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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门口领导家属被便衣误作信访对象暴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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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0 10:12 | |阅读模式
惊曝省委门口领导家属被便衣误作信访对象暴打
文章提交者:syrbcx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一些博客和论坛近日盛传这样一件“乌龙事件”,2010年6月23日上午,在湖北省委南大门,发生一起六人围殴一名体弱老妇的恶劣事件,大门几个监控视频清晰地记录了这一暴力场面。经查实,打人者均系武汉市公安便衣,被打者陈玉莲是湖北省政法委综治维稳办领导的妻子,这天他还在河南参加中央政法委召开的会议。

  被打者的丈夫与胡锦涛握手留念

  2009年5月18日,这位被打家属的丈夫参加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还曾作为先进代表受到了中共最高领导人胡锦涛的接见,并握手留念。

  暴力“六打一”

  被打者陈玉莲6月22日跟省委政法委领导预约第二天拜见他。6月23日,她来到省委大门口。哨兵问:“干什么?”她回答“我住桃山村(省委机关宿舍),是政法委的家属,约了政法委领导谈事。”哨兵就说“你给他打电话。”她低头用手机拨号时,突然从省委大院里冲出来六个便衣警察。

  随后,陈玉莲与六名便衣发生了肢体冲突。据当时在现场的华中农大医院教授周旭荣和老伴付万生称,当时一名便衣突然从省委大院冲出来,对着陈玉莲就是一拳。期间陈玉莲的几个邻居从省委对面的小区跑过来,对这群打人的男人讲,她是省政法委黄厅的爱人,你们不能打了。六个便衣称,叫她家里来人把她弄走。

  据称,陈玉莲被整整群殴16分钟。省委大门口的摄像头清晰地录下这一恐怖的场面。此后,神志不清的陈玉莲被人用车拉到了湖北省信访中心。后来清醒过来陈玉莲要求打电话给丈夫,远在河南省开会的丈夫获知后,报告给政法委领导,陈玉莲才被解救出来,被送往武汉中南医院,她头上,身上,胳膊上、腿上遍布伤痕。医院诊断结果是,她被打成脑震荡,软组织挫伤几十处,左脚功能障碍,谷物神经紊乱……她躺在病床上,浑身哆嗦,呕吐腹泻不止,发烧几天,身心受到了重创。

  公安机关:打人是误会

  陈玉莲在省委大门被打。省政法委领导干部家属在省委大门被打……这一消息迅速被传开,人们开始怀疑,但很快得到了证实。6月23日,湖北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政法委、武昌区公安分局、水果湖派出所的领导纷纷赶到医院看望陈玉莲,并当面道歉。

  6月23日下午5点多钟,武昌区委政法委副书记,武昌区公安分局政委,水果湖派出所所长等看望了陈玉莲。公安分局政委说:“误会,纯属误会,没想到打了这个大的领导夫人”。

  谁是元凶?

  就此事件,外界质疑,身为人民警察竞在光天化日之下,在省委大门前对一个老妇群殴,谁给了他这个权力?或者说,是受谁的指使?武昌区公安局政委几句话,大家不难会发现几个疑点:一是打人是正常的,只不过今天打错了,所以称误会;二是因为你不是一般上访群众,而是省委大院领导家属,所以误会了;三是打人也是工作任务。

  由此可知,这次警察群体行凶,不是个人行为,而是工作安排。那么谁策划安排了警察在省委大门围攻殴打陈玉莲这一事件?舆论普遍认为,这个幕后策划者才是真正的元凶。他比六个动手打人的警察还要凶残,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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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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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7-20 15:58 |
我要为湖北打“厅级夫人”的警察大声叫好!
文章提交者:家里坏坏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文;家里坏坏


   哈哈哈哈...号外!号外啊!6月23日,湖北省政法委厅级官员的老婆在湖北省委办事时遭到6名警察殴打。


   重庆的警察反黑,北京的警察反黄,武汉的警察反上访,还是武汉警察牛B啊。打的好啊!!那天警察叔叔肯定忘记打狂犬疫苗了吧?连主人都敢打了。搞笑!哈哈哈...我要大声的为打人的人民警察叫好,打得好!打得妙!打出了公开、公平、公正!打出了中国特色,高!实在是高。今天打厅长的老婆,明天就打省长的老婆。后天再打省委书记的老婆,大后天打部长的老婆。一直打到中央去。本来“信访办”“专班”之前一直是打P民的。之前之所以不显山不露水的,是没打对人啊!这下才搞对了。不打你“厅婆”你们这些“厅”怎么知道P民的苦啊?哈哈哈...应该还要打出亚洲。打向世界。


