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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群众呼声] 阆中公园路商铺破小区外墙开窗+私加夹层,城管回复"属于室内装修"结案,业主认为适用法律法规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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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底商"顾宝全家营养"商铺:
未经任何审批,擅自破坏小区业主共有的内侧外墙、朝小区新开窗户六扇,并在店内无规划许可加建超过1.6米的夹层、阆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回复称“窗户及夹层属于室内装修范畴,不影响房屋主体结构”后即结案。
我认为原回复错在三处:
那面墙是小区业主共有外墙,不是商铺私墙,破墙开窗侵犯全体业主物权。
开窗+夹层都没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按《城乡规划法》第64条就是违建,不是“室内装修”;
加夹层涉及结构荷载和防火分隔改动,应当有结构安全审批、施工告知、消防备案,商户一样都没有。
我的诉求:
请阆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认定:该商铺破墙所开之窗、室内夹层,是否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否符合原审批外立面及规划条件?
请阆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重新立案;依据《城乡规划法》第64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39条,对无规划许可的夹层和违规开窗作出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恢复原状、并处罚款的决定。
请阆中市住建局核查:该商铺加夹层是否办理房屋结构安全审批/批准、施工安全告知承诺;未经审批擅自改动结构的,依法处罚并责令改正。
请消防救援机构核查:商铺与住宅之间的防火分隔被开窗破坏、夹层改动是否影响疏散和防火分区,依法作出处理。
所有认定结果、法律依据,请书面答复投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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