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阳光苑“惠民梯”沦为“侵权梯”:伪造民意骗取审批,相邻权益谁来守护?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这本是解决“悬空老人”出行难题的惠民工程。然而,叙州区会馆路阳光苑小区A栋的电梯加装项目,却演变成一场持续近一年的邻里纠纷。 该小区呈倒L型设计,1、2单元拟在L夹角处加装电梯,连廊紧贴L夹角处3单元卧室外墙。2025年7月项目启动以来,3单元5户业主多次明确反对,指出电梯将严重遮挡采光、通风。社区两次公示均记录下反对意见,三次协调均未达成一致。2025年11月8日,电梯施工单位进场施工,遭业主报警制止;2026年7月31日再次进场,仍因手续不全被叫停。施工单位8月11日骗取开工手续后,工程再度强行施工。
触目惊心:图纸“纸面合规”,现场仅47厘米
2026年7月15日,鱼池社区主任带队实测发现:连廊距3单元楼体仅47厘米,电梯井离窗不足1米——而规范要求距离不少于2.0米。更令人震惊的是,2026年6月11日的《施工图审查意见表》明确要求连廊净宽不小于1.2米,设计单位回复“已按要求修改”,图纸顺利过审,现场实测却仅47厘米。纸面达标与现场实况之间,横亘着一条触目惊心的裂缝。 电梯公司伪造民意:骗取审批的“灰色链条” 3单元业主向纪检监察部门提交的举报材料揭开了真相。施工单位四川三菱美商贸有限公司在明知邻户坚决反对的前提下,向设计单位“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虚假回复“邻户已同意”,骗取设计出图和施工图审查通过。设计单位全程参与协调会、明确知悉争议,仍违规出图报审。更令人费解的是,图纸擅自增设邻户义务——要求3单元业主自费更换乙级防火窗,作为消防合规前提,此事从未与业主协商、未获任何同意。惠民工程在这一刻异化为“侵权工程”。 群众呼声 根据《民法典》相邻权规定,核心矛盾为电梯便利权与相邻单元采光、通风、安宁权的法律冲突。相邻方享有不受侵害的基本居住权。现在,3单元业主代表已向纪检监察部门实名举报,要求核查虚假报审、违规设计及程序违规问题。我们呼吁宜宾市住建局、叙州区住建局及纪检监察部门: 一、立即暂停阳光苑电梯施工,在未充分保障相邻业主采光权、通风权、消防安全权之前,不应允许任何施工行为;
二、依法彻查四川三菱美商贸有限公司伪造民意、骗取审批的事实,对违规单位及责任人追责问责;
三、核查设计单位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知情仍违规出图”的行业失职行为。
惠民工程的“惠”,应当惠及全体居民,而非以一部分人的合法权益为代价成就另一部分人的便利。只有依法办事、尊重每一户业主的合法权利,才能真正实现“老有所梯”的民生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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