   照我说这厅级夫人本就该打!你说这领导夫人都没有领导夫人相,长得就象个上访者。又瘦又小,年纪还这么大。穿着也这么朴素,看上去就象个上访人。长得都不象领导夫人。你说你不是上访的?鬼都不相信!不打才怪。又没有威,至少也要有点狐假虎威啊。长得就象个弱势群体,还敢去省府门口。简直影响省委省府形象,真是欠揍!六个打一个?也该打。给你留条命在,都太仁慈了。现在你这领导夫人能活回来首先就应该感谢祖国!感谢党。感谢警察叔叔!感谢警察叔叔没打死你。还好!人家六个警察叔叔还是懂法的。《信访法》上没有要命这一条,否则啊,这后果你是知道的。强烈建议我们的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当官的一定要把夫人换了,但凡瘦弱无威,不漂亮的全换,以免以后再发生类似现象。


   说大水冲了龙王庙?没见我□□电影、电视里的警察叔叔。不都是最喜欢背老太婆过马路的吗?怎么可能打人啊。肯定是假警察、协警或临时工吧?就算真是咱们警察叔叔实施打的,你们也要通过本质看现象啊!中国的警察进步了不少啊,领导干部的家属也不放过了啊,至少人人平等了吧。人家警察叔叔们们肯定是在执行任务,具体任务是什么呢?就是对那些"胆敢以身试法"的人一顿饱揍,你觉得你是某某老婆就不敢打你了啊。谁知道你是真的假的啊!挨打了怪谁呢?下次狐假虎威时知道应该怎么做了吧?虎不在前你这狐千万别威啊!乖乖!铁面无私的中国警察啊!对领导的夫人也跟对老百姓一样了,照打不误!家里坏坏我是佩服的五体投地啊!哈哈哈...中国人民警察从此站起来了!中国人民警察万岁!万岁!万万岁!不但打老百姓,现在连当官的老婆都照打不误了。打得好!打得妙!打出了公开、公平、公正!打出了中国特色,应该还要打出亚洲。打向世界。古人说“杀鸡给猴看”,这次湖北省不但上演了“杀猴给鸡看”,而且上演地点就在你准备投奔的“公道正义”眼皮底下——省委大门口,以后P民上访前可要看看好了。先掂量一下你有没有必要再来这里验证自身的“金钟罩”“铁布杉”修炼到什么火候了?还是找根绳子上吊更合适。


   哈哈哈....真是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大门在哪边?我欲向人询问,惟恐保镖打手。拳头飞腿不胜寒,暴打魂欲断。左手中国国情,右手世界接轨。民怨积恨深似海,朽舟将覆欠东风。祈愿闪电破夜空,星星点灯明万户。愿闻一声春雷响,烈火燎原迎新春。天若有情天亦老,人间正道是沧桑。如那是我生命中的最后一天?我还是要跪倒在上苍的面前,深深的向她致谢!

 楼主| 发表于 2010-7-20 16:02 |
[原创]警察暴打领导夫人成为丑闻的两种原因
文章提交者:周丕东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文/周丕东

武昌公安分局派驻湖北省委大院的6名便衣警察错打了湖北省政法委综治办副主任58岁的妻子,施暴长达16分钟,武昌公安分局道歉称“误会”。(新民网)

警察暴打领导夫人的官场丑闻,无非是两种原因,一种原因在于官的高贵,一种原因在于人民的低贱。

官是高贵的,是不容亵渎的,自是不能出丑。被人打是丑事,被暴打且四邻皆知,更是丑事中的丑事,如今是全国皆知,自是这官出丑的顶级版。对于一个事件达到了极端,比如劫匪杀人又奸尸,恶父霸占多个女儿肉体,这都是媒体的头条,领导夫人被暴打如今也大致列入头条,实是幸乎。

官是高贵的,被打只是偶然与误会,所以,领导夫人不必过于焦虑。要反过来想,如果我不是领导夫人,会有“省政法委15个领导看过这个录像,武汉市公安局的一把手也看过”这样的事吗?当然,对于要求强烈要求将录像曝光,但直到目前“录像仍被有关部门封存”的事,其实领导是为您考虑的,这丑闻的事不可再闹了,闹再大,妇嬬皆知,还来个图文并茂,其实羞的不止是您夫人,还有我们官哪!夫人从现在开始就好好地养伤,别的事领导自会安排,不可再言“如果是一个农民被打了,是一个普通人被打了,他们领导还会这么重视吗?”这些本是人民说的话了,要分清楚您是官,切不可与人民混为一谈。

