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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市花园“二届”业委会干部砸烂办公室,请社区刘莉主任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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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2 13: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柴市花园“二届”业委会干部砸烂办公室

请社区刘莉主任回答



尊敬的凉水井社区刘莉,耽误您一点时间请您回答以下问题:

1
613晚上8
30分,柴市花园“二届”业主委员会的干部砸烂业委会办公室。直接造成办公桌3张、椅子几把、其它物品等砸烂,损失有几千块。有人看见您当晚到过现场,小区是社区的一分子,作为社区的主要领导,您有什么说法?

2
这些桌椅不管是谁购置的,应该都是柴市花园所有业主的公共财产,用来为公益事业服务的。“爱护公物,人人有责”是每个公民读书时就懂得的道理。“二届”干部几十岁了故意砸烂了,现在是法制社会,他们的行为有啥子法律责任?该不该道歉赔偿?他们在这个问题上应该主动干什么?

3
现在两个业主委员会同在一个办公室办公,作为社区主要领导,我们是相信您的!“二届”的干部宣传424的改选大会是您作出的决定。您联系找的达高中的场地开会、您电话联系的市房管局和东城办事处的干部开会。现在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都同处一地,业主很多不懂法,究竟哪个业委会合法,社区刘莉主任您是懂法的,请给个明确的说法?


希望您尽快给小区一个和谐安宁的生活环境,谢谢!

柴市花园小区业主

201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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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4 00:04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刘主任真是象网友所说的故意砸烂公物,你可以向刘主任的上一级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举报,让他的上级来处理。

发表于 2010-7-10 23: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权说了算。
hqb

发表于 2010-7-11 17:18 | 显示全部楼层
敢插手别人物业事务,别指望这样的人给你作什么回答!
hqb

发表于 2010-7-11 17:20 | 显示全部楼层
她没有参与砸桌子就给了面子了.

发表于 2011-4-12 17:08 | 显示全部楼层
沆瀣一气

发表于 2011-4-16 03:39 | 显示全部楼层
值得收藏... 向楼主致敬

发表于 2011-10-8 14:45 | 显示全部楼层
:o:L: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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