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451|评论: 0

[生活资讯] 普法:《宪法》第41条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6-11-3 11: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请问: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1条,主张公民依法享有对国家机关提出批评与建议的权利,怎样理解?
简要答案:我国《宪法》第 41 条规定: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享有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的权利;但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有关机关应当依法处理,禁止打击报复。公民因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侵权受损,可依法取得国家赔偿。
该权利属于公民的监督权。

2345截图20260831183649.png

46a70f37f85c4b5eb3ddbe9feb2b85dd.jpeg_tplv-a9rns2rl98-downsize.png



赞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