其实,可以从一个很简单例子来分析官的高贵。闹市同时有两个人,一个是雍容华贵披金戴银的官家千金,一个是衣着褴褛的要饭女子。如果要饭女被人拉到墙角奸了,顶多只是人家好奇多看一眼,如果千金被人剥了衣服,那就是头条新闻,要轰轰烈烈的。原因很简单,千金高贵不该受此凌辱,要饭女低贱受辱是命中注定的。领导夫人受辱与此一对照,事实自是一目了然。

再来说说人民的低贱吧。说了会心痛,真想不说。你看吧,就说今天这事,有多少人民看着领导夫人被暴打而喜形于色,唾沫横飞地高谈阔论,觉得这是个笑话,觉得这是个报应。笑什么话,贱民们,领导夫人就是因为被警察当作贱民才惨遭暴打,这时时打人、事事打人,被打的人都就你等贱民。今天领导夫人被打那是他们官与官之间的一场误会,如同软件程序出误。改天你等贱民被打得像是日本相扑的动作,甩在地下,脑袋和四肢全部着地等等,再怎么惨无人道,也是无人敢知晓无人敢传扬,更不会成为头条。

可悲的是,中国的人民从来就不知道自己是贱民。他们或许会从牙缝里崩出几个字“我是国家的主人”。就算遇上这样赤裸裸的暴打贱民的头条事件,也是自圆其说:人家是打领导夫人,不是打人民。我只能说,对啊,人家是打领导夫人,只有领导夫人才会被打得东倒西歪、眼冒金星。如果报上四个字“我是人民”,人家就会向你敬礼,齐声说话“向伟大的人民致敬”。你还以为你真的比领导夫人还伟大,我的洋洋自得的人民同志,贱民还知道自己是贱民,用贱民的心境活着,可你们这些伟大的人物却不知道自己是什么了。

官的高贵与民的低贱为这出丑闻创造了先决条件。主演员很意外,请领导夫人领衔,成为票房收入的点金石。观众当然是全国贱民,贱得连身上是不是有骨头都不知道。如果还需要什么,那就只要一个误会,误会是天破了个窟窿,国人就津津乐道了。



此主题相关图片如下:

湖北省政法委综治办副主任妻子被6名警察殴打16分钟,武昌公安分局道歉称“误会”。

 楼主| 发表于 2010-7-20 16:11 |
维稳办领导家属亲身感受“维稳”
阳村/文

6月23日上午,在湖北省委南大门,发生一起六名便衣公安围殴一名体弱老妇的事件。这位被便衣误认为是上访者的老妇,实是公安部门的直接领导——湖北省政法委综治维稳办领导的妻子。
看完报道,第一感觉是打得好。倒不是说这位无辜的老妇陈玉莲该打,而是说她作为省政法委维稳办领导的妻子,亲身感受一下丈夫平时如何指挥部下“维稳”,很有必要,也早有必要。她的切身感受,通过日后的叙说,也会成为维稳办领导的切身感受。维稳办领导的切身感受,不知道会不会改变一下维稳办今后维稳的工作方式,或者说,会不会不要把暴力截访当做维稳的唯一办法。从这个角度思考,我认为这次群殴很好,尽管可能来得晚了一些。
第二个感觉,是报道中还有疑点。一是打人者都是便衣警察吗?我看不像,至少那个领头的不像。你见过剃光头的警察吗?剃平头的我见过,但剃光头的我没有见过。你见过戴粗项链的警察吗?带警棍的我见过,戴粗项链的还真没有见过。我怎么看怎么觉得这个“便衣”更像是黑社会的打手——身着黑色圆领衫、红色短裤衩、戴着粗项链、光头、照着“体弱老妇”头部一拳、照其腿猛踢一脚,咆哮的腔调是:“老子打的就是省委大院家属,就是省长的老婆也打了,怎么样?”就算你见过剃光头、戴项链的警察,但你绝对见不到连省长老婆也敢打的警察。所以,我认为这个便衣不是警察,很有可能是警察请来“维稳”的社会人员。社会人员参与维稳,也早有先例。
二是这次群殴是不是误会?打人事件发生后,武昌区公安分局政委一行到医院看望陈玉莲,政委说,“误会,纯属误会”。但我总觉得这不像是误会。因为陈玉莲头一天电话预约要拜见省政法委领导(也即她丈夫的顶头上司),而她第二天一进省委大门就被预先埋伏的便衣群殴,在群殴过程中,至少有三次申明被打者身份而未能中止群殴行为。第一次是陈玉莲自己申明:“我是省委大院的家属,你们为什么打我?”第二次是围观者中有一个认识陈玉莲的邻居上前劝说,“她是省委大院领导的家属,你怎么也打?”第三次是陈玉莲的几个邻居从省委对面的小区跑过来,对这群打人的男人讲,她是省政法委黄厅的爱人,你们不能打了。特别是第一次陈玉莲的申明,换来的回答竟是:“老子打的就是省委大院家属”。可见,这次群殴不像是误会,而像是一次有针对性有预谋的行动。
三是究竟谁是这次行动的指挥?要弄清这个问题,就先要弄清陈玉莲为什么要在丈夫去外地开会的时候去见丈夫的上司,我觉得陈玉莲的这个举动有些反常,而报道中也没有说明原因。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她的举动至少与两个人有关,一个是她的丈夫,一个是丈夫的领导。我分析,行动的幕后指挥,在没有新的信息披露之前,恐怕也只能怀疑二人中的一个了。

