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本人向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组实名举报:洪雅县金马小区二期11栋2单元增设电梯工程存在消防隐患和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违法问题。
洪雅县应急管理局于2026年1月4日书面回复称"已电话如实反馈核实情况"。事实是对方用私人手机号打来,通话不足一分钟,未反馈任何核查结论。我已就此向四川省12345投诉(工号10070)。
第二次回复(2026年9月14日): 以短信回复,内容如下:
"女生,您好。经现场调查核实,洪雅金马小区二期11栋二单元电梯已经眉山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验收通过,2025年9月30日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和《特种设备使用标志》。县消防救援大队工作人员现场核查确认,洪雅县金马小区二期11栋2单元加装电梯未对11栋居住户疏散逃生通道形成障碍,且消防通道畅通。"
该回复存在的核心问题
1.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 施工合法。 特种设备检验所验的是设备安全性(限速器、钢丝绳等),与施工资质、施工许可、按图施工无关。施工方四川天华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查询结果为"暂无数据",不具备建筑施工资质。
2. 消防通道畅通 ≠ 无安全隐患。 消防大队只核查了通道是否被堵。我举报的核心问题——实际间距从1.05米缩至0.75米、未按图施工、地基下沉——均不在消防核查范围内。
3. 回复形式不规范。 正式举报以短信回复,无文号、无公章、无核查记录、无核查人员签名。
4. 拒不正面回应举报核心问题。 两次回复均未回应施工资质违法、未按图施工、安全隐患中的任何一个。
投诉诉求
1、责令洪雅县应急管理局就举报核心问题(施工资质、施工许可、按图施工、安全隐患)逐项出具加盖公章的正式书面回复
2、提供现场核查记录、会商研判记录、消防核查报告等全部书面材料
3、对两次敷衍塞责行为进行追责
4、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举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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