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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群众呼声] 关于成华区浅水半岛A区物业禁止电瓶车入内停放的诉求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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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1-3 14: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尊敬的领导:
我是成华区府青路街道怡福社区浅水半岛A区业主,投诉小区物业一刀切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小区停放,强制要求业主全部停放在小区外市政路边的不合理行为。物业未提供合理解决方案,未考虑小区实际硬件条件,该问题已引发业主和物业矛盾、发生冲突,恳请住建局、街道等相关职能部门介入协调整改。

一、强制停路边隐患多:
路边不在小区安防范围内,车辆被盗、被剐损坏风险大,业主财产安全无法得到保障;市政非机动车泊位有限,无法承载全小区电瓶车停发需求,大量车辆被迫挤占人行道、盲道,阻碍行人通行,影响市容;老人、宝妈等群体取车距离远,夜间取车人身安全没有保障。

二、小区现有非机动车车库硬件不足,无法满足需求:
车库车位少,容量严重不够;充电桩数量稀缺,充电长期排队;车库进出坡道过陡、路面狭窄,推行车辆容易溜车打滑,极易摔倒出事,不安全。已多次出现人员险些摔伤的情况,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属于典型的硬件设施缺陷,无法作为合规、安全的主要停放点位。
根据消防法和《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相关要求,禁止电动车入户、进电梯、停放楼道,但并没有禁止电瓶车进入小区及在合规区域停放。物业未结合小区现状规划新的停放充电点位,简单一刀切管理,属于懒政式管理,损害业主合法权益,激化双方矛盾。

诉求:
1. 责令物业立即停止全面禁止电瓶车进小区的规定,缓和对立矛盾;
2. 在小区内规划符合消防标准的非机动车集中停放区域,配套增设充电桩、监控、消防设施;
3. 只严格管控电动车停楼道上楼入户,兼顾消防安全和业主出行需求;
4. 请街道、社区牵头,组织物业、业主代表协商停放方案并公示,化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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