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市花园“二届”业委会干部砸烂办公室 请社区刘莉主任回答
尊敬的凉水井社区刘莉,耽误您一点时间请您回答以下问题: 1、
6月13日晚上8点30分,柴市花园“二届”业主委员会的干部砸烂业委会办公室。直接造成办公桌3张、椅子几把、其它物品等砸烂,损失有几千块。有人看见您当晚到过现场,小区是社区的一分子,作为社区的主要领导,您有什么说法? 2、
这些桌椅不管是谁购置的,应该都是柴市花园所有业主的公共财产,用来为公益事业服务的。“爱护公物,人人有责”是每个公民读书时就懂得的道理。“二届”干部几十岁了故意砸烂了,现在是法制社会,他们的行为有啥子法律责任?该不该道歉赔偿?他们在这个问题上应该主动干什么? 3、
现在两个业主委员会同在一个办公室办公,作为社区主要领导,我们是相信您的!“二届”的干部宣传4月24日的改选大会是您作出的决定。您联系找的达高中的场地开会、您电话联系的市房管局和东城办事处的干部开会。现在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都同处一地,业主很多不懂法,究竟哪个业委会合法,社区刘莉主任您是懂法的,请给个明确的说法?
希望您尽快给小区一个和谐安宁的生活环境,谢谢!
柴市花园小区业主 2010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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