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199|评论: 0

四川加强学校食堂食材供应链和膳食经费监督管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6-10-9 07: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小学校自主经营食堂食材成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伙食费收入的70%(规模在500人以下的学校不得低于65%)

●高校学生食堂基本大伙食材成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伙食费收入的60%


●不得将校级领导干部、民办学校举办者、后勤部门负责人等人员的直系亲属安排在食材采购、验收、库管、财务、食堂经理等食堂运营关键岗位

  为持续巩固提升“校园餐”治理成效,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审计厅、省市场监管局日前联合印发通知,加强学校食堂食材供应链和膳食经费监督管理,要求伙食费原则上采用“实时收费”或“后收费”方式收取,暂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和学校可分阶段推行,2028年秋季学期开学前全面实施。该通知自10月18日起执行。


  通知从强化食材源头管控、明确食材采购模式、科学制定带量食谱、加强食材供应商管理、严格食材进货查验5个方面提出要求,明确县(市、区)属公办中小学校(含幼儿园和技工院校,下同)自主经营食堂大宗食材原则上由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牵头实施统一采购,确有特殊困难不具备条件的地区,报经县(市、区)人民政府同意后,可采取多校划片联采、学校自主采购等方式实施;省属和市(州)属、民办及食堂对外承包的中小学校大宗食材采购,可参照纳入属地管理,学校应主动与属地教育主管部门开展工作对接,确因特殊原因无法纳入属地管理的,可采取多校划片联采、学校自主采购等方式推进实施。学校要建立完善入校食材“双人或多人联检”查验制度,加强验收人员培训管理,严格实行“定期轮换”和“随机组合”机制,并建立不合格食材分类处置制度。


  通知要求,食材供应商不得作为询价成员参与询价。果蔬类、肉类、蛋及蛋制品类、豆制品类等价格波动较大的,询价次数每月不少于1次;米面油类、奶类、干杂调味品类等价格波动较小的,询价次数每两月不少于1次。中小学校自主经营食堂食材成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伙食费收入的70%(规模在500人以下的学校不得低于65%);高校学生食堂基本大伙食材成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伙食费收入的60%。自主经营食堂原则上餐费累计结余不超过年度收入的3%,采用承包经营或校外供餐的,原则上项目年净利润率不超过5%。此外,通知还明确,不得将校级领导干部、民办学校举办者、后勤部门负责人等人员的直系亲属安排在食材采购、验收、库管、财务、食堂经理等食堂运营关键岗位。




赞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