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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州崇阳镇毛桥村12组征地分生活铺面男女分配不公,28年维权无结果
我是崇州市崇阳镇毛桥村12组村民。28年前本村土地被征用,集体分配生活铺面作为失地保障。
当年分配方案明显男女不平等:儿子按人头算,1个儿子分2间,5个儿子就是分10间;但无论家里有几个女儿,最多只给2间,其余的女儿直接不分。
同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样土地被征收,只因性别不同待遇相差巨大。这么多年我们不断找村组街道反映问题,二十八年过去了,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农村征地补偿、集体收益分配男女应当完全平等,村规民约不能违反国家法律。
恳请相关部门调取当年分配台账,核查此事,纠正性别歧视的分配政策,维护我们农村妇女的合法权益,给出处理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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