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县城建局要我距离公路中心线12米规划建房否则就是不服从规划,不准重建一说:请问同是康宁路西一段的48号,严二中教学综合楼和222号的鸿集团商住楼都是07年你城建规划安排修的,为什么都是距公路中心线15米之多才是建筑物而不是12米呢?还有09年修的严道派出所离公路中心线起码有20米之多才是建筑物。
显然这个要我离公路中心线12米就建房的所谓规划,是要我去占用公益公共面积,把我不同意就不准重建合法化,我若去建,往后城市发展公路街面加宽,我房被拆,必然造成国家赔偿达到他们无畏地浪费社会财富的罪恶目的。我们决不能让这一罪恶阴谋得逞。
再说城建局的所谓离公路中心线12米就建房的规划完全是没有不得少于30日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是违反程序的行政行为和擅自改变土地使用状况的违法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不难看出这个要我12米就建房是用来刁难不准我重建,整我灾民的罪恶阴谋。
更是违背依法登记的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和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收益的权利,以及国务院526号令第64条条:有关灾后恢复重建须要行政审批的事项,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本着方便群众,简化手续,提高效率的原则依法即时予以办理。
和省政府灾后恢复重建47条:城镇居民住房被地震震垮,土地使用权将受保护及雅安市政府39次会议决议市长刘守培讲:鼓励受灾居民原址重建新房……把安居放在首位,3年不准我重建,更是违背省长蒋巨锋讲不但要让受灾群众住上好房子,还要过上好日子的违法行为。为此请巨锋省长、守培市长将我冷暖挂在心间,圆我住房梦。 谢谢! 四川、雅安、荥经5.12灾民:朱发兴 依法代理维权人:肖成泽,电话:13320609292 荥经县严道镇繁荥中街14号一幢二单元二楼一号 2011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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