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史志采信规范----史志有明载的,从史志。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人类的社会活动,方方面面都需要这些规范来约束,或者作为评判的标准。不然会乱套。大到国家行政行为与 公民的活动,小到在街沿上摆摊卖菜先来后到。这些规矩,或者是作为法律法规公布的,或者是大家约定俗成的。史志研究也是如此,如果你喜欢研究史志,也应该知晓史志研究的一些规范,例如引必有据,例如孤证不立,而“史志有明载者,从史志”,这一条,非常重要。什么叫明载,就是明确记载的意思,也有人称为明文记载。这条规范可以定为地名考证与史志编纂的基本准则,史志无明载者,只能存疑或注“今人推论”,不以推论推翻史志明文说法。 落到“临邛”地名来历一案,严格按规范执行就是: 1. 史志明载,有“因以为名 、 故云 、取…为名”的因果句--邛崃山说和邛水说 邛崃山说:唐《元和郡县图志》“南接邛来山,因以为名”《周地图记》“取南界邛来山以为名”清康熙《直隶邛州志》“置临邛县,取邛崃山以为名”民国《邛崃县志》宁缃案“临邛者,南临邛来大山也”。也是有因果句的。 邛水说:《《旧唐书》·地理志》“邛水出严道邛崃山,入青衣江,故云临邛”《太平寰宇记》同载 ,也是有因果句的。 这两说属史志明文得名说,可采。 2. 史志无明载,只记背景,无命名因果---邛民说 邛民说:《华阳国志》“本有邛民,秦始皇徙上郡实之”仅记建置背景;刘琳1984《校注》“取临近邛人之意”、1993《邛崃县志》“素有邛民聚居,故名”属 今人推论 / 新编方志采说,非晋唐史志原文明断 。无地名命名因果。 按规范:不能写作“史志载因邛民得名”,只能写“后人据《华阳国志》推论,1993年县志采之,附存”。 3. 采信顺位,地方志,沿革考证通例 如何确定,史志中考据的排序权重呢? 首先采信早期官修地理总志、正史地志(汉—唐),然后是晚期方志,再才是近人校注/新编志推论 无强反证时,从最早明文,此处即《元和志》的邛崃山说,所以定评可写成: 临邛得名,唐《元和郡县图志》明载“南接邛来山,因以为名”,历代官修史志相承,为史志正本;《旧唐志》另存邛水说;《华阳国志》仅言“本有邛民”,未明言得名因果,近人据以推“邛人说”,属现代推论,不入史志明文体系。邛人说,不能作为一说。 最后说明一点,对临邛地名形成的讨论,可以百家争鸣。可以邛人说,可以邛盐说,甚至其它说法,但是作为志书,作为官方,应该按照史志的规范来采信。蒲江就是按照这个规矩来编纂的,邛崃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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