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含农场职工)、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取得当地工商登记的奶农专业合作社、奶畜养殖场所办生鲜乳收购站和乳品生产企业参股经营的生鲜乳收购站。在申请补贴人数超过计划指标时,补贴对象的优选条件是: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包括农机专业化组织);农机大户、种粮大户;乳品生产企业参股经营的生鲜乳收购站、奶农专业合作社、奶畜养殖场所办生鲜乳收购站;列入农业部科技入户工程中的科技示范户;“平安农机”示范户。同时,对报废更新农业机械、购置主机并同时购置配套农具的要优先补贴。申请人员的条件相同或不易认定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可采取农民接受的其他方式确定。
二、补贴机具种类:动力机械:手扶拖拉机、轮式拖拉机、履带式拖拉机。耕整地机械:耕整机、微耕机、田园管理机、旋耕机。种植施肥机械:水稻插秧机。田间管理机械:机动喷雾喷粉机、动力喷雾机、喷杆式喷雾机、杀虫灯、茶树修剪机。收获机械类:自走轮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半喂入履带式联合收割机、全喂入履带式联合收割机、采茶机、油菜籽收获机械、青饲料收获机、牧草收获机、秸秆粉碎还田机。收获后处理机械:粮食烘干机、蚕茧收烘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水果分级机、水果打蜡机、茶叶杀青机、茶叶揉捻机、茶叶炒(烘)干机。排灌机械:离心泵、潜水电泵、喷灌机(轻小型移动式喷灌机组)、电动机。畜牧水产养殖机械:挤奶机、储奶罐、冷藏罐、增氧机、投饵机。其他机械:固液分离机、沼液沼渣抽排设备、桑枝剪伐机、圆木(枝条)多用粉碎机、切桑机、手扶搬运机(含动力)。
三、补贴额:继续实行单台定额补贴办法。按照农业部、财政部的有关规定,补贴比例总体上不超过50%。单台机具中央资金补贴原则上最高不超过5万元。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挤奶机械单台机具补贴限额不超过12万元。
四、补贴购机程序:(一)政策公告。通过媒体、乡村公告、印发宣传手册等方式将补贴对象、申请程序、补贴机具目录、优先补贴条件、工作机构、联系方式以及相关要求等在项目实施区内公告。(二)拟购机者申请。拟购机者在了解政策的基础上,从补贴目录中自愿选择拟购机型,并填写购机申请表,经乡镇农机管理机构初审后向县级农机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三)县级农机管理部门核批。县级农机管理部门按有关文件的要求以及事先公布的优先补贴条件,对购机申请进行严格审查,确定购机户名单及购机数量和补贴额,同时将申请购机信息录入“省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四)张榜公示、签订协议、差价购机、注册登记及统一编号。县农机主管部门应将确定的拟购机户姓名、购机数量及补贴额在拟购机者所在村委会张榜公示,并同时进行网上公示。受益者公示无异议后,县农机主管部门将“省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的补贴协议编号告诉拟购机者。拟购机者持本人身份证、补贴协议编号前往经销商处差价购机。经销商须在“省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内核对拟购机者本人身份证号码、补贴协议编号,核对无误后供货。供货完成后,经销商应及时在“省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录入所销售补贴机具的出厂编号、发动机编号、发票扫描件等购机信息,打印纸质购机补贴协议由农民签字后作为补贴款结算依据,在申报结算补贴款时一并交回县农机主管部门。
按照《拖拉机登记规定》、《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监理规定》、《四川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和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联合收割机、拖拉机、其他自走式农业机械和3.75千瓦以上的农用动力机械应进行注册登记。购机者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要求,到农机监理部门办理有关注册登记手续。
统一编号。县级农机管理部门按照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印发的《国家补贴机具编号规则(试行)》(农机产[2005]21号)的要求对购机户所购机具进行编号,并负责在补贴机具的显著位置喷上国家补贴机具和编号的统一标记。
购机户只有在项目实施期限内经过规定程序、向补贴机具经销商选购我省2010年补贴目录中的机具,才能享受项目资金补贴。没有经过规定的申请、核批、公示等程序的购机行为,即使是购买补贴目录内的机具,也不能享受项目资金的补贴。申请报名截止时间:2010年4月30日。联系电话:(0838)6209918。
绵竹市农机局 201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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