穷开车的哩? ,大众论坛,大众bbs,大众网论坛( Q3 ~- @: H) f
        的哥:(站立不稳,双手扶车)我上有老下有小,老婆下岗没收入。照这样下去我不是累死就得被你们罚死!
        交警:(良心发现的)老兄啊,你也就是这个命,早死早托生,下辈子当个官儿或者和官儿攀个亲戚朋友,那我就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也不敢罚你呀! , {! s- w* Q1 r
        的哥:(绝望的)算你狠!就不能打个折少罚点儿? 大众社区-大众论坛4 j" k; L3 C$ m) v6 _7 X& X; E
        交警:(熟练的开罚单)一回生二回熟,回头你给我上点菜,下回一定给你便宜点儿。罚单你先拿着吧…… club.dzwww.com* @7 n5 V) E  p! h, `/ }, h* Q
        猛然间一道闪电划过夜空,的哥大叫一声吐血倒地,两行热泪顺着他惨白的脸颊流了下来,的哥茫然的看着远方断断续续唱道:“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pol.ice叔叔……手里边,叔叔接过钱,对我把头点。我高兴地说了声:叔叔……再见!”唱到这儿,的哥含笑闭上了双眼……
        交警:(趴在的哥身上号啕大哭)大哥你可不能死啊,你先把罚款交喽再死中不中啊?
      

发表于 2011-7-3 14:10 | 显示全部楼层
顶!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