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市委李书记、财政局周局长:县乡事业人员绩效工资何时兑现(听话市里已按月在发放)
胡总书记在日前召开的社会管理省部级会上强调:要让人人分享改革成果(而非公务员独享改革成果),让社会最大限度和谐;温总理2009年9月2日常务会议决定:从2010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绩效工资;人社部长也强调:全国执行绩效工资起始时间是绝对不变的;财政部长强调:公务员、事业人员津贴调整就像双腿走路一样保持平衡,不能一条腿迈大步、一条腿迈小步;人社部工资司于2010年9月也强调:对其它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国务院或人社部不再单独出文件了,各地在规范公务员津贴时统筹考虑或同步实施。为什么我们县、乡两级还顶着国家政策不执行,硬是要让我们级级上访请愿才兑现吗??(为什么公务员发放了阳光工资即生活补贴及工作补贴,又回单位发放成千上万的这补贴那补贴你们不查办??这是不是不贪污行为,激起广大事业人员极大不满,纪委为什么不查办?)
望领导一定高度重视并立即按月兑现事业人员绩效工资及退休人员生活补助为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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