 楼主| 发表于 2010-7-20 16:13 |
]感悟生活:省委大门口领导家属被便衣暴打之我见
文章提交者:感悟生活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我无意中看到中国贸易报一篇《把大院家属错当信访对象误打》的文章,读了十分震惊。该文披露,2010年6月23日上午,在湖北省委南大门,发生一起六名公安便衣围殴一名体弱老妇的恶劣事件,大门几个监控视频清晰地记录了这一暴力场面,被打者陈玉莲是湖北省政法委综治维稳办一位黄姓厅长的妻子。

  文章十分详细地描述了长达十几分钟的暴力、血腥的打人场面,并且配发了几张照片,详见以下文章链接:http://www.bjtradenews.com/nei.asp?newsid=115或本人博客的转贴文章。

  看完这篇文章,我的第一个反应是造谣的假新闻。想想在光天化日之下、省委大院门口、荷枪实弹的武警哨兵面前,在被害人和围观群众多次表明被害人为领导家属的情况下,长达十几分钟的暴力过程如何得以进行?!

  我特意找到了上面这篇文章的链接出来,这篇7月7日发出的文章至少还保留着,记者和责任编辑一栏均显示为“Admin”,中文意思就是“系统管理员”。想想看,如果中国贸易报的记者和编辑没有真凭实据,凭空捏造这种耸人听闻的谣言,那岂不是找死——绝对不是丢饭碗的问题,而是实实在在地面临躲猫猫、喝开水死的风险!以中国网络管制的严密,这种负面文章如果不是证据确凿,且发文者如果没有一些来头,绝对不会保留至今不被删除。

  再仔细阅读这篇文章,时间、地点、人物和主要事实清清楚楚,除了便衣咆哮:“老子打的就是省委大院家属,就是省长的老婆也打了,怎么样?”这类话无法在法律上进行验证,其他都是可以验证的事实。在中国,任何人敢写出这样的造谣文章,必定面临着牢狱之灾!

  既然按常理分析这篇文章不是造谣,那这个匪夷所思的“误会”就越发让人匪夷所思了!

  有一些网友分析,这是内部权力斗争的结果,绝对不是“误会”那么简单,因被害人和围观者中明确表明了其身份。我认为,把这个事件归于内部权力斗争是屁民们一厢情愿的想象,体制内的权力斗争绝对不会采取如此公开、放肆的疯狂行为,或许更暴力、更血腥,但事先一定要有一个更加冠冕堂皇的正当理由,而不是将对方“误认为是信访人员”,就可以在光天化日之下、在省委大院门口实施这样的暴力行为。

  也有网友异想天开地认为,可能是黄厅长有了外遇,厅长夫人想找省委领导告状,因而黄厅长故意指使手下将其往死里打。如果这样,这位被党和国家最高领导人接见过的黄厅长必定是一名严重的精神病患者,正常人无论如何不会做出这种丧心病狂、注定要丢官坐牢的荒唐事情来。

