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爱生命 拒绝酒后驾车
广大交通参与者:
你们好!
近年来,杭州、南京、成都等地相继发生酒后驾车造成人员重大伤亡的恶性案件,引起全社会广泛关注,群众对此深恶痛绝。
科学检测表明,酒后驾车的危害非常大。人在饮酒后驾车,其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是没有饮酒时驾车的16—20倍。这是因为:一是酒后触觉能力降低。由于酒精的麻醉作用,酒后驾车使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二是酒后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酒后驾车使人对光、声的反应时间延长,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的配合功能发生障碍,无法正确判断距离、速度;三是酒后视觉障碍。酒后使人视力暂时受损,视像模糊,驾车时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灯、标志和标线,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极易发生事故;四是酒后容易疲劳。酒后驾车易使人困倦,出现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的行为,增强了发生事故的可能性。
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交活动的增加,饮酒已经成为现代社交礼仪的一部分,但是,酒后驾车及由此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也逐年呈上升趋势。为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始终把酒后驾驶作为严厉整治对象,并坚决做到“四个一律”: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暂扣驾驶证3个月;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拘留15日,暂扣驾驶证6个月;对一年内2次醉酒驾驶的,一律吊销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属营运驾驶人的,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车辆;法律法规规定有罚款处罚的,一律从重处罚。
“司机一杯酒,亲人两行泪”,这是血的教训和泪的总结。希望每一个驾驶员充分认识酒后驾驶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的严重危害,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为了他人的安全和健康,请自觉抵制酒后驾驶行为,切实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请广大群众提醒和劝阻身边的人不要酒后驾驶,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此致
敬礼
南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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