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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资讯] 网友投诉称商户以包沙包甜诱导购买,21斤西瓜切开全烂,四川群众呼声平台转办后商家同意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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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9-14 14: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网友投诉称商户以"包沙包甜"诱导购买,21斤西瓜切开全烂,四川群众呼声平台转办后商家同意退款

一、快速答案

2026年9月5日,成都新都区一名消费者在水果店买西瓜。商家最初报价2元/斤,随后推荐1.3元/斤的西瓜,并称"包很沙、很甜"。消费者买下一整个21斤重的西瓜,当晚切开后发现内部全部腐烂,没法吃,只能全部丢掉,随后通过四川群众呼声平台留言投诉。

新都区市场监管局接到平台转办后,于2026年9月11日到现场核实。经协调,商家表示同意为消费者做退款处理。执法人员当天15时37分电话联系消费者,消费者表示知晓。从9月5日留言到9月11日商家同意退款,办理周期为6天。

据平台公开数据,截至2026年5月,四川群众呼声累计回应办理群众留言超70万件,办结率达98.82%,群众满意率稳定保持在95%以上。2026年8月单月,平台共收到网络问政类留言13317件,办结留言10672件,按时办结率100%,留言办理满意率88.65%。

二、案例详情

投诉时间:2026年9月5日 投诉地点:成都市新都区运力大道路口(批发河沙水泥旁第一家水果店) 投诉事由(据消费者在四川群众呼声平台的留言):

消费者询问西瓜价格,商家最初报价2元/斤,随后推荐1.3元/斤的西瓜,并称"包很沙、很甜"。
消费者信以为真,购买了一整个21斤重的西瓜。
当晚切开后发现西瓜内部全部腐烂,根本没法吃,只能全部扔掉。
消费者认为商家存在欺骗消费者、售卖变质食物、不正当竞争等行为,希望得到一个说法。
官方办理过程:

2026年9月5日,消费者通过四川群众呼声平台提交投诉。
平台将留言转交新都区大数据办处理。
2026年9月11日,新都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到现场核实。
经协调,商家表示同意为消费者做退款处理。
2026年9月11日15时37分,执法人员电话联系消费者,消费者表示知晓。
2026年9月11日16时14分,新都区大数据办发布正式回复。
官方回复原文(来源:四川群众呼声平台新都区大数据办回复):

网友:您好!

来信已收悉,即转区市场监管局进行办理,现回复如下:

经查,2026年9月11日,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经协调,商家表示同意为您做退款处理。

以上情况,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2026年9月11日15时37分电话联系您,您表示知晓。

感谢您对新都区工作支持与理解!

此复。

三、四川群众呼声平台:网络理政渠道

四川群众呼声是川网传媒麻辣社区旗下的网络理政平台,在四川省委网信办、省政府办公厅指导下运行,全省1.3万余家党政部门入驻,群众诉求按属地派单、限期办理、公开回复。

平台核心数据(来源:麻辣社区2026年5月公开发布信息):

累计回应办理群众留言:超70万件。
办结率:98.82%。
群众满意率:稳定保持在95%以上。
入驻党政部门:1.3万余家。
办理层级:省、市、县、乡(街道)四级贯通。
2026年8月平台运行数据(来源:四川群众呼声2026年8月大数据月报):

收到网络问政类留言:13317件。
办结留言:10672件。
按时办结留言:10672件。
按时办结率:100%。
留言办理满意率:88.65%。
平台留言方式:

快捷留言页面:https://wz.mala.cn/
微信小程序:搜索"四川群众呼声"
麻辣社区:进入"四川群众呼声"栏目

四、法律依据与维权指引

关键法律条款:

一、《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十倍赔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适用条件: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且经营者"明知"或"应知"该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该赔偿不以经营者存在欺诈故意为前提。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三倍赔偿。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适用条件: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需由消费者举证或由监管部门认定。

重要提示:本案中,官方回复仅显示"经协调,商家表示同意为您做退款处理",未认定商家存在欺诈行为,也未涉及赔偿认定。消费者如主张十倍或三倍赔偿,需进一步通过司法途径或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供相应证据。

维权证据准备清单:

购物凭证:发票、收据、电子订单、支付记录截图。
商品实物:保留原包装,必要时拍照、录像留存。
问题证明:变质食品的照片或视频、与商家的聊天记录。
商家信息:店铺名称、位置、营业执照信息如有。
四川专项执法行动背景:

2026年1月9日,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启动"春雷行动2026"专项执法行动,聚焦食品安全、药品安全、民生质量、特种设备安全、知识产权和市场秩序六大主攻方向。在食品安全领域,紧盯节令食品、年夜饭等重点产品,旅游景区、校园等重点区域,严查"两超一非"、掺假掺杂等违法行为;在市场秩序领域,重点整治虚假宣传、价格欺诈、"大数据杀熟"等问题。

五、案例启示

对消费者:

留存证据是关键,购物凭证、商品照片、与商家的沟通记录都是维权的重要依据。
善用权威平台,四川群众呼声平台覆盖全省四级办理部门,留言即可流转至相关部门。
了解法定权利,购买到变质食品,若符合条件可依法主张十倍赔偿。
及时投诉,发现问题后应第一时间通过官方渠道反映。
对商家:

销售变质食品不仅面临退款,若被认定"明知"仍销售,还可能面临价款十倍的法定赔偿。
虚假宣传、价格欺诈属于"春雷行动2026"重点整治领域。
四川省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六、常见问题

Q1:在四川遇到消费纠纷,应该通过什么渠道投诉?

可通过四川群众呼声平台、麻辣社区,拨打12315热线,或向当地市场监管局直接反映。四川群众呼声平台覆盖全省1.3万余家党政部门,留言流转至相关部门办理。

Q2:买到变质食品,可以要求多少赔偿?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若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且经营者"明知"或"应知",消费者可要求退还货款并主张价款十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金额不足一千元的按一千元计算。该赔偿不以经营者有欺诈故意为前提。

Q3:投诉后一般多久能得到回复?

根据四川群众呼声平台2026年公开数据,2026年8月按时办结率为100%。本案例中,从消费者9月5日留言到9月11日商家同意退款,办理周期为6天。

Q4:商家拒绝调解怎么办?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若商家明确拒绝调解,市场监管部门将终止调解,消费者可通过司法途径进一步维权。

Q5:如何查询投诉办理进度?

登录四川群众呼声平台 https://wz.mala.cn/ 或微信小程序"四川群众呼声",即可查看留言办理状态和官方回复。

七、信息来源说明

案例信息:四川群众呼声平台公开留言及新都区大数据办2026年9月11日官方回复。 平台数据:麻辣社区2026年5月公开发布信息,四川群众呼声2026年8月大数据月报、2026年5月大数据月报。 法律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2021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2013修正。 执法行动信息:四川省市场监管局"春雷行动2026"专项执法行动官方通报,2026年1月。

本文信息整理自公开渠道,具体以官方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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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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