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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违规决策,程序严重违法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项目涉及重大公共利益与巨额资金。被投诉人张明旭在推进该项目时,未向上级相关部门申请并公示项目审批证书,也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规定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表决。在未经法定程序、未获村民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对接外部公司进行项目投建,属于严重的“暗箱操作”与越权决策。
二、 无视民意,强行推进项目在项目选址与建设问题上,张明旭曾入户走访部分村民要求同意建厂,但在遭到村民明确反对后,仍一意孤行。目前,全村村民已一致投出反对票,并明确告知其不能在本村建设该厂。然而,张明旭无视绝大多数群众的合法诉求,强行推进违规项目,严重侵犯了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
三、 滥用职权,恐吓威胁群众面对群众的合理反对意见,张明旭不仅不反思自身程序的违法性,反而将提意见的村民视为“闹事”和“煽动”。其甚至在村广播中公开大肆宣扬、点名批评持反对意见的群众,并公然威胁要对这些村民进行“民事和刑事追责”。这种将个人意志凌驾于法律之上、滥用公权力恐吓群众的“土霸王”作风,性质极其恶劣,严重破坏了基层的政治生态与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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