  什么能让警察和武警甘愿冒轻则处分、重则坐牢的风险,做出这种耸人听闻的事情来!我认为,既没有任何复杂的政治阴谋,也没有任何值得大惊小怪的内幕,惟一合理的解释是面对日益尖锐的社会矛盾,这些身负特殊使命的警察和武警战士,接受了不惜一切代价“维稳”的指令,神经经常处于高度紧张状态,看到一位自称来自“桃山村”的瘦弱“村民”,没想到这个“挑山村”就是省委家属院,加之该“村民”被打之后不是抱头鼠窜,反而竭力为自己申辩,于是更刺激了便衣们那根原来没有人性的神经,而执勤的武警由于认识这些便衣战友,战友们又处于压倒性的优势,所以就采取了听之任之的态度,一场光天化日之下的暴力行为就这样发生了。

  事情闹到这么大,现在更公诸于众了,如果处理却是让官方颇为头痛的事。处理轻了,当事人不服,所以才有了中国贸易报上的这篇文章,并激起了屁民们的窃窃私语;处理重了,面对今后越来越繁重的维稳任务,一旦刁民们真的闹起事来,叫兄弟们如何为自己卖命?!

  依我看,这种事情还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好。最好由黄厅长的领导出面做好当事人工作,以革命事业的大局为重,暂且认了这次倒霉,忍了这份委屈,只要革命事业蒸蒸日上,个人前途自然一片光明。想想无数流血牺牲的前辈们,与伟大的革命事业相比,个人受这点皮肉之苦又算得了什么!

  如果这事本来就是一个假新闻,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公开辟谣,并对造谣者坚决绳之以法!

  需要善意提醒的是,为自身安全着想,此事屁民们就不要继续围观起哄了,万一不小心被误伤那必定是无处申冤的。
  

 楼主| 发表于 2010-7-20 16:18 |
当警察成为流氓时,谁能不感到恐惧?
文章提交者:达观3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当警察成为流氓时,谁能不感到恐惧?
楚天维权网 作者:本网评论…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2010-7-20 12:17:32


当警察一副流氓打扮时,谁能不感到恐惧?


“一个剃光头、穿红短裤、脖子上戴一条手指粗的银项链的男人,从大院出来,二话不说一拳打在我的头上。我眼冒金星,当时就坐在地上。”

 “那个男的一看就像黑社会,我很害怕,我说你干吗打人,我是省委的家属。他说,就是省长老婆我们都打,就又踢了我两脚。从大院又出来几个人,把我架起来,拳打脚踢,我就昏过去了。”陈玉莲说,“前面那个人(指剃光头,穿红短裤,脖子上戴一条手指粗的银项链的男人),踢了我几次,又把我从地上拎起来打,我说我快奔60岁的人了,我犯什么法你打我?有围观的人也说不许打人,他们把围观的人隔开,继续打我,后来的事我就失忆了。”

2010年7月20日, 《南方都市报》在头版刊登醒目标题“湖北省委门口厅级官员夫人遭警察暴打”,被打的这位是湖北省政法委综治办副主任黄仕明(副厅级干部)58岁的妻子陈玉莲,上述这段惊心动魄的场景就是陈玉莲向《南方都市报》记者讲述当时被打的经过!事后证实,这名“剃光头,穿红短裤,脖子上戴一条手指粗的银项链的”男子以及另外五人打人者都是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分局水果湖派出所的干警,他们是被公安部门设在省委大院的“信访专班”人员,任务是维护治安秩序,如一旦发生冲击省委大门,有打砸烧等突发事件,则由他们来维持治安。陈玉莲被暴打住进医院后,武昌区委政法委副书记,武昌区公安分局政委,水果湖派出所所长等一行看望陈玉莲。分局政委说:“领导知道这事后很重视,你看我第一时间赶了过来。”并说,“误会,纯属误会,没想到打了这个大领导的夫人”。

原来是打错了对象!陈玉莲被当做成了上访人员遭到了暴打!现在令我们感到不解的是,这六个人本来是准备打谁的?陈玉莲是被误打了,如果被打的不是省政法委干部的老婆,而是普通老百姓,公安局的领导会不会到医院去看望?施暴的这六个人的身份会不会查清?如果真是打了老百姓,监控录像肯定是坏的,打人事端肯定是老百姓挑起来的,打人者的身份肯定是不清楚的!老百姓最后肯定只能象是被没有主人的疯狗咬了一样自认倒霉!

