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12日,四川省教育厅发布了《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办学行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简称省规25条),时间已过一年,实施情况如何?笔者现就仪陇县永乐中学两校区实施情况通报于后:
关于第5条:义务教育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学校不得举行任何形式与入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和测试,不得以学生竞赛、考试成绩及特长评级作为录取依据。
而永乐中学每年6月底7月初均要组织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参加初中直升班(重点班)招生考试,并以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和分班依据,美其名曰举行学科竞赛。
关于第10条:规范编班办班行为。义务教育学校一律实行均衡编班,严禁以实验班、特长班等任何名目设立重点班、快慢班,严禁以学生获奖、竞赛和考试成绩作为编班依据。永乐中学现在的初一1、2、4班,初二1、2、11班,初三7、10班为直升班(重点班),以上班级多为学校领导任课,绩效考核单价远远高于普通班,教学质量与普通班同一标准进行考评,严重挫伤了普通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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