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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墓地回归公益性 政府应扛起责任的大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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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8 23: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殡葬事业本身,因为涉及全民利益,本应属于公共事务领域,走公益化路线,然而中国墓地尤其是城市墓地却偏向了市场化运作,逐利性取代了公益性。据我国民政部1992年颁布的《公墓管理暂行办法》,中国墓地类型归为两类:农村公益性公墓和城市经营性公墓。“公益性公墓是为农村村民提供遗体或骨灰安葬服务的公共墓地。经营性公墓是为城镇居民提供骨灰或遗体安葬实行有偿服务的公共墓地,属于第三产业。”

   据上述办法,公益性公墓以服务本集体组织为宗旨,不以赢利为目的;而经营性公墓则带有明显的有偿性。同时,1997年国务院颁布的《殡葬管理条例》规定“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不得对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可见,中国城市墓地皆属经营性墓地,且城市人口不得购买农村公益性墓地。

   经营性公墓的“逐利”特征最终的结果是,建设经营性公墓所需的土地出让费用、墓穴建设费用以及维护管理费用等成本,都需经由销售而转嫁给消费者。

   中国城市墓地虽然走经营化路线,且允许民营资本进入,但仍需经由政府部门审批,并以事业单位为主要经营主体。《殡葬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公墓,经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公墓管理暂行办法》也规定“经营性公墓由殡葬事业单位建立。”公墓业现有经营体制分国营、联营和民营三种,且联营方式中多由民政部门控股。

   虽然公墓业整体还是由政府部门主导,但有关部门并没有承担起稳定墓地价格的责任,反而争相追逐价,丧失了公益性。以北京为例,北京市现有的33家合法公墓中,有14家是事业单位,归殡葬处直接管辖,其中就包括墓价飙涨的海淀温泉公墓、万安公墓。这类公墓单位职工收入和销售情况并不挂钩,但其仍然加入了涨价大军。温泉公墓2002年一个占地0.5平方米的普通双穴墓地是2000元,现在已涨到5万元左右;而高级墓地万安公墓同属事业单位,1平方米墓地价格已涨至20万元以上。

   近年来,各大城市墓地价格直线飙涨。北京近年来各大公墓价格涨幅惊人,最多的涨了20多倍,有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每年起码涨两次价,每次10%到30%”,海淀区普通墓穴价格已涨至5万左右,远郊昌平区墓地也基本在万元以上。广州靠近市中区域的公墓墓穴价格最便宜也在6万元以上,最高达几十万元。多地出现墓地价格超过同一城区商品房价格的现象,令民众直呼“死不起”。

   然而我国现行的《殡葬管理条例》对价格问题却没有做出规定。2007年公布的修订草案中提到“收费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民政部门按照不营利的原则制定”,但是这种原则性的规定,无法有效调节价格。

   其实墓地非市场化的成本并不高。导致墓地价格飞涨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土地资源的稀缺性。在市场经济环境下,资源的稀缺性与需求的不可调和会令商品价格维持高位,同时也会引发抢购和投机炒作。城市经营性墓地的土地来源多以承包为主,部分为政府拨付,因市场上土地的有限供应产生的连锁反应推高了墓地价格。若退出市场,将城市墓地收归政府公益性运营,由政府拨付土地,则地价成本不复存在,同时因土地供应有限而炒高地价等墓地涨价原因也将消弭。

   在现有的墓地经营体制下,因为豪华公墓利润率远高于普通公墓,不少墓地经营者为逐利而开发占地颇多的“豪宅”墓地,不但挤占了有限的公墓土地供应,也引发了民众对于“死而不平等”的不满,加剧了贫富分化下的社会矛盾。由政府承担公墓建设,让墓地回归公益,也有利于地方维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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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9 00:36 | 显示全部楼层
  哪个写的稿子哦~~~
      人家也要赚钱啊~~~
         不要乱漏人家的嘛~~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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