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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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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2 01: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这个畅所欲言的环境里,没有人知道我是谁,压抑了很久的心情也许可以真正的释放。我是一个才疏学浅的人,不会用华丽的词语表达自己的感受。很久没有提笔写东西了,突然有些词穷~~~

最近迷恋不加糖的咖啡,因为这几年的经历就像那没加糖的咖啡~~~

五年时间经历了爱恨、情仇~~~如今孩子有了,感情没了,可怜人都逃走了~~~

当他逃之初我还自欺欺人的告诉所有人,他是在乎我和孩子的,只是迫于生计离开,如今他根本不关心我们的一切,就在我最落寞无助的时候找了他们老板,目的想施压讨点生活费(孩子快两个月的时候,我还没有上班),可惜得到的是一句“我们不能单方面扣他的工资”。我是一个很要强的人,但是在经济方面对他从来没有要求,以至于现在细想衣柜里只有两套衣服和一双鞋子是他买的,至于孩子的东西他买的也是寥寥无几~~~

我们交往了两年多,家里人说这孩子老实能干,家庭条件不好以后努力可以改变,于是稀里糊涂结了婚,当时结婚的时候有人说我傻,嫁了一个没钱没权没家世的人,我骄傲的告诉她们我只为爱情,因为工作的原因,我们相聚的时间很短,也许还没有经过磨合期,就出现了问题,都说女人是敏感的,的确如此,结婚后我们的交流仅是电话联系,感觉到危机后我突然到访,他来不及删除发件箱里的记录,他说他们只是限于电话联系,实际距离确实不近,我懵懂着相信了,并且计划了要孩子,怀着孩子任然是我独自享受着他的成长,以为孩子可以改变一切,我再次犯错,孩子没有改变任何感情,他是独子,家里传统观念很浓,我生了女儿~~~可以想象事态会怎样变化,到今天他们家人、亲戚、朋友没一个抱过孩子,我没有抱怨,离婚已经提上行程,只等他回到户口所在地,希望离得顺利,我们没有共同财产,孩子是万万不能给他,我不惜放弃他的抚养费。这不是故事,我也不是寻求帮助,现实中的我并没有向任何人表示过真实的感情,偶尔提及这些,她们只会当我在说笑,因为我笑的很虚伪,至于家人更是不能让她们担心,所以我总是匆匆敷衍他们的问话,反正他换了手机号没人找的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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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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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2 09:56 | 显示全部楼层
孩子是你们共同的,即使离了双方都有责任抚养

发表于 2010-9-12 11:27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姐你可要想清楚呃。你不仅要对孩子负责。还要对自己负责。1你这么年轻。以后肯定还是要在找个男人过。找的那人能不能对你的孩子好还是个求知数。2就算离婚你要了孩子那男人还是一定要给你赔偿一笔费用。不为自己就算为了孩子。;3绝对不可能就这么样子算了。那还安逸喔啥子责任都不负还白捡个孩子。天下有这么好的事索。4父母不管什么时侯绝对都是站你这边的,你必须要给他们说。就算不为钱。绍哈那男的家也要去闹哈。凭啥子年轻八轻的女娃子在你们家去了后变成这么惨。5不要在对方亲人上浪费口水了。没用。到头来他们还不向到自家的儿。你就在优秀还是外人一个。

发表于 2010-9-12 11:27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姐你可要想清楚呃。你不仅要对孩子负责。还要对自己负责。1你这么年轻。以后肯定还是要在找个男人过。找的那人能不能对你的孩子好还是个求知数。2就算离婚你要了孩子那男人还是一定要给你赔偿一笔费用。不为自己就算为了孩子。;3绝对不可能就这么样子算了。那还安逸喔啥子责任都不负还白捡个孩子。天下有这么好的事索。4父母不管什么时侯绝对都是站你这边的,你必须要给他们说。就算不为钱。绍哈那男的家也要去闹哈。凭啥子年轻八轻的女娃子在你们家去了后变成这么惨。5不要在对方亲人上浪费口水了。没用。到头来他们还不向到自家的儿。你就在优秀还是外人一个。

发表于 2010-9-12 16:09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一个对于自己的家人可以毫不在乎的人,早离开早解放。

[发帖际遇]: 荷叶小露在成都市内打的去青城山看日出,花了 小米椒6个.

发表于 2010-9-12 16:09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一个对于自己的家人可以毫不在乎的人,早离开早解放。

发表于 2010-9-13 22:04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上去。

发表于 2010-9-13 22:12 | 显示全部楼层
白天睁眼,晚上闭眼.他可爬墙你也可出轨,

 楼主| 发表于 2010-9-13 22:5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 江薇


    你说的都是理,我也认同这个理,趁早离对孩子有好处,至少她心里不会产生什么阴影,至于抚养费的问题,名正言顺的该要,但是我不强求,他愿意给的话不需要我死皮赖脸的求他,再说我们的经济一直都很独立,也许这和双方的家庭有关,以前我不相信门当户对之说,但是我亲生经历之后奉劝大家,不一定非要门当户对,但是差距不能太大~~~

 楼主| 发表于 2010-9-13 23:0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 YY1996


    不敢说的,在这里可以说~~~仅限于——说!

 楼主| 发表于 2010-9-13 23:1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 荷叶小露


    协议离婚的前提必须双方到场!现在他没在家

发表于 2010-9-14 18:35 | 显示全部楼层
哎生活就是这样子,

发表于 2010-9-15 19:44 | 显示全部楼层
舀喂呀,又是一个命不好的人哦。

发表于 2010-9-15 20:42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上去.

 楼主| 发表于 2010-9-15 22:15 | 显示全部楼层
舀喂呀,又是一个命不好的人哦。
蓝伟水 发表于 2010-9-15 19:44 http://www.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我并不觉得自己命不好。当然如果你认为幸福的婚姻就是命好的话,我无话可说。但是请你不要用同情的语言,我不是寻求帮助以及以此博得你们的同情,因为我有能力让自己和女儿衣食无忧。

 楼主| 发表于 2010-9-15 22:23 | 显示全部楼层
舀喂呀,又是一个命不好的人哦。
蓝伟水 发表于 2010-9-15 19:44 http://www.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我并不觉得自己命不好。当然如果你认为婚姻幸福就是命好的话,我无话可说。但是请你不要用同情的语言,我不是在这里寻求帮助,以及借此博得别人的同情。

发表于 2010-9-15 22:59 | 显示全部楼层
那我说你遇到的那个人不好。简直就是个混蛋。你同意吗?如果你还维护他那你这辈子算是没救了。

发表于 2010-9-15 22:59 | 显示全部楼层
那我说你遇到的那个人不好。简直就是个混蛋。你同意吗?如果你还维护他那你这辈子算是没救了。

 楼主| 发表于 2010-9-15 23:2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值得我爱何必护短呢?

发表于 2010-9-16 15:0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的经历和我一个好朋友很相似。
当她走过当初那段最灰暗的日子之后,现在的她,活得很精彩,我相信,你也可以的!

希望你以后能经常来论坛,我们愿意和你一起分享所有的痛苦和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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