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来炒去有点烦?本人实地作了些调查,希望各位明鉴! 铁佛镇渴龙村主任选举10问 第一问:1、2011年1月13日,渴龙村主任换届选举,全村选民1000人左右,近800人从四山八岭集中到村上学校参加现场投票,群众参选的积极为什么这么高?
第二问:在铁佛镇领导现场指导监督下,村选举委员会现场发出选票792张,从票箱中实际收回选票769张,两位村主任竞选人刑山成(多年外出务工回村首次参选)得赞成票385张,苟正策(在村主任岗位已干7、8年)得赞成票355张,弃权票和作废票29张,现场反复清点选票,之后当众公布,各方签字封存了这个结果,苟正策一方在签字时也没有提出选票清点计算有错,否则应在当场再点呀?
第三问:镇领导在现场并未宣布谁当选,当众给群众解释称:还搞不清是以发出的选票还是收回的选票为基数计算过半,等镇领导请示后再最后答复。如果以收回的选票计算,刑山成的385票刚好过了769的一半(384.5),刑山成应当选,如果以发出的选票792张计算, 刑山成的385票未过792的一半。一周后,镇领导答复说“经请示上级,以发出的选票计算过半,刑山成、苟正策均未过半,渴龙村主任换届选举要重选。”并正式通知了渴龙村。镇上当众(开会)公布的渴龙村主任重选是以“发出的选票计算过半”,现在不会否认吧?
第四问:按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第十三条“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的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的规定,刑山成书面将选举情况报告四川省民政厅,请求对这次选举究竟是以发出的选票计算过半,还是以收回的选票计算过半?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处明确答复:全国都是按从票箱中收回的选票计算过半,并电话通知巴中、通江县民政局,请他们承认选举结果,纠正错误做法。铁佛镇领导闻讯后,你们做了些什么?
第五问:省上通知后,镇领导通知刑山成到镇上,明确告诉他,渴龙村主任不重选了,但鉴于村里的实际情况,让他当村文书,让原村主任当计生专干,村主任就暂不配了,村主任的津贴费刑山成和村支书记李堂儒各一半(村支书自己的岗位津贴没变),并说这样做原主任就不好闹腾了,也请刑山成再也不要到上面去反映了。请问镇领导如此折中的苦心为何,这背后是否另有隐情?
第六问:刑山成没有同意镇里的折中方案,认为自己竞选的是村主任,省里都解释自己是当选了,为何让自己当文书,加之村里群众知情后,坚决要求按省里答复办,渴龙村必须要换领导改变现状了。对此,镇政府和村支书又做了些什么? 第七问:在刑山成不同意折中方案后不久,镇纪委在刑山成不知情的情况下,将他一个人通知到镇上,称:当初的选票清点有误,并有贿选行为,要重新点票。在刑山成没有对原票存封情况仔细检查的情况下(镇里没有通知村民选举委员会人员到场,没通知双方竞选人都到场。)镇上有关人员在一大堆选票打中把一捆松松的选票拎出来开始重点,700多张同样的纸,邢某不敢眨眼但又怎能不眨一下眼,镇上几个人点过去点过来一翻折腾之后,当初收回的769张选票总数变为了770张,刑山成原来的385票变成了384张,最关键的是弃权和白票多了5张,苟正策原来的355票变成了351票,如此,如此一来,当初几百人在场、几十双眼睛,清点了无数遍的选票全数错了?岂不是荒唐透顶?!群众说,“点选票时,大家比数钱还认真,选清点总票数,再数赞成的,哪能出那么大的错?”
第八问:铁佛镇认为刑山成、苟正策都未过半,找到重选理由后,派出工作组到渴龙村调查了解,发现村领导家中亲人死了多年了还在吃低保,发现村领导冒领群众一些补助,发现渴龙村多年没有公布村务,为什么对村领导不做处理也不向群众解释,仍然坚持让这些人继续参加村领导竞选? 第九问:镇里确定另选日期为5月15日,并没有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四条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二十日前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公布。刑山成得知要重选后,给镇领导、村支书、村选举委员会打电话或当面告诉,不参加选了。但个别人为了把“形式”和表面文章做够,坚持让刑山成与苟正策再选,刑山成女人争话筒就是想揭穿这个真相,“刑山成只是个配盘盘的,镇里、村里领导实际都不想他当村主任。”选举村主任,刑山成及他女人都可以发言,为何不让人家发言?现场还去了警察,这在中国基层民主选举中也是罕见的。她只是抢话筒要发言,又不犯法,需要警察去制止吗?是警察去制止抓人并把人推倒在先,还是群众看不惯才掀翻桌子的?
第十问:群众在网上申诉发言,铁佛个别领导称,“你那个穷地方再闹,什么好处也得不到。”派出所也称此事还在进一步调查中,村民传言,铁佛派出所要来村里来抓几个人,弄得民怨四起,渴龙村太落后太封闭,多少年山河依旧,行路难、吃水难,群众苦不堪言,他们现在想选个带头人为什么这么难,请问是渴龙村村民刁蛮还是有人逼他们太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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