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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举报,近日营山县工商局查处一起无营业执照,生产、销售为一体的违法工厂。地址,白塔大道250号奥龙集团园区里面(三星家居),厂占地面积1000平方左右。经查实,该工厂经营多年,从未办理营业执照,缴社保、交税,厂房也是危房。查处后工商部门并没有叫他停业整改,也没有对他做出处罚。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无照经营行为将由相关管理部门依法处罚,包括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情节严重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面临刑事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未经设立登记从事经营活动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关闭停业,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工商局执法人员并没有依法依规对他做出相应的处罚,反而让他继续违法生产、销售。还给他办理了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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