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镇搞街道改造。因我们街的房屋建造的结构原因,一旦盲目施工改造,街道两边住房就会变形,,成为人为危房。前天上午,镇政府的几个办事员在没有通知我们街的住户,也没有落实施工安全措施,就带着挖机进入我们的私房前面准备施工,被我们街道两边住房户挡停。挡停的住户提出四个问题:
一、我们街的房屋是十多年前由镇府伐拨土地,各住房户自建,其房屋和房前梯道上的每一粒水坭、河沙、石子都是私人财产,镇府要改造施工,是不是应该事先通知各住户或进行土地征用,该有个协议什么的?。
二、一旦施工,造成我们的住房成为危房由谁负责,是不是该有个协议什么的?
三、因是在私家房门前施工,万一施工人员把路人搞伤亡了或者是施工人员自个伤亡了由谁负责。到时镇政府不认帐,说是我们私人喊来施工的,我们可冤透了,这个施工安全问题是不是该有个协议什么的?
四、施工后在我们的门前行成了一个一米多的高坎,而住在我们这条街上的人的岁数相对偏大,出门就摔着了,还有过路的人在此摔着了该由谁负责,是不是该有个协议什么的?
哇,我们镇政府的几个办事员一听这几条可不高兴了,一个代队的吴姓办事员昂着头满牛气说:“房子垮了再说!房子垮了再说!房子垮了再说!房子垮了再说!房子垮了再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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