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15258|评论: 83

[我有话说] 一封公开信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3-27 09:03 | |阅读模式

请求上级追查四川安岳县和资阳市政府信访部门故意颠倒黑白的恶劣行为
   
    我是请求人李文琼,女,高中毕业,现年55岁,重庆市大渡口区钢铁公司下乡知青,住资阳市安岳县岳阳镇上府街33号附206号。联系电话:13064366998
我于1975815日高中毕业,由重庆市大渡口区下乡到安岳县农村当知青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扎根农村一辈子,开花结果,”所以在农村与农民青年周万成结了婚。眼看1979年全国知青大返城并安排了工作,由于安岳县劳动部门一直不给我安排工作。为此,我无数次找县劳动部门和结婚所在地的安岳县横庙乡政府讨说法,但他们均相互推诿,长期无结果。因失去了工作机会,只好随夫在农村吃苦当家庭妇女,过着十分贫寒的生活。时刻羡慕着其他知青过着有工作的幸福生活,自感痛苦不已。知道他们的错误后,经我七年来要求赔偿因此造成112.9万元的经济损失不但无结果,却被腐败官员横不讲理歪曲事实。
我为了使子女有好的读书环境,于1989年经千方百计设法找县供销办了个空挂合同工的手续,才将家人户口迁入县城后,仍过着在街沿边做小生意的艰苦日子,不仅受歧视,还常处于被工商、城管、卫生、防疫执法人员百般刁难和驱赶的境地。好不容易又熬到了2004年知青有买社保的政策。在办理过程中,我偶然在安岳县档案局档案里发现早在1979710日将我安排在安岳县乾龙乡(原廻龙公社)社办企业上班的通知书。几经我询问,乾龙和横庙乡政府回答没有接到过这样的通知书。安岳县廻龙公社社办企业党支部书记邹孝君亲笔手印证明19798月有个乡干部郑某的继子安某被安排到了该企业工作,几个月后摇身一变又成为了乡上的国家干部,两年后调到安岳县直属党委工作至今退休。真是无独有偶。最可恨的是两级信访承办人根本不采信我向他们提供未给我安置工作的大量证据。
我应有的工作就被当时的劳动部门和乡政府共同剥夺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而市政府信访承办人李煜已明知未给我安排工作的客观事实存在,却硬要维护县政府信访部门编造“已安排到廻龙乡社办企业工作”和“1989年县劳动局再将你安置到供销社当合同工”的错误认定。但两级信访部门都找不出我在廻龙公社办企业和县供销社工作过的档案和工资花名册及证人的证明材料。
更令人气愤不已的是胡乱将按下乡时计算买社保交费标准,并领取了养老金问题作为已安置了工作的依据。因按政策应从下乡时计算连续工龄,而不是安排具体的工作的工龄。所以不能用以买社保的工龄抵销和掩盖故意不安置我工作的严重错误行为,真是恶毒已极。
综上所述,资阳市信访部门承办人明知有错不纠,反而错上加错,完全不讲事实,不讲道理,颠倒是非,极力诡辩,其作法比蒋介石统治时期的官员还坏。他们钻信访条例关于两级信访终结的法律空子,但我国设有省和中央的两级信访部门,由于信访条例未明确其职责范围,所以下级就大胆滥用职权,不解决实体问题,伪造事实,颠倒黑白是非强行压制,大肆坑害信访人。这明显在给县、市两级中的腐败信访官员坑害百姓掩盖腐败提供可乘之机,继续产生若干官员了民不了的冤假错案提供条件,形成矛盾加剧积重难返的局面,使到京城上访案难以减少,逼得市、县官员利用手中的权利又不得对上访人员采取堵、截、威胁、训斥、跟踪、关押等恶劣手段,无所不有。因此,压制上访人的事件时有发生。这无疑严重破坏了党群关系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还会必然浪费了国家资源和给受害人雪上加霜,造成了极大精神痛苦和经济损失。为维护党的形象和法律的尊严,打击贪腐行为,请上级严查这两级信访部门中的制假者的法律责任。以煞住其这一恶劣歪风邪气的漫延,使受冤者得到应有赔偿。特请求上级派员严查为感!我的上访没有得到正确解决我要多次到北京上访到底,决不罢休直到解决为止!
                          受害人:李文琼



中共党员:周万成
      O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122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11-3-27 09:55 |
回复 ffcl 的帖子

一天到处乱发,没有道理

发表于 2011-3-27 10:14 |
神经病!

发表于 2011-3-27 10:31 |
\春天到了,菜花开了,蜜蜂出来采蜜了,狗狗到处跑,路人小心
发表于 2011-3-27 11:29 |
回复 ffcl 的帖子

一天到处乱发,没有 道理
发表于 2011-3-27 11:59 |
一天到处乱发,没有道理

发表于 2011-3-27 12:11 |
一天到处乱发,没有道理

发表于 2011-3-27 13:16 |
新人求解悉。。。

   为啥子别个发个贴子你勒几爷子柳到别个说是癫的,貌似LZ真的无中生有
发表于 2011-3-27 15:32 |
真的还是假的yo  
发表于 2011-3-27 15:33 |
关注ing

发表于 2011-3-27 15:41 |
关注事实

发表于 2011-3-27 16:36 |
好象乱说了N年了,一天就你事多,这类重复帖子应该早就删除了。

发表于 2011-3-27 19:59 |
这论坛成了那几个人私人的了.这个论坛真垃圾!

发表于 2011-3-27 20:00 |

这论坛成了那几个人私人的了.这个论坛真垃圾!

发表于 2011-3-27 20:32 |
回复 老子不信旋 的帖子

      楼主的话概括扼要,一语道出了我们苦想多年的而不可得答案的几个重大问题的根本。
  

      楼主就好比社区的明灯,楼主就好比社区的方向,楼主就好比社区的栋梁。有楼主在,社区的明天必将更好!楼主你的高尚情操太让人感动了。
  在现在这样一个物欲横流的金钱社会里,竟然还能见到楼主这样的性情中人,无疑是我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让我深深感受到了人性的伟大。
  
      楼主的帖子,就好比黑暗中刺裂夜空的闪电,又好比撕开乌云的阳光,一瞬间就让我如饮甘露,让我明白了永恒的真理在这个世界上是真实存在着的。只有楼主这样具备广阔胸怀和完整知识体系的人,才能作为这真理的唯一引言者。
  
  看了楼主的帖子,让我陷入了严肃的思考中,我认为,如果不把楼主的帖子顶上去,就是对真理的一种背叛,就是对谬论的极大妥协。
  
  因此,我决定义无返顾的顶了!楼主,在遇到你之前,我对人世间是否有真正的圣人是怀疑的;而现在,我终于相信了!我曾经忘情于汉廷的歌赋,我曾经惊讶于李杜的诗才,我曾经流连于宋元的词曲;但现在,我才知道我有多么浅薄!楼主的帖子实在是写得太好了。
  文笔流畅,修辞得体,深得魏晋诸朝遗风,更将唐风宋骨发扬得入木三分,能在有生之年看见楼主的这个有胆量能人。

发表于 2011-3-29 07:33 |
能在有生之年看见楼主的这个有胆量能人。

发表于 2011-3-29 10:14 |
回复 zsoh 的帖子

你娃癫了嗦?你以为老子不懂?要骂去骂五毛,有本事去大街上闹噻,宝气!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