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盛宇航巴州区人,本人现在实名举报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刘霞法官,在物证齐全,被告同意我起诉,同时被告表明他已经无力偿还债务且已经准备在单位自杀,为其子女老婆骗一坨抚恤金。刘霞法官在审理当天,被告没有出庭,由于是简易程序,证据明了,庭审很快结束,刘霞法官告诉我收到判决,被告不给钱,我就去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然而在第二天刘霞法官给我来电,让我去找被告协商,如果我不去协商,就给我判败诉,我表示严重抗议,又过了两天,刘霞法官再次来电,说由于案情复杂,必须转成普通程序。让我等待开庭时间。这一等就了了无期。在证据如此充分的情况下刘霞法官明目张胆包庇被告,天理何在?法官作为居中裁判者,其职责是依据事实与法律作出公正裁决,而非成为任何一方的庇护者,当判决明显背离证据逻辑,当程序正义流于形式,我们不得不质疑,这个决定究竟是在守护法律的尊严,还是在掩盖某种不公,天理昭昭,民心如镜,司法公信力不容侵犯,正义底线不容践踏。你拿着公权,肆意践踏老百姓的合法权益。
|