民间流传的说法“警察是流氓,警察是土匪”,这次被武汉公安人员彻底的印证了!“剃光头,穿红短裤,脖子上戴手指粗的项链”这种典型的流氓形象被打扮到了公安干警身上,扮成无间道,将这种打扮成流氓装扮模样的人安排在湖北省委大门口,让他们维护治安秩序,如一旦发生冲击省委大门,有打砸烧等突发事件,则由他们来处置!一旦发生打人事件,打人者没有着公安制服,谁能证明是公安人员打的?我绝对不会相信这六人在省委大门口是第一次暴打上访人员,而以前被暴打过的上访人员到死都不会明白对他们施暴的是何许人?

我们碰到流氓施暴,可以打110报警求助,流氓大多会感到恐惧,而我们碰到流氓打扮的公安人员施暴,打110求助只会令他们感到可笑!

这个社会,谁是强者?

省政法委干部,一个副厅级干部,应该是强者吧?但自己的老婆居然被基层干警在自己工作的单位门口暴打,他还是强者吗?网上搜索被打者陈玉莲的名字,搜索出五年前陈玉莲的一段辛酸往事。据2005年11月27日的《法制早报》报道,2004年6月5日,一个毕业于华中师范大学,一个多才多艺的女大学生黄芃芃在湖北省人民医院做肾移植手术时去世,根据以后的《法院鉴定报告书》记载:湖北省人民医院“在对黄芃芃抢救及治疗过程中存在较明显失误,有的甚至严重违反医疗常规,上述医疗行为与死者黄芃芃心功能衰竭死亡的发生有着直接因果关系。”而黄芃芃正是陈玉莲和黄仕明的独生女儿,医院对此事件不但没有给出一个说法,而医院方面在结算医疗费用时,一天24小时,医院的“输氧费”却算出了29个小时;黄芃芃已经去世11天了,医院还在收取“空调费”,黄芃芃的住院费在父亲没有交到医院之前,也只能扒在护士台上等待父亲把钱交了才能入院! 对于心功能衰竭的病患,是需要一个安静的环境进行休息的,院方却将一个精神病人安置到了黄芃芃病房的对面,那位精神病患者大声的喧哗,黄的父母多次要求要转到一个安静的房间,但该院的护士吴洪说:“你们又不是来住宾馆的。”黄父说,那个患者的每次大叫,都让我们心惊肉跳。黄芃芃也本能的发出呻吟声。碰到这种情况,省政法委的副厅级干部不是强者,而是一个弱者!

法官头顶国徽,手拿法锤,可以掌控一个人的生死,法官应该是强者吧?可最近湖北孝感法官冯缤为了妻子的案子申诉,不得不穿着法袍,胸配国徽,手拿“冤”字牌而到处上访!这里,法官也是弱者!

公安干警可以扮成流氓在光天化日之下对人施暴,公安干警应该是强者吧?许苏瓴,曾经是江西省会昌县公安局一名派出所长,曾连续多年被评定为优秀人民警察,六次获嘉奖,两次立三等功,却因得罪六合彩庄家及其保护伞而被课以非法拘禁罪陷入冤狱。他,踏出监狱大门的第二天上午便找到公安局长,公开表明两项决定:一是将实名举报他以及另外一名副局长的腐败行为,并建议他们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二是将起诉会昌县公安局,就该局非法没收其私人财产一事提起行政诉讼。他,两次被江西省公安厅授予信访工作先进个人,2009年,却全年奔走在各级信访部门之间,成了一名上访户。在这里,公安干警也是弱者!

潘余均,湖北省京山县公安局民警,作为当年办理“佘祥林杀妻”一案的民警,他没有少对佘祥林刑讯逼供,施以暴行,佘祥林冤案曝露后,潘余均不得不接受纪委的调查,最后选择在黄陂的一片墓地,先用一枚易拉罐的拉环割破了左手动脉,这致使他在死后手上仍流满了血。随后用一根电线自缢于一棵树上。在自缢前,他用血在一块墓碑上写下了“我冤枉”三个字。当年对佘祥林刑讯逼供的警察绝对没有想到自己也有喊冤的时候!

