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你们的回复有几个问题: 第一点,关于加装电梯设计方案及审批程序。 你们回复:“宝鑫苑小区1栋1、2单元加装电梯事项,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川建行规〔2021〕14号)》文件精神,经本单元专有部分面积占比和业主人数占比均超过80%的业主同意后,由业主委托实施单位编制增设电梯方案,并按规定将方案在本单元及小区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充分征求业主意见、接受业主监督。设计环节严格依照国家及省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相关技术规范执行,方案经多轮调整优化后,已先后报送区自然资源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利州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审查,并经广元市利州区国土空间规划专业委员会审议通过(详见《广元市利州区国土空间规划专业委员会关于宝鑫苑1栋1单元、1栋2单元增设电梯设计(调整)方案的审查意见》,广利专审〔2026〕15-07号)。” 存在以下问题: 1、《关于进一步做好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川建行规〔2021〕14号)》文件精神,只是反映用户同意安装数,和安全没有关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若原通道宽度不满足消防标准要求时,不应再减少其宽度。”此处只有2.5米本已不达标,加装电梯再压缩只会加剧安全隐患。 2、充分征求业主意见征求意见结果是什么?为什么不说?。当时征求意见说的是和对面工商所把围墙拆除,这样距离才够,后面工商所不同意。当时很多不同意安装,并到有关部门申诉。主要是安全问题,当时你们、社区和电梯安装公司派人到现场看了,说了距离不够,影响消防和人员出行,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能安装。为什么不按这个意见来!!!
第二点,关于房屋结构安全及抗震问题 你们回复:“加装电梯前,本单元业主已共同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鉴定机构,对 1 栋 1、2 单元房屋结构安全性及抗震性能进行了专项鉴定,并出具正式鉴定报告,相关结论已作为电梯设计和施工的重要依据。如您希望进一步了解报告具体内容,可直接向电梯加装实施单位或鉴定机构查询核实。” 请问:你们为什么不直接回复,找电梯加装实施单位核实,他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
第三点,你们回复:关于通道及施工期间业主出行问题和关于您所附图片反映的情况 1、该位置是两个单元唯一出行的通道,根据四川高院涉物业纠纷典型案例,四川法制报以《加装电梯占用唯一公共通道 法院:停止加装!》进行专题报道。法院认定:占用唯一公共通道影响其他单元业主通行和消防,不能只由本单元业主决定,须纳入受影响的业主共同表决。若通道本身宽度已不达标,加装只会更危险,属于“明显超过合理容忍义务的范畴”!!! 2、AI图片只是模拟安装后的场景。从图片明显看出,安装后不说搬运大件,简单的出行都很困难。明显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3、毛主席说过“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希望你们真正沉下来调查下。想把事做也,能不能像玖合院一样,把围墙打掉,这样就好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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