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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群众呼声] 【问政】营山县公用事业管理局接连推出2个高预算景观类项目,合计87.67万元,是不是“面子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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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9-3 19: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营山县公用事业管理局连续对外发布两份财政资金项目意向公告,两个项目均由同一责任人负责,发包方式均为简易竞争性谈判,全部使用财政资金:
1.营山县2026年国庆期间县城氛围营造项目,(公告链接:https://www.yingshan.gov.cn/xwdt/tzgg/t_2357775.html)),仅咸安大道、绥安大道、景阳大道等县城主要街道悬挂国旗、摆放鲜花,预算57.27万元
2.营山县芙蓉山投光灯、新时代广场喷泉维修项目(公告链接:https://www.yingshan.gov.cn/xwdt/tzgg/t_2358033.html),仅对芙蓉山投光灯、新时代广场喷泉等进行维修,并非新建工程,预算30.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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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项目合计预算高达87.67万元,都属于城市观感、景观亮化类项目。我县2025年GDP仅288.6亿元,属于川东北县域,教育、医疗、乡村基础设施等民生领域仍存在不少短板。在提倡政府“过紧日子”的大背景下,短时间内连续上马两笔大额景观相关项目,不禁让广大群众质疑是否存在重面子、轻民生,财政资金投入偏向形象工程的问题。
一、两个项目详情
项目一:2026年国庆县城氛围营造项目
预算:57.27万元(财政资金)
实施内容:咸安大道、绥安大道、景阳大道等县城主要街道悬挂国旗、摆放鲜花,无大型绿雕、灯光造型等复杂工程
特点:一次性节日布置,9月27日前完工,节后拆除,花卉物料基本无法重复利用,属于消耗性支出。
补充对比:2025年营山同类型国庆挂旗项目预算仅22.63万元,今年项目内容没有大幅增加,预算却大幅上涨。
项目二:芙蓉山投光灯、新时代广场喷泉维修项目
预算:30.4万元(财政资金)
实施内容:对现有芙蓉山投光灯、新时代广场喷泉开展维修,属于存量设施维修,不是新建改造;工期三个月。
疑问:仅维修作业,没有新建构筑物,30.4万的维修预算,缺少对外公开的配件、人工分项测算。
两个项目全部采用简易竞争性谈判发包。
二、同级别区县GDP与同类项目预算对比(网络中查询的公开政府采购数据)
1.福建上杭县(GDP为603.03亿,约为营山2.09倍)
2025 年国庆氛围营造,包含街道国旗悬挂、广场景观小品、摆花布置,明确国庆单项预算控制20万元以内。经济体量远高于营山,但节日布置预算远低于营山 57.27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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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昆明市呈贡区(GDP为752.01亿,约为营山2.61倍)
昆明市呈贡区(市辖区)2026 年多重要节点节日氛围采购,含国旗、灯笼、展板、横幅全套物资采购安装拆除,整体最高限价仅11 万元,覆盖多街道点位。经济体量显著高于营山,总预算不足营山国庆项目五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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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成都彭州市(GDP为751.20亿,约为营山2.60倍)
2026年城区国庆氛围营造服务项目,城区全域开展,预算约42万元,项目覆盖城区范围大,依然低于营山县57.27万的预算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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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山县2025年GDP为288.6亿元。本项目仅开展县城街道悬挂国旗、摆放鲜花,无大型灯光、绿雕、景观小品等复杂工程,单项国庆氛围营造预算高达57.27万元。对比可见,多个经济实力更强的区县,节庆、景观类项目预算反而更加克制。营山经济体量有限,却连续推出高预算景观类项目,预算合理性值得审视。
三、几点核心疑问
依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应当坚持从严从简,勤俭办一切事业,带头过紧日子,把财政资源更多投向民生领域;严禁政绩观错位,搞形象工程,造成公共资金浪费;对超标准、不合理财政支出,审计、纪检部门应当开展监督核查。中央反复强调,各级政府要坚持过紧日子,节庆布置应当简约务实,杜绝财政资金铺张浪费,节日氛围布置应当量力而行,优先保障教育、医疗、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财政投入。
针对上述2个高预算景观类项目提出以下疑问:
1.国庆氛围项目预算涨幅过大。去年同类项目仅22.63万,今年57.27万,项目工作内容没有显著扩容,预算大幅提高,需要解释涨价依据。一次性摆花挂旗,节后全部拆除,财政资金消耗快,社会效益有限。
2.喷泉、投光灯维修项目预算偏高。该项目只是维修,不是新建,30.4万元预算,需要公开配件更换清单、人工工时测算,核实是否存在虚高。喷泉、亮化后续还会持续产生运维成本。
3.是否存在重“面子”轻民生倾向。中央反复强调党政机关要过紧日子,财政资金优先投向民生保障。两个项目都偏向城市外表观感提升,在民生仍有缺口的情况下,集中投入大额资金用于景观类项目,是否属于形象工程。
4.采购方式是否合理合规。两个项目均使用简易竞争性谈判。两笔合计87万余元财政资金,采用该发包方式,是否符合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监管是否到位。
四、恳请相关部门公开答复
1.完整公开国庆氛围57.27万预算明细,包括国旗采购、花卉、人工、运输、拆除等每一项的测算依据、市场询价情况,解释2025年预算大幅上涨的原因。
2.完整公开芙蓉山投光灯、喷泉维修30.4万预算明细,列明需要更换的设备配件、人工、辅材清单,说明维修的必要性。
3.请财政、审计部门核查两个项目预算是否存在溢价、铺张浪费的情况,对简易竞争性谈判流程开展合规性检查。
4.建议重新评估景观类项目投入,把有限的财政资金更多地倾斜到教育、医疗、城乡基础设施等民生实事上。
希望相关部门能公开透明回应广大群众关切,给全县老百姓一个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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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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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9-3 23:0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问政问得很好嘛,关注部门回复。

 楼主| 发表于 2026-9-4 08:46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采购法》第26条规定法定采购方式只有六种: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财政部认定的其他方式。法律中不存在“简易竞争性谈判”这一法定采购方式。采购人营山县公用事业管理局自创“简易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以“简易”为名简化法定流程,属于程序违法。
竞争性谈判也不是随意选用,必须满足《政府采购法》第30条四种法定情形之一,方可选用:(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非采购人自身拖延造成);(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很明显,国庆期间县城氛围营造项目,悬挂国旗、摆放鲜花,采购需求客观、清晰,规格、数量、点位可以事先明确,预算57.27万元已经可以事先测算价格总额。不符合以上4点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法定条件。

发表于 2026-9-4 10:03 | 显示全部楼层
哦豁,县 衙    没想到有民众质疑,估计在想怎么答复!

 楼主| 发表于 2026-9-4 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民群众,人人都有监督政府的义务。

 楼主| 发表于 2026-9-4 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5月份才花35万多更换一批鲜花,其中就包括咸安大道、绥安大道,真有必须使用那么大的财政资金换鲜花吗,不能用种植景观绿化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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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9-4 13:5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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