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管委(洪雅林场)第二届玉屏山野鸡坪
捷安特杯山地自行车越野赛方案
一、
主题
乐在“骑”中,捷安特杯山地自行车越野赛
二、
主办单位:瓦管委
赞助商:捷安特(洪雅)分公司
三、比赛时间
2010年4月29日
四、比赛地点
玉屏山野鸡坪营地。
五、
参赛人员
年满18周岁以上的,眉山市各区县山地自行车爱好者。
六、
赛道设置
野鸡坪四号营地(观音岩)为起点,野鸡坪一号营地(野鸡坪)为终点,全长约20公里。
七、
报名须知
1、所有报名者在指定日期内报名,报名时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护照、军人证等)及复印件。
2、所有参赛者必须自已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所有参赛者都必须仔细阅读,如实、完整、清楚填写参赛报名表及其条款,并签名确认。
4、所有报名者必须身体健康(无视力、听力、心脏病、高血压、心肌梗塞等任何影响比赛的身体疾病或障碍,心理健康、情绪稳定、末服用任何影响神智的饮品、酒类、药物、食品或保健品),热爱自行车运动,能熟练掌握自行车车骑技能。
八、竞赛规则:
1.按中国自行车协会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执行。
2.热爱自行车运动,能熟练掌握骑行技术。有视力、听力、心脏病、高血压、心肌梗塞等任何障碍或疾病者不能报名参赛。
3.所有现役车手(含注册车手、体校车手、体工队车手)不得参赛。退役满两年以上的车手可以报名参赛,但不计名次。
4.各参赛者自备参赛车辆、装备和护具,不得配备有任何非人制动装置,比赛中必须佩带安全头盔、手套等必要的安全护具。
5.参赛车型为26寸山地自行车,必须使用1.90以上的有齿外胎。自行车保证车辆质量与车况良好,以满足比赛要求,任何因自己车辆质量状况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伤害或损失,主办单位概不负责。
6.参赛选手在比赛中必须坚持公平、公正的竞赛精神,自觉遵守比赛规则、规程。不得有意冲撞、排挤、挂蹭他人等行为,如出现上述影响比赛及安全的行为,组委会将立即取消比赛资格,并对上述行为引起的一切责任事故与后果均由违规方承担。
7. 以顶替、冒充等形式参赛的人员,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比赛资格。
九、报名办法及地点
1、
报名办法:
(1)、参赛选手报名时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及原件、意外人身伤害保险保单复印件,报名时签定《法律责任免除与权利放弃声明书》。
2、报名时间:2010年4月18日—26日止
3、报名地点:
(1)洪雅县报名点:洪雅捷安特专卖店,负责洪雅县参赛队员报名,联系电话13990356899。
(2)眉山市报名点:眉山市风行车行,负责除洪雅县以外的眉山地区以内的参赛队员报名,联系电话13778850949。
4、报名时一次交纳60元餐费(两正一早)。
十、奖项设置
分男女两队进行比赛,采取男先女后的方式,两队出发间隔时间10分钟。
男队取前六名、女队取前三名予以奖励,男队设一、二、三、四、五、六个名次;女队设一、二、三个名次。
第一名:捷安特MMG1辆(价值1298元,2010年第一款)
第二名:捷安特X吻1辆(价值998元)
第三名;捷安特米欧1辆(价值598元)
第四名:捷安特骑行服1件(价值398元)
第五名:捷安特头盔1个(价值268元)
第六名;猫眼马表1个(价值138元)
十一、报到地点、时间安排。
4月28日下午16时前,参赛队员和车辆在玉屏山野鸡坪报到。交参赛车辆经裁判组检查后,统一由主办单位保管运输至比赛起点。29日8时30分,参赛队员统一乘坐主办方提供的车辆到比赛起点,10时准时比赛。
十二、其他:
1、
本次比赛自愿参加、安全责任自负。
2、
比赛中出现人身意外事故直接与保险公司联系,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3、
其他末尽事宜组委会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