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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竹市教育局关于招收2010年普通高中“宏志班”学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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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7 20:02 | |阅读模式

   为落实绵竹市委、市政府关于“教育惠民工程”的工作部署,扶助我市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完成普通高中学业,绵竹市南轩中学已经成功招收三届宏志班学生。在前三届招收、培养和管理宏志生已取得良好成绩的基础上,经我局研究,决定今年继续在南轩中学招收宏志班学生45名。现将2010年绵竹市普通高中“宏志班”学生招生办法公告如下:
    一、“宏志班”举办及承办:绵竹市2010年普通高中“宏志班”由绵竹市人民政府举办,绵竹市南轩中学承办。
    二、“宏志班”招生范围及人数:2010年普通高中“宏志班”面向2010级绵竹籍应届初中毕业生,招生名额45名。
    三、“宏志班”学生招收条件:1、综合素质评价为A等。2、学业考试总分成绩A1等。3、身心健康,没有不适合高中学习的疾病。4、家庭经济困难,城市“低保”和农村特困户或遭遇特殊变故,仅靠家庭支持难以完成高中学业。5、荣誉军人及残疾人家庭子女。
    四、“宏志班”报名、录取办法:1、申请就读“宏志班”的2010级应届初中毕业生应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填写好的《德阳市普通高中“宏志班”入学资格审查表》;在校期间获奖证书复印件;城市户口提供父(母)“低保证”或“下岗失业证”复印件;荣誉军人家庭的提供父(母)“荣誉军人证”复印件;残疾人家庭的提供“残疾证”复印件于2010年4月15日-5月15日在南轩中学教导处进行资格初审登记。申请就读“宏志班”的2010级应届初中毕业生应参加德阳市2010年初中毕业学生学业考试。2、“宏志班”的录取工作由德阳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并进入第一批次、按考生总分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宏志班”学生的录取通知书加盖有德阳市教育局录取专用章,由招生学校发放。3、“宏志班”录取学生名单将在《今日绵竹》等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宏志班”学生待遇:1、三年在校学习期间学费、书本费、住宿费全免。2、三年在校学习期间生活费定额补贴。3、享受德阳市首家成都七中网校全日制远程直播教学。咨询电话:13550660608(南轩中学邓校长)、13990213306(教育局教育科陈科长)。
                                        绵竹市教育局         201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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