醒醒吧!那些扮成流氓的警察,今天你是强者,你可以对弱者施暴!人生如戏,事事难料,你能保证你今后永远是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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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7-20 16:25 |
警察打人与厅长抗法
文章提交者:雨光A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6月23日,在湖北省委南大门,发生一起6人围殴一名体弱妇女的事件,大门监控视频记录了这一暴力场面。打人者是武汉市武昌公安分局派驻湖北省委大院的6名便衣警察被打者是湖北省政法委综治办副主任58岁的妻子陈玉莲。
一个58岁的老妇人,被6名身强力壮的警察足足殴打了16分钟,而且是在堂堂中共湖北省委的大门口!武汉警察的“神勇”由此可见一斑!
   警察可以打人吗?当然可以,不但可以打人,甚至还可以杀人!但这是严格依照法律,在特定条件下的特定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十条规定: “遇有拒捕、暴乱、越狱、抢夺枪支或者其他暴力行为的紧急情况,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使用武器。”,第十一条规定:“为制止严重违法犯罪活动的需要,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使用警械。”也就是说,只有在需要使用暴力终止犯罪的情况下,警察才能使用暴力。除此之外,警察使用暴力就是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二条第七款规定得很明确,警察不得“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
不厌其烦的引用法律条款,要说明的就是,不管陈玉莲是官夫人还是百姓妻,也不管她有什么过错,在其没有实施需要以暴力终止的犯罪活动时,对她大打出手就是犯法!
无独有偶,前几天新闻报道,陕西省国土厅领导公然否定法院判决,引发群体性械斗,有法学家评价说:“一个省级行政执法部门,以权威人士的认定否决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闻所未闻。”其实,警察在省委大门群殴老妇,又何尝不是“闻所未闻”呢?真是丢尽了人民警察的脸!
记得最近几位国家领导人在就任国家主席时都誓言要遵守宪法和法律,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不知道宪法和法律在武汉的警察和陕西的厅长心中究竟算什么,实在搞不明白啦。

 楼主| 发表于 2010-7-20 16:27 |
黄厅的夫人被血腥毒殴有其必然之处
文章提交者:血牛约翰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黄厅的夫人被血腥毒殴有其必然之处

    事实的经过不赘述了。
    按照猫眼麇集的一大群卑鄙小人的惯例,官员及其家属出事往往会引来经久不息的喝彩声。但是这次黄厅的夫人被惨绝人寰地摧残,猫眼竟然一反常态地同情她,没有了幸灾乐祸的身影,真可谓是奇迹。
不过本人有个惊天发现,认为黄夫人被毒殴看似偶然,实属必然。
    当誓言,准则,宗旨,规矩之类的东西变为华丽的标榜时,当暴力残害成为一份可以评级授衔的正当职业时,给社会造成的只有肆无忌惮的权力和无处宣泄的愤怒。往死里打人,连事前确认身份都不需要,直接下死手,管你是省长夫人还是副厅长夫人!大家看,这是不是必然之处啊?死神的骷髅正披着制服的外衣,在神圣的首府大院游荡;生命在此时此刻变得脆弱不堪,来去就在呼吸之间。
    有网民朋友说,这是打错人了才会成为新闻,意下是意外的几率很小。我认为不然。打手成为职业后,打人也会上瘾。假流氓只会手淫,真流氓喜欢真实地强奸。在这个无所谓道德良心的年代,一旦打手打人不担任何风险,他不打人或者打的不够狠就会很内疚,会觉得辜负了什么,他会更加努力的!就像吸毒成瘾一样,他越打越很,越打花样越多,没事就想找个人来打打,见谁都想暴扁一顿。对待厅长夫人也一样,好不容易开始运动了,怎么能中途泄了?大家看,这是不是必然之处啊?
    这一伙人类渣滓、暴徒的来龙去脉,可能永远都不会暴露于公众面前。里面的黑幕,可能比文强之流黑五倍还要多。权力的较量,掮客的运作,交易的达成,都是处理这一事件的最终关键因素,网络空有数亿网民,也只能雾里看花,被告知“真相”。
    我们需要知道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我们需要知道政法高官的夫人尚且被毒殴,法律给予一切公民的权利保障何在?
    我们想知道,这类事件还会出现吗?下一个被毒殴的会是谁?是你,我,还是他?
    有位睿智的网友说过:“如果这个社会无法保护那些弱小无力的穷人,也将无法保护那部分先富起来的有钱人。”同理,套用这段话:如果这个社会无法保护那些弱小无力的穷人,也将无法保护那部分大富大贵的高官及其家属。当穷人被践踏到极点的时候,很有可能发生大逆转,践踏人者被万众踩在脚下!
    大家看,这是不是必然之处啊?

