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3日21时11分44秒,平昌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一群众报警称,江口镇新华街东段袁一巷内有人拿刀砍人,请 出警。庚即,指挥中心指令城西派出所出警赶赴现场。(110接警平台系统时间比实际时间快3分钟,故截屏所示报警时间2010-05-03 21:14:44,实际为:“2010-05-03 21:11:44”)。
图示:110接警平台接警信息截屏 城西派出所民警何芳、沈文接到指挥中心指令后,迅速乘坐牌照为川Y0182警长安警车赶赴现场,出警民警在5分钟内到达江口镇新华街东段袁一巷案发现场。通过事后调阅视频监控图像,处警车辆牌照为川Y0182警接到指令,从城西派出所行驶至江口镇二丝厂叉路口的时间是5月3日21时14分24秒【以视频截图为证】,即处警民警接到指令从派出所赶往现场,行至二丝厂路口时间为2分40秒。
图示:川Y0182警行驶至江口镇二丝厂叉路口截屏 当处警车辆行驶至江口镇新华街东段袁一巷入口处,县医院120急救车已赶赴现场抢救男伤者。由于当时围观群众较多,被害人伤势较重,处警民警何芳在现场电话向城西派出所所长文军(电话:13908290058)【时间为:5月3日21时21分14秒,与报案时间相距10分钟】报告现场情况,请求增援警力【有移动公司提供的通话记录为证】,并先后两次拨打城西派出所电话6268110【时间为:5月3日21时26分54秒,与报案时间分别相距15分钟、18分钟】请求支援。同时,电话向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电话:6235110)【时间为:5月3日21时33分56秒】汇报现场情况【有移动公司提供的通话记录为证】(红色部分)。
图示:民警何芳在案发现场的通话记录(移动公司提供)
救护车先将男伤者送往县人民医院抢救。出警车辆返回派出所接增援民警,民警何芳和县医院医务人员抢救女伤者,将伤者送上120救护车后,一边疏散围观群众,一边用从围观群众处借来的雨伞保护现场,收集现场涉案相关证据。5月3日21时26分,城西派出所增援民警王建平、杨志明、田朝阳、刘炯等人乘坐牌照为川Y0182警赶赴现场,随即对现场围观群众进行疏散,保护中心现场。刑警大队民警何燕平、刘多平、李学坤、张健等人随后到达现场,对现场进行勘查取证。 案发当晚,我局对此案立案侦查。随后,组织刑警、城区派出所民警40人在主要交通路口进行设卡堵截,盘查可疑人员。同时,对城区出租房屋、旅馆进行拉网式清查。目前,伤者鲜某、徐某经过县人民医院抢救,均已脱离危险。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我们将尽快向网友公布案件办理情况。
因此,网民“男娼起义”所发“平昌昨晚惨案发生,群众为何激愤??”帖中反映我局民警出警到达现场时间近40分钟、民警言语过当和男性伤者已死亡等情况与事实不符。 敬请广大网友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破案线索(刑警大队联系电话:6235110)。
二○一○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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