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外宣办
关于眉山市中医院7月8日事件的
情况说明
2010年6月15日22时左右,代琼英(女,42岁)搭乘其丈夫黄庆林驾驶的摩托车摔伤后,被紧急送到眉山市中医院外二科住院救治。伤势诊断结果为:1.闭合性中-重型颅脑损伤(左侧额颞叶脑挫裂伤、左侧额颞部硬膜下血肿、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右侧颞顶头皮挫裂伤);2、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患者入院时病情危重,医院当日即向死者家属下达了病危通知书,并组织医务人员全力抢救。
2010年6月25日15时,患者病情突然变化呈昏迷状态。医院立即组织医务人员全力抢救,但患者病情无好转迹象。患方家属10余人对患者病情突然加重不能理解,情绪激动。中医院医务科向患者家属详细解释了患者的病情及变化,于6月25日邀请华西专家会诊,经抢救后病人生命体征相对稳定,6月26日眉山市中医院建议将患者转送上级医院,患者家属拒绝。医院又于当日邀请成都军区总医院专家会诊,并于7月1日再次邀请华西专家会诊。三次专家会诊,一致认为:医院对患者的整个诊疗过程符合诊疗常规,无过错。患者病情恶化系严重脑外伤后突发意外所致,无法预料。
6月25日患者住院治疗病情发生变化之后,医院院长及相关医护人员应患方要求先后3次就患方家属提出的异议进行了答复,但患方家属均表示不能理解、不予接受。7月7日上午,患方家属20余人在医院围堵院长,态度蛮横,并提出无理要求。医院院长再次就患方提出的异议作出答复,但患方家属仍然拒不接受。死者多名家属扬言要在医院前悬挂横幅,要组织人员踏平眉山市中医院,不放过医院领导、经治医生以及医务科工作人员。
2010年7月8日3时20分,患者经抢救无效死亡。患者死亡后,其家属拒绝签署死亡告知书,拒绝将尸体移送至殡仪馆。死者家属组织上百名群众前来中医院聚集,多次威胁、阻挠中医院医务人员,已经严重影响了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和医务人员对病人的抢救工作,引起住院病人强烈不满,要求院方将死者移走。事情发生后,市、区领导、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及时赶赴现场,协调处理。经过相关部门负责人耐心细致地对患者家属做思想工作,并告知医疗纠纷正常解决途径。患者家属拒不接受,态度极其蛮横,并组织亲属朋友借机闹事,阻挠将患者遗体送往殡仪馆。患者家属无理取闹的行为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
根据《卫生部、公安部关于维护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的通告》(卫通[2001]12号)和《眉山市卫生局、眉山市公安局依法维护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的通告》(眉卫办2009-196号)文件规定,患者死亡后应立即将尸体移送至殡仪馆,未经医疗机构许可,不得在医疗机构内停放。为维护医院的正常医疗秩序,给医务人员和患者一个宁静和平的诊疗环境,对这种典型的聚众扰乱正常医疗秩序的行为予以坚决打击,殡仪馆对死者尸体进行了移送。在移送过程中,死者家属极力阻挠,对公安干警和殡仪馆工作人员进行辱骂、殴打。为防止事态恶化,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医疗秩序,东坡区公安分局将带头闹事人员带离医院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目前,正在对涉事人员进行询问。
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外宣办
2010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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