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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南平砍杀小学生凶手郑民生,你何脸上诉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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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1 00:25 | |阅读模式
3月23日7时25分许,曾在南平一社区卫生服务站担任医生的郑民生,因屡次恋爱受挫,又与同事、家人关系不和,遂悲观厌世,进而产生行凶杀人的恶念,持刀在南平实验小学大门口行凶,造成8死5伤的惨剧,伤亡人员均为南平实验小学学生。
   “3•23”郑民生故意杀人案一审于4月8日在南平中院公开审理,经过法庭审理,合议庭合议并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被告人郑民生因恋爱受挫,与同事、家人关系不和,而悲观厌世,竟持利刀疯狂朝无辜的13小学生的颈部、胸腹部等人体要害部位猛割、猛捅,造成8死5伤的惨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确实,被告人亦供认不讳,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郑民生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
   
     郑民生当庭表示要上诉。!!!

     昨日(4月20日)上午,福建省南平3•23凶案二审,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郑民生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上诉人郑民生故意非法剥脱夺他人生命,致8人死亡,5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在犯罪过程中,上诉人郑民生为泄愤报复,事先携带凶器,侵害对象明确,预定杀人数目,观察作案现场,确定作案时机,犯罪步骤清晰,杀人犯意坚决,并利用其所具有的专业知识,选择人体要害部位行凶,积极追求死亡结果的发生,实属有预谋有计划的故意杀人犯罪。且归案后毫不悔罪表现。上诉人郑民生犯罪手段特别凶残,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巨大,不具有任何的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其请求改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应予以驳回。原判认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根据法律规定,对郑民生的死刑裁定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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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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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2 17:09 |
浪费法院资源!!
发表于 2010-4-23 15:59 |
这种人该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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