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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网络人民法院上立案后,审核通过后,一位姓李的调解员给我打电话问我是否自愿调解,我说愿意调解,但是该调解员以我民事调解书用词不准确想不给我调解,民事调解书上写子女抚养事宜为抚养自大学毕业,该调解员说没有这种说法,我问他那我们双方都达成协议也不行吗?他说没有这种说法,不行,然后我问,那应该怎么写呢,我要修改还是重写一份,该调解员直接说不给我调解了。请问这是什么意思。后来我又打电话咨询律师,说是可以调解,我又再次给调解员拨电话,说我是想要调解的,他才同意。通知我第二天两点半去。我们到达后,在调解时,问及债务问题,我们债务问题已经协商好。并且可以提供证据证明债务归属,该调解员又说不给我们调解了,我们问为什么?他说不能调解,我们询问我们是不是要提供更多的资料,他就是不说理由不给调解,让我们走,说直接给我们转到下一个审判阶段。然后进来一个年轻小伙,直接让他走,不要给我们调解了,我们询问理由,年轻小伙说:只要涉及金额,一分钱,都不给我们调解,请问这个说法也是有法律支持的吗?后来我们还想询问理由,他直接喊两个法警来给我们带走。说实话,我们并不是专业人士,对于其中流程和专业知识不知道,我们只是想通过调解尽快拿到离婚证书,不能办理,一会让我们去民政,一会又让我去审判,也不给我们理由为什么不调解。 后来想打12368投诉,说必须要提供书面投诉材料,打前台纪委电话,也没人接。 以上说法均有录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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