 楼主| 发表于 2010-7-21 19:37 |
大水冲了龙王庙





        



        公安便衣无缘无故地把省政法委领导家属当作上访对象给暴打了!这事,就发生在光天化日下的湖北省委大门口。环顾当今民主法制的世界,恐怕这荒谬的一幕只会发生在中世纪或封建专制的官府衙门,只有他们才会有此恐怖卑劣的行径,却没想到当真发生在二十一世纪的中国现实社会!

         "打人纯属误会,没想到打了你这个大领导的夫人。"这是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政法委、武昌公安分局等头头在医院安抚受害人的话。这话听起来如同打人一样,同样令人感到暴戾与震惊。这句话可以迅速演绎成另一句潜台词:若是一般的草民,或是没有官员背景的普通刁民,就没有这份安抚待遇了。

        何谓"误会"?难道打的是"一般上访群众"就属于正常?只是因为打了政法官员的家属才是误会?若受害者是平头百姓那就理当活该?其实,细心想想这句话,也够流氓的。光天化日之下,在一个共产党省委的大门口上演全武行,这让人想起了当年国民党官僚政府对待平民百姓的暴行。如果这则消息不是由正规媒体发布,我还误以为有人在恶搞我们庄严的执法机关,损害我们尊敬的执法者的形象。

        这帮暴徒究竟是何方神圣?不要最终又跟我们说"此事纯属个人行为",或这些人纯属临时性雇员,与政法机构无关。这样的托辞我们实在见得太多,太烂。正是因为能够屡屡使用这样的托辞,才使得执法丑闻屡屡发生——因为恶行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扼制。能够像八大金刚一般屹立于衙门门口的,再无耻的理由也不能把他们归结到普通民众或社会无赖一类。能见人就打而无论老幼,则更表明了他们习以为常的横行霸道。

        可以设想,如果这则殴打过程的监控录像能正常公开发布,我们立马就可以把平日在电影或电视剧里所看到的凶残镜头现实还原,这些凶神恶煞的暴徒与剧中的黑社会打手、或东厂西厂的"朝廷鹰犬"、或流氓地痞,或土匪恶霸有何区别?如果一定要有区别的话,那就是他们都顶着一副现代执法者的光环、披着一件带有圣旨的画皮。然而,这却是最令人发指的——因为它把丑陋的行为合法化了。一个手无寸铁的老妇(我姑且这样称呼这位受害的官员家属)能对他们形成什么威胁?能对省委大门造成什么冲击?而引来长达十六分钟、六人轮番上阵的无辜暴打?可以断言,这种敢往死里打的打人者绝不是初犯,有多少更无辜的平民百姓曾惨遭他们的毒手,只有天知道!这是民主与法治的悲哀,这是共和国的悲哀!

        唯一被认为恶搞的元素则是此番全武行搞到了自家人的头上,真是大水冲了龙王庙,受害人竟是自家上司的家属!这样的犯事概率本来应该是零,却被他们的滥杀无辜打破了。事已至此,受害人躺在医院憋屈,亲属官员鉴于"众所周知的原因"不便发话。我不明白这"众所周知的原因"是什么?难道无辜被打后,又被遭遇众所周知的官场潜规则?待上峰将一场暴行设法自圆其说之后才可按固定程式来表态?或是为了众所周知的"维稳",也得哑巴吃黄连有苦肚里咽,他也害怕更大的官?人若要活成这样,无异于被一把千斤顶锁成大闸蟹一般,还有什么人的本性可言?

        宪法与公民权利,究竟有多大的法律效用?公民的政治和人身权利如何得到保障?这样一个浅显的问题,在我们的社会里,时常还真的成了一个问题。俗话说,身正不怕影歪,意思很明确,只要不犯事,不怕鬼敲门,这属于常理。然而,现实是不犯事不等于没有鬼敲门。在一个变异了的无产阶级专政时代,我们时刻被窥测、被规范,甚至被专政。倘若我们有幸碰上了不是常理的时候,是否每一个倒霉的人都经得起无辜的残害?是否有幸像受害的官员家属一样,能得到一声哪怕是虚伪的道歉?或能得到一点可怜的行政赔偿?我不敢遑论。因为我由此而想起了张志新、遇罗克,想起了孙志刚、想起了佘祥林,赵作海......当然,也想起了这位冤屈的官员家属。

        这样的执法丑闻昭然于天下,不是第一次,也绝不会是最后一次。它让我们失落了共和国的公民自豪感。"执法如山",彰显法制的威严,一旦这种威严被滥用,威严成了淫威,我们离"惶惶不可终日"还有多远?政法官员和家属尚且如此,我们更何况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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