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发的帖子与蚂蚁所了解的情况出入太大:
漩口镇城镇居民安居安置房共264套,总建筑面积16718m2,由广东省中山市对口援建“交钥匙工程”建设,工程于2009年12月30日竣工,2010年3月30日正式交付使用。
从其它渠道了解到的安置房分配方案来看,漩口镇为加快解决房屋因地震灾害损毁而无房可住城镇居民住房问题,同时解决紫坪铺水库建设后靠漩口瓦窑集镇的城镇居民安置遗留问题,经镇党委、政府汇同县移民办协商研究,拟定了《漩口镇人民政府关于漩口镇城镇居民安居安置房分配方案》(方案一)和《紫水工程后靠漩口集镇安置人员安置分配实施方案》(方案二),并按政策书面请示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原则上同意按方案二实施。在镇政府与县移民办组织专人多次对后靠安置人员的相关资料进行核实后,决定在4月30日至5月15日对后靠安置人员的名单进行张贴公示,公示期为15天,对有举报争议的名单将进行重新调查核实。
按漩口集镇安居房的实际情况,在4-13幢中,拿出196套安置房解决后靠集镇安置人员,户型有50㎡、66㎡、67㎡、77㎡、81㎡,鉴于灾后重建安居房户型面积的实际情况,对单套面积不足标准面积的,以组合的方式解决,他们的实施方案为:
1人户:无铺面的以单套66㎡或67㎡解决;有铺面的按单套50㎡安置房+15㎡铺面解决。
2人户:无铺面的以单套77㎡解决;有铺面的按单套66㎡或67㎡+15㎡铺面解决。
3人户:无铺面的按两套50㎡组合;有铺面的按单套81㎡+15㎡铺面解决。
4人户:无铺面的按50㎡+ 67㎡组合;有铺面的按两套50㎡组合+15㎡铺面解决。
5人户:无铺面的按两套67㎡组合;有铺面的按50㎡+ 67㎡组合+15㎡铺面解决。
按此方案,安置解决集镇后靠人员就需178套,且只能在4-6幢、8-13幢加上7幢的四套50㎡的房屋中才能满足需要。因此,对集镇后靠人员的安置房确定在4-13幢安居房中解决。
机关干部租住安居房进行周转的情况
(一)机关干部租住安居房的原因
1.截至2009年9月30日,漩口镇的农房重建任务已全面完成,产业发展成了该镇党委、镇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他们多方寻求企业来漩口镇投资发展,经过努力,在2010年3月,农辉山鸡发展有限公司同意在漩口镇落户,公司按照“支部+公司+农户”的模式,解决了农户“养不活、卖不脱、无本钱”三大问题,该企业可辐射全镇、乃至全县各乡镇农户,为全县农户提供产业支持。为支持产业发展和农民群众今后的生计问题,镇党委、政府及时与投资方研究,决定尽快投资落户并开展前期工作。由于在5.12地震后,该镇土地灭失严重,难以找到比寿江大桥原镇党委、政府临时办公用房所在地更加适合公司建设的位置,该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腾让在位于寿江桥边1500多平米的临时过渡房办公点交给企业发展。目前,该公司已发展山鸡46000只,将分期分批出栏交农户养殖。将临时过渡房办公点交农辉山鸡发展有限公司后,镇党委、政府面临重新寻找办公点的现实问题。
2.在灾后恢复重建过程中,该镇优先考虑群众的安置安居问题,为此,该镇政府的办公楼也是在今年4月才启动修建,全镇职工在镇内既无办公房又无居住房,镇党委、镇政府原计划在瓦窑集镇搭建板房或帐篷过渡,确保镇政府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但按此作法有三个不利影响:一是无场地搭建、二是有损重建形象、三是势必造成资金浪费。
3.灾后重建以来,该镇职工顾大局,全身心投入各项工作,发扬“五加二、白加黑”的工作作风,全力投入到灾后重建中,如再住板房或帐篷过渡将极大挫伤干部职工职工工作积极性。
鉴于以上三个原因,该镇党委反复研究决定,根据《汶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汶川县安居住房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2009)50号的有关规定,本镇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在镇内无房的,可享受安居房进行周转,将对口援建的市场二楼暂时作为镇党委、政府的办公楼。
(二)分配方案
1.享受副科级以上待遇的职工,可租住一套三室一厅住房(77㎡)。
2.对部分因家庭人口较多或双身职工,本人又提出申请的,在事先征求全镇职工的意愿,可以租住三室一厅住房。
3.已婚的职工可以租住一套二室一厅住房。
4.未婚的单身职工自由组合,两人合租一套二室一厅住房。
5.由于学校的教职工周转房已启动修建,学校教职工就不再考虑使用安居房进行周转。漩口医院分配6套,漩口派出所分配3套,漩口法院分配2套,租金按县人民政府的相关文件规定缴纳。以上11套房屋在余下的7幢中解决。
(三)选择1-3幢安居房的原因
一是在确保集镇后靠人员按分配方案,分配足住房面积、套数的前提下(根据分房方案预留了196套),在余下的安居房1-3栋48套中,拿出45套出租给镇政府的51名职工进行周转,租金按县人民政府的相关文件规定缴纳。二是余下的1-3幢安居房面积大小不一,不能满足解决集镇后靠人员的分房要求,加之部分后靠安置人员提出,如分到1-3幢安居房,将把一楼改为商铺,用于营利性质。为避免因人为因素改变房屋的外观结构和抗震性能,防止各类矛盾出现,该镇党委、镇政府反复研究决定,将1-3幢安居房定为机关干部职工过渡周转房。
(四)余留安居房的拟分配方案
在本镇共有264套安居房中,用196套解决集镇后靠人员的安置,预计使用178套;镇政府职工租住45套进行周转;镇辖区行政事业单位职工租住11套进行周转;其余30套安居房,参照廉租住房政策,拟用于解决本镇集镇范围内城镇居民住房因地震灾害倒塌或严重破坏不可修复的导致无房可住的城镇受灾家庭、“三无家庭”和最低收入家庭租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