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岳县汇金名城・学府小区,成都世高物业安岳分公司,2016 年 11 月成立,2018 年 8 月与开发商四川荣义房地产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学府物业办公室
汇金名城学府物业2016 年 11 月成立,2018 年 8 月与开发商四川荣义房地产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截图来自被起诉业主判决书)
合同写的是:服务期限至业委会选聘新物业合同生效为止。
截图来自(2026)川2021民初2570判决书,关键是法院还采信了
但《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明确规定,前期物业合同最长不超过 2 年,从首套房交付起算。
本小区 2020 年 4 月交付首套房,这份前期物业合同,依法应当在 2022 年 4 月到期终止。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开篇引用《合同法》、《物权法》早已废止,但法院依然采信
交房时物业采用捆绑交房:必须签字、预交物业费,才能拿钥匙。厚厚的业主手册里夹带一份《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协议直接写明“小区广告公共收益归物业公司经营,用于补贴物业”。
该霸王条款款明显违反《民法典》282 条、《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但安岳法院并没有驳回
该条款明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82 条、《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小区共有部分产生收益,扣除合理成本后,全部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物业不得侵占挪用。且这份协议引用的《物权法》《合同法》早已废止,协议本身存在重大效力瑕疵。
2023 年 3 月24日,石桥街道物管办李某主持选出小区首届业主委员会成立。
2023 年 3 月24日,石桥街道物管办李某主持选出小区首届业主委员会成立。(来自麻辣社区2024年10月24日截图)
业委会成立后,正常开展工作:清查 2023.4-12 月小区公共收益,拟定 2023 年 11 月 11 日公开招投标选聘 / 续聘物业服务企业。
截图来自麻辣社区:业委会依法催收公共收益,正因催收举动,触动了街道办和物业公司
拟定 2023 年 11 月 11 日公开招投标选聘 / 续聘物业服务企业。公告更激怒了街道办和物业公司
就在选聘新物业前 1 个月,街道办物管办李某授意社区张贴公告,直接认定业委会选聘物业的决议无效,恶意阻挠业委会履职,后续推动罢免这个合法成立、正常履职的首届业委会。多名业委会成员在压力下被迫辞职。
街道办指使桅坝社区以纠正为由,恶意阻挠业委会履职,推动罢免
注意:距离11月11日依法选聘或选聘物业前1个月,街道办对业委会下手强制罢免了
石桥铺街道办大人物闪亮登场,发公告对首届业委会罢免成功!怎么看都觉得:街道办与物业公司有着不可告人的关系
前期物业合同到期后,物业本应退场、移交资料,但是物业拒不退出,还批量起诉小区业主追索物业费。
该判决书完全忽视《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5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949条,对物业一切证据均采信
业主多次书面要求物业出示有效的续聘物业合同、备案资料,物业迟迟无法提供。
业主多次向安岳县纪委监委举报该街道办工作人员涉嫌滥用职权、干预小区业主自治,但是举报一直没有实质反馈。
业主向安岳县纪委、监委举报,没有一个字处理意见回复!据说:还将举报信息直接转石桥铺街道办!可不可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77 条、《物业管理条例》,街道办对业主大会、业委会仅有指导、协助义务,无权直接否定业主决议、强行罢免合法业委会。
李某作为街道公职人员,在没有证据证明业委会违法违规的前提下,人为干预业主自治,直接造成小区物业僵局,让本应到期退场的前期物业,变成事实上永久存续,上千户业主权益受损。
(2026)川2021民初2570号判决书第4页明确载明石桥铺街道物管办李某在小区物业管理乱作为
首届业委会依法成立,正常履职,到底违反哪条法律法规,要被强行罢免?
在即将公开选聘物业的关键节点,强行罢免业委会,保护即将到期的物业,背后是什么原因?有不有利益输送?
街道办并无直接罢免业委会的法定权力,是谁授予街道办这项权力?
恳请安岳县政府、县纪委、监委依法核查:纠正本次违法罢免行为,恢复业委会正常履职;督促物业依法移交资料,组织小区正常选聘物业;对相关公职人员违规干预业主自治的行为依法调查处置,维护安岳小区业主合法权益。
✅ 依法撤销违法罢免业委会的决定,恢复业委会履职;
安岳县人民法院判决书(2026)川 2021 民初 2570 号民事判决书、小区公告、业主手册、2024年10月24日麻辣社区群众呼声爆料等书面材料。
【安岳爆料】
温馨提示:本文为业主客观陈述事实,理性维权,不造谣不传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