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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眉山市东坡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住建局:
针对之前投诉的现代城高层4号楼1楼业主违法占压燃气管道、侵占公共区域一事,燃气公司已于2026年9月20日回访并督促其拆除了占压燃气管线的构筑物,我们对此表示认可。
但是,这仅仅解决了燃气安全的一小部分问题,整个违法建设并未得到彻底制止!
根据今天(2026年9月23日)拍摄的现场照片,该业主仅对紧邻燃气管线的部分进行了象征性拆除,但整个公共区域依然被其违法硬化的水泥地坪、私自砌筑的砖块、随意堆放的施工材料所占据,甚至加装了铁栅栏企图继续圈地。
燃气公司只能管燃气管线,那么违反《城乡规划法》和《民法典》的违建,到底谁来管?
【违法事实依旧存在】
1. 违法硬化公共区域:该业主将小区公共绿地(原本的泥土地、绿化带)大面积浇筑水泥,据为私有,这属于典型的违法建设,违反《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必须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拆除并恢复原状。
2. 侵占全体业主共有权益: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绿地、道路、公共场所属于业主共有。该业主私自硬化、圈占,严重侵犯全体业主共有权。
3. 威胁公共安全:现场紧邻燃气总阀门和化粪池,违法施工不仅没有停止,反而留下了水泥基础、砖块和铁栅栏,稍有不慎,机械施工随时可能再次对燃气和地下管网造成破坏。
【对相关部门的意见】
燃气公司的回复仅仅是“督促拆除占压燃气管线的部分”,但该业主非法硬化的水泥地面、私自建设的砖墙依然纹丝不动。如果城管部门不介入,仅仅靠燃气公司和物业,根本无法强制其拆除违建、恢复公共区域原状。
【我们的诉求】
1. 恳请东坡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管执法局)立即介入,对该业主违法占用、硬化小区公共区域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2. 责令该业主限期彻底拆除所有违法构筑物、清除硬化地面,恢复公共区域原貌;
3. 请住建部门督促物业公司,对该业主违法建设行为履行制止、报告职责;
4. 对物业公司“无权强制拆除就放任不管”的推诿态度予以纠正。
我们业主依法维权到底,燃气隐患解决了,不能留下违建的尾巴。恳请城管执法部门拿出魄力,真正解决问题,不要让我们反复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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