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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什么要卖萨克丘比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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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3 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前段时间,南充论坛关键人物、云中浪子、营山小桥杀猪匠、李家锅盔、我要兽身、骑着蜗牛狂奔等网友口诛笔伐萨克丘比特,我就是萨克丘比特南充销售商(我不是南充本地人,正因我是外地人,操一口普通话,所以很多部门的人对我几乎没有戒心),我想我有必要站出来说话。请大家先不要骂我,我也有苦衷,如果我将广告事件的经过说完,你们仍不解气,再骂我也不迟!


2009年10月,我同南充电视台、南充晚报签定了为期半年(2010年3月到期)投放萨克丘比特广告合同,南充电视台每月25000元(每天黄金时段3分钟2次)、南充晚报每月15000元(每日A4版),这个广告价格不高不低,当然我是找过其中的关键人物,广电局这边找过X局长,他出面找的台长,晚报这边就不好说人姓了,我们做生意的人,都懂得起,有些地方花小钱省大钱。


今年1月份,关键人物《炮轰南充晚报医药广告---我的一张大字报》让我着实害怕了一阵子,当时市工商局广告审批科和市药监局市场监察大队都有人来找过我,问及网友关键人物是否也在做药或保健食品?是不是我的潜在对手,关键人物发帖的目的。他们说要调查,不过,这些人都是老熟人了。他们熟悉我,我也熟悉他们。但没责令我拆除广告。后来,私下问了广告审批科和市药监局的铁哥们,他们说,既然没叫停播广告,那你该做啥就做啥,当然,我就明白了。

1月份该月广告期满了,我害怕把事情闹大,我找到南充晚报说准备停投放广告(其中停过几天),改发放小广告,南充晚报以我违反合同为由,拒绝退还保证金,所以我不得不继续投放广告。到南充电视台停播广告,电视台说他们的广告是外包了的,停播不关他们的事,叫我找他们的广告公司(原以为是电视台广告部门),找广告公司他们说,不怕,工商这边和他们关系好,再说又没收到停播通知,所以他们不算违法播出!他们还告诉我,正是春节时期,是市场的旺季,各单位的年终总结和吃饭团年都搞不过来,叫我放心,还说在3.15来临前几天,把广告暂时停几天,然后给补播!!……


混迹于这个行业,我心疲惫。这个行业确实很挣钱,但也活得委屈,没办法谁叫我是商人,手头没权力。时不时的,有关部门的铁哥们叫我出去喝酒、喝茶和打牌。除了打牌,我是从头到尾参加。喝酒、吃饭差不多都是人家下桌了,一个电话过来,我就赶过去……大家都明白,他们是真叫我吃饭吗?后来,我在金泉街一酒楼(中档偏上,高档我负担不起,低档了我的哥们又不高兴)干脆特约消费。意思说,叫他们自己有事吃饭就直接到那儿去,走了直接签我的名就OK了。

讲个题外话,某单位市场监察大队一哥们,特不厚道(后来才知道的)。一日,接到市场监察大队电话,说有人投诉,并非常激烈,问我怎么办?我特害怕(当时投资还没收回),我也没什么好办法,就说,哥们你觉得怎么办好?哥们说“这样,他现在我办公室,中午大家见见面,协商解决。”中午吃饭,投诉人(眉头有疤)表现得据理力争,语气极像关键人物(从发帖中的句子分析),并说要投诉到国家药监总局,要把这行业搞臭,要我在南充立不了脚。我哥们就象法*官,一边说我说的不是,一边跟投诉人解释,翻来复去,最后给那个投诉人2000元了事,当时,我非常感激我的铁哥们,心想这难事,就这么给解决了。没过多久,我在车里看到我哥们又和那投诉人(眉头有疤,这个我不会记错,有人愿意出面证实关键人物眉头无疤?)一起下车到金泉街九里香去了。后来,我恍然大悟,会不会是他们联手搞我(希望不是)。这也是我要在南充收手的原因之一。


纵观南充舆论和国家政策,估计我们这行业也快末路了,准备收手或转移阵地。虽然,南充不是我家乡,但我很留恋,这里有很多朋友。

偏远的县或市,将是我的下一站。

南充论坛的网友们,请大家不要问候我的家人,骂我可以。多有得罪,请谅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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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3 10:3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狂汗~
杂听起,关键人物哥,你也是个卖假药的,还是和他恶性竞争,打击报复他哟~
哈哈,我期待~~~

发表于 2010-3-3 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

呵呵{:3_50:}    "我要兽身"

发表于 2010-3-3 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
云中浪子 发表于 2010-3-3 10:38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哇卡卡~~~关键人物呢?

发表于 2010-3-3 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回事哟?

发表于 2010-3-3 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拜托!~别去骗人坑人害人了!~

发表于 2010-3-3 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狂汗~
杂听起,关键人物哥,你也是个卖假药的,还是和他恶性竞争,打击报复他哟~
哈哈,我期待~~~
虎虎生风 发表于 2010-3-3 10:37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关键人物才不是卖或买药的

发表于 2010-3-3 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无耻,相关部门的人更无耻。

发表于 2010-3-3 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胡扯乱扯,,,,

发表于 2010-3-3 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关键人物才不是卖或买药的
云中浪子 发表于 2010-3-3 10:41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晓得,但是听楼那个主的口气就是觉得关键人物是和他分馍馍没有分匀。
为了排除异己,对他展开打击行动,让他不得不退居比南充更2线的地方去害人!
哎~~~`

发表于 2010-3-3 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且听关键人物辩解...

发表于 2010-3-3 10:45 | 显示全部楼层
卖假药的,就该打!
找恁个多借口抓!
追杀之。
走到哪举报到哪

发表于 2010-3-3 10:4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晕。
倒象是说的真心话!

发表于 2010-3-3 10:48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语无语

发表于 2010-3-3 10:49 | 显示全部楼层
喂喂喂,说我没?没说我吧?我是我要瘦身!那个我要兽身谁啊?

发表于 2010-3-3 10:49 | 显示全部楼层
关键人物,还在坛子里不?
你告楼主诽谤不?

发表于 2010-3-3 10:50 | 显示全部楼层
挖出黑幕哟。相关部门的人,应该出来说说话啊。

发表于 2010-3-3 10:50 | 显示全部楼层
喂喂喂,说我没?没说我吧?我是我要瘦身!那个我要兽身谁啊?
我要瘦身 发表于 2010-3-3 10:49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说的就是你吧?
快告他诽谤!

发表于 2010-3-3 10:5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5# 我要瘦身


    估计就是把你“兽”化了哦!~;P

发表于 2010-3-3 10:50 | 显示全部楼层
听起楼主描述来看,有关部门比卖药的还不像话。。。楼主多说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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