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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名业主反对天府新区正兴南调规:中学用地砍半变住宅
我们是天府新区东区(正兴南片区)购房业主,现就四川天府新区正兴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一事,公开提出实名异议。本次公示的调规方案,将片区原规划的中学教育用地、商业及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大面积调整为住宅用地,其中中学用地直接缩减,学位大幅削减,周边住户教育配套严重缩水。我们认为本次调整存在多处明显问题:
第一,规避法定调规流程。本次调整实质是控规修改,却以"首次法定化"为名规避法定程序。结合现有证据链,加上官方 7 月 31 日答复中"优化教育用地"的自证,足以证明存在既有规划。根据《城乡规划法》第 48 条,控规修改必须履行必要性论证、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报请原审批机关同意等程序,目前上述程序全部缺失。
第二,公共服务缩水,违反地方硬性规定。缩减中学用地、将商业及社区服务用地调整为住宅,违反《成都市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办法》"规模不减少、服务能力不降低、实施难度不增加"的硬性规定,加剧片区学位缺口。
第三,办学条件不达标,存在多重安全隐患。《中小学校设计规范》及成都本地技术导则:新城初中生均用地不低于22-25㎡/人;地块分割后扣除退让,实际净用地严重不足,连最低规格室外操场都可能无法落地(法律依据:GB50099-2011 第4.1.2条、第4.1.3条)。成都抗震设防烈度7度,中小学属重点设防乙类建筑,法定须在自有宗地内设独立应急避难场地;该方案若无自有标准操场,疏散依赖跨市政路或连廊,不符合"疏散路径独立可控"底线。高层住宅紧挨学校(80-100米,落地速度40-44m/s,致命),学校是未成年人密集场所,高空抛物风险远高于普通住宅区。
第四,信赖利益受损。业主基于官方公示的规划配套购房,本次擅自调整违反信赖保护原则,损害公众合理预期与合法权益。
第五,公示敷衍,沟通缺位。公示期间主管部门以模板化说辞统一回应,对大家提的各项具体疑问从不正面答复,街区名称还多次回复不一致、逻辑混乱,一直没提供相应的规划测算依据,业主根本搞不清这次调整到底改了什么;此前我们书面申请约谈也一直没回应。
诉求:1.暂停本次调规程序,维持原规划用地性质不变;2.依法履行控规修改法定程序,公开全部论证及技术支撑文件;3.依法组织听证会;4.请在 8 月 22 日公示期限届满前组织线下当面沟通会商,逐项答复大家疑问;若期满前实在安排不上,我们就整理全部证据,通过政务督查等渠道提交相关线索。
我们全体业主已在公示期内提交正式书面异议,恳请相关部门重视民意、审慎决策,对本次调规全流程开展合规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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